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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癌是全球常见恶性肿瘤,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新希望。该试验针对FGFR基因突变或扩增的胃癌患者,具有高度选择性、显著疗效和较好安全性。全球好药网正招募志愿者,提供专业团队、先进技术和贴心服务。试验的成功将推动我国肿瘤治疗发展,符合条件的患者可积极参与,共创抗癌新篇章。
【中山】胃癌F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胃癌】口服英菲格拉替尼( Infigratinib)伴有 FGFR2 基因扩增的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或伴有其他FGFR基因突变的其他晚期实体瘤的IIa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英菲格拉替尼(infigratinib)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FGFR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二线失败
适应症状:伴有 FGFR2 基因扩增的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或伴有其他FGFR基因突变的其他晚期实体瘤
项目优势:Infigratinib是一种强效口服、选择性、ATP竞争性的FGFR激酶抑制剂,对FGFR 1、2和3的亲和力最高。
【中山】胃癌F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胃癌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简介
胃癌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严重威胁人类健康。近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和基因检测技术的不断发展,靶向治疗已成为胃癌治疗的重要手段。FGFR(纤维生长因子受体)是胃癌治疗中的一个关键靶点,针对这一靶点的靶向药试验为胃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二、胃癌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吸引力
1. 高度选择性:胃癌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针对FGFR基因突变或扩增的胃癌患者,具有较高的选择性,能更精准地作用于肿瘤细胞,降低对正常细胞的影响。
2. 疗效显著:临床试验表明,胃癌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对部分患者具有显著的疗效,能有效缩小肿瘤体积,延长生存期。
3. 安全性较好:与传统的化疗药物相比,胃癌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副作用较小,患者承受的痛苦相对较低。
三、胃癌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招募信息
目前,全球好药网正在开展胃癌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面向全国范围内的胃癌患者招募志愿者。以下是招募信息:
招募对象: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胃癌的患者,年龄在18-75岁之间,且FGFR基因突变或扩增。
试验地点:全国各大三甲医院。
联系方式: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四、胃癌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专业团队:全球好药网携手国内知名专家,为患者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和指导。
2. 先进技术:采用国际先进的基因检测技术,确保试验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贴心服务:全球好药网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试验报名、病情咨询、临床试验跟进等,为患者解决后顾之忧。
五、胃癌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胃癌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成功开展,将为胃癌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有望改变胃癌治疗的现状。同时,这一试验的成功也将为其他肿瘤的靶向治疗提供借鉴和启示,推动我国肿瘤治疗事业的发展。
六、温馨提示
胃癌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胃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全球好药网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与,共同为抗癌事业贡献力量。如有疑问或需要了解详细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抗癌新篇章!
入选标准
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或胃食管交界处腺癌
1.年龄在 18-75 岁(含两端),性别不限。
2.队列 1 和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或胃食管交界处腺癌; 队列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 (除外 GC、GEJ、CHOL 和 UC)。
3.队列 1 和 2: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或胃食管交界处腺癌。 队列 3:受试者接受标准抗肿瘤治疗后失败,或者对该种治疗不耐受,或者没有标准疗法,或者研究者出于医学考虑认为受试者不适合接受标准治疗(除外 GC、GEJ、CHOL 和 UC)。
4.队列 1:自愿接受肿瘤活检,样本将在中心实验室进行 FGFR2基因扩增检测(FISH 法); 队列 2 和 3:有当地实验室或中心实验室既往基因检测书面证明确认存在 FGFR1、 FGFR2、或 FGFR3基因融合/重排/激活突变。
5.有可测量病灶存在(RECIST 1.1)。
6.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为 0 或 1。
7.预期生存期≥3 个月。
8.充分的实验室检查结果。
9.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阅读和理解研究,遵守研究程序。
10.能够吞咽药物,且药物进入到消化道后可吸收。
11.育龄期妇女避孕。
12.男性避孕或已绝育。
排除标准
1.过去 3 年内曾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但已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或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任何其他已接受根治性治疗且预期不需要再本研究期间接受复发治疗的恶性肿瘤除外。
2. 既往或当前接受过丝裂原活化蛋白激酶(MAPK)或选择性 FGFR抑制剂治疗者。
3. 任何已知对 Infigratinib 或其辅料过敏者。
4. 具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受试者。
5. 既往有广泛组织钙化病史和/或当前存在广泛组织钙化证据。
6. 淀粉酶或脂肪酶>2.0×ULN。
7. 存在钙/磷异常,或钙磷乘积≥55 mg2/dL2。
8. 目前存在内分泌钙/磷平衡失调的证据。
9. 存在可能会显著改变影响 Infigratinib 吸收的胃肠道(GI)功能损伤或 GI 疾病。
10. 当前存在角膜或视网膜疾病/角膜病变的证据。
11. 目前正在接受或计划接受已知为 CYP3A4 强诱导剂或抑制剂的药物或食物、或可增加血清磷和/或钙浓度的药物。不允许受试者接受酶诱导抗癫痫药物。
12. 凝血功能异常,有出血倾向者。
13. 存在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
14. 有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的证据。
15.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病史。
16. 在首次给予 Infigratinib 之前,接受过任何一种抗肿瘤治疗。
17.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尚未恢复至≤1 级(脱发除外)。
18.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如癫痫、痴呆和依从性差的受试者。
19.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0.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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