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24 17:1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治疗挑战与希望,介绍了RET靶点靶向药的作用机制,并探讨了此类药物临床试验的意义。文章强调了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招募信息,以及参与试验的优势和途径。试验旨在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个体化治疗,提高生存率和生活质量。最后,文章呼吁携手共创抗癌新篇章。
【平顶山】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非小细胞肺癌初治】HS-10365治疗RET融合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II期研究
药品名称:HS-10365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RET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RET融合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项目优势:HS-10365是一种高效的选择性RET酪氨酸激酶抑制剂。临床前研究表明其在RET改变的肿瘤模型中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抗肿瘤活性。
【平顶山】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非小细胞肺癌的挑战与希望
非小细胞肺癌(NSCLC)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约占所有肺癌类型的85%。长期以来,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然而,随着靶向治疗的出现,为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二、什么是RET靶点靶向药?
RET基因是一种编码原癌基因的基因,其突变或融合会导致细胞异常增殖,进而引发肿瘤。RET靶点靶向药是一种针对RET基因异常的药物,通过抑制RET基因的活性,从而达到抑制肿瘤细胞生长的目的。
三、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项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在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临床试验。该试验对于提高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生存率,改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四、试验招募:为患者带来新希望
目前,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招募患者。以下是试验的相关信息:
试验药物:新型RET靶点靶向药
试验目的:评估药物在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对象:经病理学确诊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年龄18-75岁,性别不限
试验时间:预计持续2年
五、如何参与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试验条件,有意愿参与试验,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我们的专业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和指导,帮助您了解试验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六、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的基因突变类型,选择最适合的靶向药物,提高治疗效果。
2. 安全性高:相较于传统化疗,靶向治疗副作用较小,患者生活质量更高。
3. 有效性强:多项研究显示,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在临床治疗中取得了显著的疗效。
七、携手共创抗癌新篇章
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让我们携手共进,积极参与临床试验,为战胜癌症贡献力量。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让我们一起为抗癌事业努力,共创美好未来!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HS-10365胶囊的规格:40mg/粒;用法用量:160mg口服,每天两次;用药时程: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直至客观疾病进展(赠药除外)或达到其他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
入选标准
1、年满18周岁(≥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
3、RET基因阳性证据。
4、根据RECIST 1.1,受试者至少有1个靶病灶。
5、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PS)为0~1分。
6、最小预期生存大于12周。
7、育龄期女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且不应该哺乳;男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使用屏障避孕(即避孕套)。
8、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已知存在可能会导致HS-10365治疗耐药的其他经验证的致癌驱动基因。
2、存在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灶、存在脑膜转移或脑干转移;存在脊髓压迫。
3、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遗留的按不良事件常用术语标准(CTCAE 5.0版)≥2级的毒性。
4、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
5、骨髓储备或肝肾器官功能不足。
6、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受试者曾接受过大手术。
7、有严重、未控制或活动性心脑血管疾病。
8、存在控制不佳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9、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曾经接受局部放疗;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超过30%的骨髓照射或接受过大面积放疗。
10、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高血糖高渗状态;筛选期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值≥7.5%。
11、严重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
12、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出现过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显的出血倾向。
13、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发生过严重动静脉血栓事件。
14、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
15、需要长期使用类固醇药物治疗。
16、已获知存在活动性传染病。
17、存在临床上严重的胃肠功能异常。
18、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或≥Child-Pugh B级肝硬化。
19、其他可能会干扰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或处理的、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中重度肺部疾病。
20、既往有严重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
21、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的女性受试者。
22、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
23、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对研究的程序和要求依从性不佳的受试者。
24、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危及受试者安全或干扰研究评估状况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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