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1-17 15:5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针对实体瘤(不限癌种)的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临床试验,旨在为肿瘤患者提供全新的治疗选择。试验面向18-75岁实体瘤患者,通过抑制fascin蛋白表达阻止肿瘤扩散。患者将经历筛选、治疗和随访三个阶段,有望获得最新药物治疗和个性化关怀。符合条件的患者可拨打400-119-1082咨询报名,共同推进抗癌事业。
【北海】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5月16日启动】评价 DC05F01 在中国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的 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疗效的开放、 剂量探索的Ⅰ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 DC05F01 【fascin蛋白抑制剂】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fascin蛋白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项目优先招募妇科肿瘤(注:结直肠癌暂不行招募)
项目优势:北京双鹤润创科技有限公司
【北海】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概述
在抗癌战场上,每一次科研的突破都为患者带来新的希望。近日,针对实体瘤(不限癌种)的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招募患者。这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尝试,旨在为众多肿瘤患者提供全新的治疗选择。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一临床试验,帮助患者了解相关信息,共同揭开抗癌新篇章。
二、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试验概述
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项全新的临床研究,主要针对fascin蛋白这一关键靶点。fascin蛋白是一种细胞骨架蛋白,与肿瘤细胞的侵袭和转移密切相关。通过抑制fascin蛋白的表达,可以有效地阻止肿瘤细胞的扩散,为患者带来治疗上的新希望。
三、临床试验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本次临床试验面向所有实体瘤(不限癌种)患者,包括但不限于肺癌、乳腺癌、胃癌、肝癌等。患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实体瘤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ECOG评分≤2;
具备良好的器官功能;
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临床试验流程
本次临床试验将分为三个阶段:筛选期、治疗期和随访期。
筛选期:患者需经过一系列检查,包括病理学检查、影像学检查、血液检查等,以确定是否符合临床试验的要求。
治疗期:符合条件的患者将被随机分为两组,一组接受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物治疗,另一组接受常规治疗。治疗期间,患者需定期进行随访检查,以评估治疗效果。
随访期:治疗结束后,患者仍需定期进行随访,以评估远期疗效和安全性。
五、患者获益
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的患者将有机会获得以下获益:
获得最新的抗癌药物治疗;
得到专业团队的密切关注和个性化治疗;
为全球肿瘤患者提供宝贵的治疗经验;
提高生存质量和生存期。
六、咨询与报名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临床试验的要求,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帮助您了解临床试验的详细信息,并协助您完成报名手续。
七、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fascin蛋白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和希望。通过参加临床试验,患者不仅可以获得最新的治疗手段,还能为全球抗癌事业做出贡献。让我们携手共进,揭开抗癌新篇章,共创美好未来!
入选标准
(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中国男性或女性;
(2)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难治性或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3)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0-1分;
(4) 根据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或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5) 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6)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 /L;
2) 血红蛋白(HGB)≥90g/L;
3) 血小板(PLT)>100×109 /L;
4) 总胆红素(TBIL)≤1.5mg/dL;
5) 白蛋白(ALB)≥3g/dL;
6)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碱性磷酸酶(ALP)/γ-谷氨酰转肽酶(GGT)≤2.5倍正常值上限(ULN);若存在肝转移,AST/ALT/ALP<5×ULN;
7) 血清肌酐(S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CrCl)≥60mL/min;
8) 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9) 血清钠、钾、镁、钙和磷水平在正常范围内或研究者评估异常无临床意义;允许提供维持正常电解质水平所需的补充剂;
(7) 有生育潜力的女性,首次给药前血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有生育潜力定义为:经历月经初潮且未接受绝育手术(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结扎术等)或未绝经[绝经定义为:在适当年龄(如>45岁)连续至少12个月闭经并伴有一定的临床表现]};
(8) 有生殖潜力的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使用可靠的避孕措施;
(9) 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且依从本试验用药方案及访视计划
排除标准
(1)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化疗、放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6周内);
(2)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参加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且使用药物者;
(3) 化疗、放疗、生物制剂、激素或既往研究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1级(1~2级脱发或神经病变除外);
(4) 入组前4周内存在未经治疗的脑转移肿瘤或经过治疗但尚未达到影像学和临床稳定(即不需要类固醇治疗)的脑转移肿瘤;
(5) 基线 QT/QTc 间期延长且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采用 Fridericia公式计算,女性 QTc 间期>470 毫秒,男性>450 毫秒);
(6) 基线心电图显示传导异常或活动性缺血且研究者判定异常有临床意义;
(7) 入组前存在未控制稳定的合并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或活动性感染、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自身免疫性疾病或炎症性疾病、精神病/社交障碍,且研究者判断影响试验依从性;
(8) 入组前 6 个月内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出血、肠梗阻或胃肠道穿孔病史;
(9)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或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既往接受过实体器官移植,或目前正在使用免疫抑制药物或抗移植排斥药物;
(10) 试验期间需合并使用细胞色素 P450(CYP)3A4、CYP1A2 和/或CYP2D6 的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
(11) 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或抗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阳性者;
(12)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3) 试验期间及末次用药后 3 个月内受试者(或其伴侣)有生育计划;
(14) 研究者判断因其他原因(如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等)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受试者。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