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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淋巴瘤治疗的现状与挑战,介绍了针对无靶点要求的淋巴瘤患者的新型靶点靶向药试验。文章详细解释了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原理、优势及参与方式,并介绍了全球好药网正在进行的患者招募活动。通过参与临床试验,患者有望获得精准治疗,提高生活质量。我们鼓励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淋巴瘤治疗的发展。咨询热线:400-119-1082。
【荆门】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淋巴瘤】一项评价两个不同剂量奥布替尼治疗套细胞淋巴瘤的随机、开放标签、多中心、I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奥布替尼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套细胞淋巴瘤
项目优势:奥布替尼是诺诚健华自主研发的1类创新药,是具有高度选择性的新型BTK抑制剂,用于治疗淋巴瘤及自身免疫性疾病。
【荆门】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淋巴瘤治疗现状:无靶点要求的困境
淋巴瘤,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近年来其发病率呈上升趋势。传统治疗手段主要包括化疗、放疗和免疫治疗等,然而,对于部分淋巴瘤患者而言,由于缺乏明确的靶点,治疗难度大大增加。如何在无靶点要求的情况下实现精准治疗,成为当前医学界的一大挑战。
二、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淋巴瘤患者带来新希望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靶向治疗成为肿瘤治疗领域的一大突破。针对淋巴瘤无靶点要求的患者,靶点靶向药试验应运而生。这种新型的治疗方法旨在寻找肿瘤细胞中的特定靶点,从而实现精准打击,降低副作用,提高治疗效果。
以下是本文的核心内容,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一试验。
三、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科普解读
1. 什么是靶点靶向药试验?
靶点靶向药试验是指通过研究肿瘤细胞的生物学特性,找到具有特异性作用的靶点,然后研发相应的靶向药物,对肿瘤细胞进行精准打击的一种治疗方法。
2. 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在哪里?
(1)精准打击:针对性强,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
(2)副作用小:由于靶向药物具有选择性,因此副作用相对较低,患者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3)疗效显著:针对特定靶点的治疗,能够有效提高治疗效果。
3. 如何参与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患有淋巴瘤,且目前无靶点要求,可以关注全球好药网,了解最新的靶点靶向药试验信息。以下是我们的咨询热线:
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四、患者招募:共筑淋巴瘤精准治疗之路
为了推动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进展,全球好药网正积极招募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临床研究。以下是参与招募的相关事项:
1. 招募对象:淋巴瘤患者,无靶点要求,符合临床试验入组条件。
2. 招募条件:年龄18-75岁,经病理学确诊的淋巴瘤患者,且经过至少一次系统性治疗后无效或复发。
3. 招募流程:报名咨询 -> 病历资料审核 -> 符合条件者参与临床试验。
4. 患者权益: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将获得免费药物治疗、专业医生团队跟踪服务等。
五、温馨提示:携手共进,共创淋巴瘤治疗新篇章
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数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我们期待更多患者能够积极参与临床试验,共同推动淋巴瘤精准治疗的发展。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
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淋巴瘤治疗的新篇章!
入选标准
1 ≥ 18岁(含界值)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2 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套细胞淋巴瘤(MCL)。
3 既往未接受过标准系统性治疗的受试者和既往接受过标准系统性治疗的复发/难治性受试者。
4 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
5 ECOG体能评分0-2分。
6 预期生存时间 ≥ 4个月。
7 血液学功能充分。
8 凝血功能基本正常。
9 肝、肾、心脏功能基本正常的受试者。
10 受试者自愿签署书面ICF。
11 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受试者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呈阴性。
12 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及其伴侣必须同意从签署ICF开始直至使用最后一剂研究药物后至少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BTK抑制剂充分治疗。
2 有严重过敏性疾病史,有严重药物过敏史。
3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00天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或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或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治疗的受试者。
4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1天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或抗肿瘤治疗(例如化疗、放疗、免疫治疗,抗肿瘤疫苗等)。
5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的受试者。
6 末次使用强效CYP3A抑制剂或强效CYP3A诱导剂(含食物、西药、中药)距离首次试验用药时间不足2周(或不足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或者计划参与本研究期间同时服用强效CYP3A抑制作用或强效CYP3A诱导作用的药物或食物。
7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8天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的受试者。
8 已知淋巴瘤累及中枢神经系统(CNS)的受试者。
9 既往或伴有CNS疾病的受试者。
10 筛选前2年内有其他活动性恶性疾病病史。
11 存在活动性控制不佳的全身性细菌、病毒、真菌(指甲真菌感染除外)或寄生虫感染的受试者。
12 提示存在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以下血清学状态: a)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 b)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
1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的受试者。
14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的受试者。
15 目前或曾患有严重间质性肺病的受试者。
16 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吸收不良综合征或其他影响研究药物胃肠道吸收的病症。
17 既往抗癌治疗毒性在开始研究治疗时仍 ≥ 2级(依据CTCAE V5.0)。
18 有重度出血性疾病史。
19 已知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者。
20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的受试者。
21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
22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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