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临床研究试验招募)

袁梦婷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29 23:50:04,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本文介绍了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概念、优势、招募对象、参与意义及参与方式。该试验旨在为无明确靶点的肿瘤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具有广泛适用性、无需靶点检测、效果显著和安全性高等特点。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或专业医生指导参与试验,为自身治疗和医学发展贡献力量。

【德阳】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探索腹腔灌注注射用重组抗 EpCAM 和 CD3 人鼠嵌合双特异性抗体(M701) 联合全身治疗对比全身治疗在晚期上皮性实体瘤伴恶性腹水患者中的疗效和 安全性的随机、对照、多中心的 II 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 M701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晚期上皮性实体瘤(包括胃癌、结直肠癌、卵巢癌、原发性腹膜癌、输卵管癌)伴恶性腹水

项目优势:临床诊断为恶性腹水,腹水量为中等量以上。

【德阳】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是指可以在体内形成实体的肿瘤,如肺癌、乳腺癌、胃癌等。在癌症治疗领域,靶向治疗是一种重要的治疗方式,它针对的是肿瘤细胞的特定分子靶点。然而,有些肿瘤患者并没有明确的靶点,这时候,传统的靶向治疗就无法发挥作用。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科学家们开展了“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即不依赖于特定分子靶点的靶向治疗药物试验。这种试验为那些没有明确靶点的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广泛适用性:不受肿瘤类型限制,适用于各种实体瘤。

2. 无需靶点检测:无需进行复杂的靶点检测,降低了治疗门槛。

3. 效果显著:部分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物在临床试验中表现出良好的抗肿瘤效果。

4. 安全性较高:与传统化疗相比,靶向治疗药物的安全性更高,毒副作用较小。

三、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招募对象

1.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实体瘤的患者。

2. 无明确分子靶点的肿瘤患者。

3. 年龄在18-75岁之间。

4. 具备良好的身体状况,能承受治疗过程。

5. 愿意接受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参与临床试验的意义

1. 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对于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患者来说,这可能是他们最后的治疗希望。

2. 促进医学发展:临床试验的结果将为未来的癌症治疗提供宝贵的数据和经验。

3. 提高患者生活质量:部分靶向药物在临床试验中表现出良好的效果,有助于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五、如何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符合招募条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临床试验:

1.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2. 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相关检查,确认是否符合试验要求。

3. 签署知情同意书,按照试验规定进行治疗。

4. 积极配合医生,完成临床试验。

六、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癌症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临床试验,患者有机会获得有效的治疗,同时为医学发展做出贡献。如果您符合招募条件,不妨勇敢尝试,为自己的人生开启新的篇章。

入选标准

1. 能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 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时年龄≥18 岁且≤75 岁;

3. 经组织学或病理学确诊的上皮性恶性肿瘤,包括:至少两线治疗失败的晚期胃癌、结直肠癌;或铂耐药性晚期卵巢癌、原发性腹膜癌、输卵管癌患者;

4. 临床诊断为恶性腹水,腹水量为中等量以上。中等以上定义为 CT 评估有≥1L 的腹水量;或实际引流出腹水量≥1L);

5. 最近一次抗肿瘤治疗距离 M701 首次给药需满足以下时间间隔:腹腔治疗:最近一次腹腔治疗距离首次给药时间≥2 周;全身治疗:不做洗脱的要求;

6. 既往治疗的 AE 恢复至≤1 级(根据 NCI-CTCAE V5.0 判定研究者判断不影响研究用药安全的其他不良反应(如:脱发等)除外;

7. 体力状况 ECOG 评分(PS)为 0-2;

8. 预计生存时间≥8 周;

9. 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 × 109/L,血小板≥80× 109/L,血红蛋白≥8.5 g/dL,淋巴细胞比例≥10%(14 天内未输血); 肝功能:总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3 倍正常值上限(如果有肝转移时允许 AST,ALT≤5 倍正常值上限);

 血清白蛋白≥28g/L;

 肾功能: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

排除标准

患者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排除标准,则没有资格参与本项研究:

1. 已知对 M701 或 M701 药物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或明确的抗体类大

分子药物过敏史或特异性变态反应病史(哮喘、风疹、湿疹性皮炎)的患者;

2. 既往使用过 M701,或首次给药前 4 个月内曾经使用过针对 EpCAM

和/或 CD3 靶点的抗体类药物;

3. MSI-H(微卫星高度不稳定)/dMMR(错配修复功能缺陷)且既往未

接受过免疫治疗的结直肠癌患者;

4.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外科大手术;

5. 有广泛的肝转移者(肿瘤体积占全肝体积比约>70%);

6. 需静脉使用抗生素的感染(首次用药前 14 天内);

7. 严重腹泻(CTCAE ≥2 级);

8. 严重的呼吸困难,需要进行吸氧治疗;

9.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炎症性肠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红斑狼疮,自身溶血性贫血,硬皮病,严重的牛皮癣、类风湿性关节炎),但

以下情况允许进入筛选:I 型糖尿病、仅通过替代治疗可以控制的甲状腺功能

减退、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或脱发);

10. 其他严重的可能限制患者参加此试验的疾病(例如不能控制的糖尿

病、胃/肠穿孔等严重的胃肠道疾病);

11. 心功能不足,NYHA 评级 3 或 4 级;

12. 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发生过完全性肠梗阻,或虽然诊断为不全肠梗阻

但依据其症状、体征等研究者判断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13. 客观原因导致腹水无法引流干净者(包括腹水分隔);

14. 经检查确认为门静脉阻塞;

15.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测阳性;

16. 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乙肝 DNA 定量≥1× 104copies/mL 或2000IU/mL),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活动性梅毒或 HIV 抗体阳性者;

17.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8. 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半年内有生育要求者;

19.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且研究者认为影响患者认知功能

或依从性,包括不稳定癫痫、痴呆、精神分裂症等;

20. 研究人员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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