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肝癌靶向药免费试验(临床试验病人招募)

梁建宇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1-13 07:40:04,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本文概述了肝癌的全球现状及我国发病情况,并介绍了肝癌靶向药试验的相关知识。文章指出,靶向药物通过精准治疗,降低副作用,提高治疗效果,为晚期肝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同时,详细说明了如何参与靶向药试验,并提醒注意试验风险和保持良好心态。全球好药网提供试验信息和报名指导。

【南阳】肝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肝癌】一项评价FGFR4酪氨酸激酶选择性抑制剂SY-4798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 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有效性的I期研究

药品名称:SY-4798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晚期实体瘤

项目优势:自主研发的高选择性、高活性、不可逆的小分子FGFR4抑制剂

【南阳】肝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概述

肝癌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每年约有70万人被诊断出患有肝癌。在我国,肝癌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也居高不下。针对晚期肝癌的治疗,传统方法往往效果有限。近年来,靶向药物的研究与应用为肝癌治疗带来了新的希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肝癌靶向药试验的相关知识,帮助您了解这一新型治疗方式。

二、什么是肝癌靶向药试验?

肝癌靶向药试验是指通过临床研究,评估特定靶向药物在治疗肝癌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靶向药物与传统化疗药物不同,它能够精准地针对肿瘤细胞的特定分子靶点,抑制肿瘤生长和扩散。目前,已有多种肝癌靶向药物在我国批准上市,为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

三、肝癌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精准治疗,降低副作用

靶向药物针对肿瘤细胞的特定分子靶点,减少了药物对正常细胞的影响,从而降低了副作用。

2. 提高治疗效果

相较于传统化疗药物,靶向药物在抑制肿瘤生长和扩散方面具有更好的效果。

3. 改善生活质量

靶向药物治疗后,患者的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减少了病痛的折磨。

四、如何参与肝癌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被诊断为晚期肝癌,可以考虑参与肝癌靶向药试验。以下是参与试验的步骤:

1. 了解试验信息

通过全球好药网等平台,了解正在进行的肝癌靶向药试验信息,包括药物类型、适应症、试验周期等。

2. 咨询专业医生

在了解试验信息后,向专业医生咨询,了解试验的利弊,并根据自身情况作出决策。

3. 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

如果您符合试验条件,可以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报名参与试验。

五、注意事项

参与肝癌靶向药试验前,请注意以下事项:

1. 了解试验风险

任何临床试验都存在一定风险,请在参与前充分了解试验风险。

2. 保持良好的心态

临床试验期间,患者要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配合医生治疗。

3. 遵循医生指导

在试验过程中,患者要遵循医生的指导,按时服药、定期复查。

六、温馨提示

肝癌靶向药试验为晚期肝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有机会接受先进的治疗方法,提高生活质量。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患有晚期肝癌,不妨考虑参与肝癌靶向药试验。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试验信息和报名指导。

入选标准

受试者必须满足以下所有入选标准才可入组本试验:

1) 年龄≥18 周岁,男女不限;

2)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评分(ECOG PS,附录 15.1)为 0-1 分;

3) 剂量爬坡: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实体瘤患者,优先入 HCC 患者 (要求肝功能分级≤7 分,根据 Child-Pugh 分级,附录 15.2),经标准 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4) 剂量扩展: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实体瘤患者(HCC 患者要求肝 功能分级≤7 分,根据 Child-Pugh 分级,附录 15.2),经标准治疗失败, 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且 FGF19 IHC 阳性;

5) 预计生存期不少于 12 周;

6) (剂量递增阶段)根据 RECIST 1.1 版(附录 15.3),至少有一个可评 估的肿瘤病灶; (剂量扩展阶段)根据 RECIST 1.1 版(附录 15.3),至少有一个可测 量的肿瘤病灶。

7) 受试者必须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定义如下: 肝功能:• 无肝转移,血清谷草转氨酶(AST)、血清谷丙转氨酶(ALT) ≤3 倍正常值上限(ULN),有肝转移或肝细胞癌(HCC)受试 者,AST、ALT≤5 倍 ULN;总血清胆红素(TBIL)≤1.5 倍 ULN ;

骨髓功能(检测前 10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 /L; • 血小板(PLT)≥75×109 /L; • 血红蛋白(Hb)≥85g/L。 肾功能:• 肌酐清除率≥45 mL/min(附录 15.4)。 凝血功能: • PT 或 INR≤1.5×ULN。 8) 所有育龄女性首次给药前 7 天内的血清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具有 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和最后一次使 用试验药物后至少 3 个月内保持禁欲或采取避孕措施(附录 15.5);

9) 受试者同意并有能力遵从试验和随访程序安排,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具有以下任何一项的患者不能入组本研究:

1) 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 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 为首次给药前 6 周内;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给药前 2 周或药物的 5 个 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给药前 2 周内。

2) 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未上市的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

3) 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 现过显著外伤;

4) 既往接受过选择性 FGFR4 抑制剂和/或 pan-FGFR 抑制剂治疗;

5)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研 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 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 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6)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受试 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 组;

7) 首次给药前 1 周内存在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

8)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抗体检测阳性;

9) 活动性乙型肝炎(HBV-DNA>103 拷贝/ml 或 200IU/ml,对于肝细胞癌 患者,排除 HBV-DNA>104 拷贝/ml 或 2000 IU/ml),允许除干扰素以 外的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RNA>ULN)。

10)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 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静息状态下,3 次 12 导联心电图检查得出的平均 QTcF>480ms;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 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 3 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附录 15.6)≥II 级心衰或左室射血 分数(LVEF)<50%; •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11) 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2) 在首次给药前 7 天内使用过 CYP3A4 强效抑制剂或者 CYP3A4 强效诱 导剂;

13) 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 14)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5)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16)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7)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 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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