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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临床患者招募
【实体瘤】BY101298晚期实体瘤多线
项目名称:【实体瘤】BY101298晚期实体瘤多线
药品名称:BY101298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实体瘤】BY101298晚期实体瘤多线
入选标准
1 年龄 18~75 周岁,性别不限。
2 满足以下标准:
Ia 期: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既往标准治疗方案失败、不能耐受或拒绝现有疗法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根据 RECIST 1.1 标准,至少存在 1 个可评估病灶。
Ib 期: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恶性实体瘤,有放疗指征,且预计放疗时间>4 周。根据 RECIST 1.1 标准,至少存在 1 个可测量病灶,至少存在 1 个适合穿刺病灶。
3 预计生存时间≥3 个月。
4 ECOG 评分 0-1 分。
5 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接受相关实验室检查,检查结果符合以下标准(在接受筛选期检查前 28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促红细胞生成素、
重组人促血小板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治疗、肾脏替代治疗等的前提下):
血常规: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 1.5×109/L
血小板计数(PLT)≥ 100×109/L
血红蛋白(Hb)≥ 90g/L
肝功能:
总胆红素(TBIL)≤ 1.5×UL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2.5×ULN
对有原发肝癌或肝转移或有 Gilbert 综合征的患者,ALT 和 AST≤5×ULN,
TBIL≤3×ULN
肾功能:
肌酐清除率≥50mL/min(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凝血功能: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和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APTT)≤1.5×ULN
6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男性必须同意在参加研究期间及末次给药后 3 个月内,使用适
当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女性受试者给药前 7 天内的血妊娠
试验必须为阴性。
7 理解并愿意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并且能够遵循研究方案进行治疗、访视以及进
行其他研究程序。
排除标准
1. 接受过 DNA-PK 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2.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接受过全身化疗、以抗肿瘤为适应症的中药或其他抗肿瘤药物(包括内分泌治疗、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生物治疗等)治疗,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以下三种情况除外:
接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需距末次用药 6 周以上。
接受大范围放疗(>30%的骨髓放疗),需距末次放疗 8 周以上。
进行过骨转移姑息性放疗,需距末次放疗 2 周以上。
3.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大手术(开颅、开胸或开腹手术),研究期间计划进行手术的患者。
4. 脑转移(除非无症状、首次给药前病情稳定 4 周以上且在首次给药前至少 4 周不需要类固醇治疗、肿瘤病灶周围无明显水肿的影像学表现);存在脑膜转移或脑干转移;存在脊髓压迫的受试者。
5. 既往 5 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史,除外进行过治愈性治疗且治疗后 5 年内无疾病复发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原位宫颈癌或其它原位癌患者。
6.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至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 CTCAE (V5.0) 1 级及以下者,除外 CTCAE (V5.0) 2 级外周神经毒性和任何级别的脱发。
7. 由研究者评估有严重或不受控制的其他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严重或不受控制的糖尿病(空腹血糖≥10mmol/L)、高血压控制不佳(规范降压方案下,收缩压≥160mmHg 和/或舒张压≥100mmHg)、癫痫、慢性阻塞性肺病、间质性肺炎、肺间质纤维化、帕金森病、活动性出血、无法控制的感染。
认知功能障碍、精神疾病史、其他不受控制的伴发疾病、酒精依赖、激素依赖或药物滥用者。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 抗体阳性,或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HBsAg 或 HBcAb 阳性者,且外周血 HBV DNA 滴度检测≥200IU/mL 或≥1000拷贝量/mL 或超出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HCV 抗体检测阳性者,且 HCV RNA检测超出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阳性者。
存在临床上严重的胃肠功能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例如无法口服药物、难以控制的恶心或呕吐、大面积胃肠道切除史、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有胃肠道溃疡和胃肠道出血史、未经治愈的反复腹泻、未经治愈需长期服用 PPI 类抑酸药物的胃部疾病、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等。
既往存在甲状腺功能异常,或即使在药物治疗的情况下,甲状腺功能仍不能维持在正常范围内。
8. 心功能不全的受试者,包括以下任何一种:
既往 6 个月内出现过心肌梗死、根据纽约心脏协会标准分类为 II/III/IV 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律失常的受试者。
超声心动图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 LVEF<50%。
使用 Fridericia 公式矫正的 QT 间期(QTcF)>470msec(女性),QT 间期(QTcF)>450msec(男性)。
9. 妊娠期(用药前妊娠检测阳性)或哺乳期的受试者。
10.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如过敏性休克)的受试者,或对研究药物相关辅料或其他成分过敏的患者。
11. 研究者认为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素者
试药患者享受以下权益:
1、免费用药:研究药物免费使用直至疾病进展
2、全程专家服务:就诊三甲医院,全程专家团队服务
3、交通补助:每次交通补助200元/次
4、免费检查:知情后试验所需相关检查免费
报名流程:
满足入选条件的患者,可以拨打400-119-1082联系我们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1、提交资料
按照项目要求,上传项目所需疾病资料:
①、病理报告
②、确诊后的首次入选记录和出院小结
③、最近两个月之内的入院记录和出院小结(或两个月之内的门诊病历资料)
④、两个月之内的CT或者核磁纸质版报告
⑤、两周内的血常规,肝肾功,凝血报告
⑥、半年内的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结果
⑦、半年内的心电图报告
⑧、基因检测报告pdf电子版
2、医生面诊
患者携带病史等资料,去医院研究中心进行面诊。研究医生会对患者讲述试验细节,没问题既可签署【知情同意书】
3、入组用药
检查后没有问题,患者既可以给药,并根据项目要求,免费去医院研究中心进行定期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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