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非小细胞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临床研究试验招募)

张燕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18 09:1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本文介绍了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中ROS1基因突变的重要性和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文章详细阐述了试验的招募对象、条件、流程及注意事项,并指出参与试验的优势与意义。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平台,为患者提供抗癌药物信息和咨询。参与试验有助于提高生存率,并为我国肺癌治疗研究贡献力量。

【广元】非小细胞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肺癌】ICP-723治疗晚期实体瘤的Ⅰ/Ⅱ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ICP-723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ROS1

临床期数:Ⅰ期和Ⅱ期

治疗线数:二线失败

适应症状:经组织病理学证实的手术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者转移性实体瘤或原发性中枢 神经系统(CNS)肿瘤,已知的治疗方式无效或复发的;标准治疗下仍发生进展、 不耐受标准治疗或不存在标准治疗的ROS1基因融合的患者。

项目优势:ICP-723是我国自主研发的新一代NTRK抑制剂,可以治疗携带NTRK融合基因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包括乳腺癌、结直肠癌、肺癌、甲状腺癌等,以及对第一代NTRK抑制剂拉罗替尼和恩曲替尼耐药的患者。

【广元】非小细胞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非小细胞肺癌与ROS1基因突变

非小细胞肺癌(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NSCLC)是全球最常见的肺癌类型,约占所有肺癌病例的85%。在众多基因突变中,ROS1基因突变是一种较为罕见的驱动基因,但其在非小细胞肺癌治疗中却扮演着关键角色。

二、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新希望

ROS1靶点靶向药是一种针对ROS1基因突变的特效药物,通过抑制ROS1基因的活性,有效阻止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近年来,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在全球范围内展开,旨在为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三、试验招募对象及条件

本次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面向以下患者: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ROS1基因突变阳性;

年龄在18-75岁之间;

未曾接受过ROS1靶向药物治疗;

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试验流程及注意事项

试验流程如下:

患者报名参加试验,提交相关病例资料;

专业医生对报名患者进行评估,筛选符合条件者;

入选患者进行临床试验,包括用药、随访等;

试验结束后,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评估药物效果。

在试验过程中,患者需注意以下几点:

遵守医嘱,按时用药;

定期进行随访,及时反馈病情变化;

如有不良反应,及时与医生沟通。

五、参与试验的优势与意义

参与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对患者来说有以下优势:

获得最新的治疗手段,提高生存率;

为我国非小细胞肺癌治疗研究贡献力量;

享受专业团队的全程关爱与指导。

六、全球好药网——您的抗癌之路,我们一路相伴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热门抗癌药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为全球肿瘤患者提供抗癌经验交流,以及全球最新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我们希望每一个患者都能在这里找到治疗希望,重拾健康生活。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咨询与服务。

七、温馨提示

非小细胞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参与试验,不仅有助于提高自身生存率,还能为我国非小细胞肺癌治疗研究贡献力量。全球好药网将与您一路相伴,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和支持。

入选标准

1.经组织病理学证实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者转移的恶性实体瘤,已知的治疗方式无效或复发的;标准治疗下仍发生进展、不耐受标准治疗或不存在标准治疗的患者

2.I 期:≥18 周岁且≤75 周岁; II 期:≥18 周岁

3.根据 RECIST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或对于原发性 CNS肿瘤根据 RANO 或 INRC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病灶

4.Ⅰ期: ECOG 体力评分为 0-1 分; Ⅱ期: ECOG 体力评分为 0-2分

5.预计生存期 3 个月以上

6.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在研究期间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 12 周,需同意采取经医学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

7.如为无症状的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肿瘤或 CNS 转移的受试者(包括经过治疗或无需治疗的)可允许入组,但必须有影像学证据表明病灶在首次给药前稳定至少 14 天,且不需要增加类固醇的剂量来控制神经系统症状

8.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临床试验中心检测标准

9.自愿入组并签署知情同意书,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

排除标准

1.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5 年内出现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经过根治性治疗的局部可治愈癌除外

2. 在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细胞毒性化疗药物、放疗、靶向治疗等或任何其他研究性抗癌药物治疗

3. 不稳定的原发性 CNS 肿瘤或 CNS 转移的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

14天内有症状或没有影像学证据表明病灶在研究治疗开始前稳定超过 14 天)。

4. 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

5. 根据研究者判断,存在严重或不能控制的全身性疾病的证据;或任何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

6. 已知患有活动性乙型肝炎,或活动性丙型肝炎,或 HIV 感染。

7. 归因于任何先前治疗的毒性尚未恢复,仍有 1 级以上毒性反应

8. 怀孕女性或哺乳期女性

9.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或计划在参与本研究期间接受方案限制的药物治疗

10. 患者存在周围神经病变分级≥2 级。

11. 有过敏性疾病、严重药物过敏史、已知对 ICP-723 片剂处方中任何组分过敏者。

12.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进行过大外科手术或2周内进行过小外科手术

13.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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