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03 02:10:04,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胰腺癌的严峻现状与治疗困境,强调了研发新型抗癌药物的紧迫性。介绍了胰腺癌靶向药试验的意义、概述、参与注意事项及参与方式。胰腺癌靶向药试验旨在精准打击癌细胞,提高治疗效果,减少对正常组织的损害。全球好药网提供最新试验信息及报名协助,呼吁患者了解并参与试验,共同期待胰腺癌治愈之日的到来。详情请咨询400-119-1082。
【惠州】胰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胰腺癌】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43mg/10mL)在晚期胰腺癌患者中的随机、开放、两周期、两交叉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药品名称:盐酸伊立替康脂质体注射液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确认的胰腺癌,并远处转移或局部晚期且经研究者判断接受伊立替康脂质体+5-氟尿嘧啶+亚叶酸钙联合给药可能获益的患者;
项目优势:盐酸伊立替康是喜树碱的半合成衍生物。喜树碱可特异性地与拓扑异构酶I结合,后者诱导可逆性单链断裂,从而使DNA双链结构解旋;盐酸伊立替康及其活性代谢物SN-38可与拓扑异构酶I-DNA复合物结合,从而阻止断裂单链的再连接。
【惠州】胰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胰腺癌的严峻现状与治疗困境
胰腺癌,被称为“癌症之王”,因其早期症状不典型,发现时往往已是晚期,导致治疗效果不佳,预后较差。据统计,胰腺癌的五年生存率仅为5%左右,严重威胁着患者的生命。传统治疗方法如手术、化疗和放疗对胰腺癌的治疗效果有限,因此,研发新型抗癌药物迫在眉睫。
二、胰腺癌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生物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靶向治疗成为癌症治疗领域的一大突破。胰腺癌靶向药试验旨在针对胰腺癌细胞中的特定分子靶点,精准打击癌细胞,降低对正常组织的损害,提高治疗效果。以下是本文将详细介绍的胰腺癌靶向药试验。
三、胰腺癌靶向药试验概述
1. 靶向药物的选择:胰腺癌靶向药试验主要针对的是EGFR、HER2、PI3K/AKT等信号通路异常的胰腺癌细胞。通过抑制这些信号通路,达到抑制肿瘤生长的目的。
2. 临床招募:胰腺癌靶向药试验需要大量患者参与,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为您提供最新的胰腺癌靶向药试验招募信息。
四、参与胰腺癌靶向药试验的注意事项
1. 了解试验流程:在参与胰腺癌靶向药试验前,患者需充分了解试验的目的、方法、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风险。
2. 严格遵循医嘱:参与试验的患者需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治疗,不可擅自更改药物剂量或停药。
3. 密切监测病情:在试验过程中,患者需定期进行各项检查,以便医生及时了解病情变化。
五、如何参与胰腺癌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遭受胰腺癌的困扰,想要了解并参与胰腺癌靶向药试验,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试验信息,并协助您报名参与。
六、温馨提示
胰腺癌靶向药试验为胰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在全球好药网的支持下,我们相信越来越多的患者将受益于这一创新治疗方法。让我们共同期待,胰腺癌治愈之日的到来。
最后,再次提醒广大患者,若想了解更多关于胰腺癌靶向药试验的信息,请随时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1 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 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确认的胰腺癌,并远处转移或局部晚期且经研究者判断接受伊立替康脂质体+5-氟尿嘧啶+亚叶酸钙联合给药可能获益的患者;
3 年龄18~75 周岁(包括18 岁和75 岁),男女不限;
4 体重指数(BMI)≥17.0,BMI=体重(kg)/身高^2(m^2);
5 ECOG 评分0~2;
6 研究者综合评估预期生存时间≥3 个月;
7 临床实验室检查中部分指标符合以下要求: a 正常值上限≥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b 正常值上限≥白细胞计数≥3.0×10^9/L; c 血红蛋白(Hb)≥90.0g/L; d 血小板≥100×10^9/L; e 肌酐≤1.5×ULN; f 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P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g 总胆红素≤1.5×ULN(对肝转移患者,≤3×ULN); h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对肝转移患者,≤5×ULN); i 白蛋白≥30.0 g/L。
8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9 受试者在进入研究后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方案附录5)且无捐卵/精计划。
排除标准
1 对伊立替康和/或其他类似化合物有严重过敏或重大超敏史或特异质反应;
2 既往使用过伊立替康脂质体,并且因治疗失败或严重不良反应终止治疗的受试者;
3 筛选前3个月内发生过严重的心血管、肺、肝脏、肾脏、内分泌、消化道、血液系统、呼吸系统、神经或精神疾病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者;
4 存在严重的胃肠道类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出血、感染炎症、梗阻或大于1 级的腹泻);
5 在首次给药前4 周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重大手术者;
6 在首次给药前4 周内接受过任何放疗、化疗等抗肿瘤治疗;或首次给药前2 周内接受过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或首次给药前4 周或5 个半衰期内(取时间短者)接受过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
7 在首次给药前4 周内接受过任何临床研究治疗;
8 在首次给药前90 天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
9 在首次给药前4 周内伴随用药中有CYP3A4 强抑制剂(如,克拉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洛匹那韦、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特拉匹韦、伏立康唑、泊沙康唑、酮康唑、氯霉素等)、CYP3A4强诱导剂(利福平、苯妥英钠、卡马西平、依非韦伦、奈韦拉平、利福布汀、利福喷汀、吡格列酮、曲格列酮、苯巴比妥和圣约翰草等)或UGT1A1 抑制剂(如,酮康唑、阿扎那韦、吉非罗齐、茚地那韦等),或在研究期间以上药物不能暂停给药的;
10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CTCAE>2级),如需要住院治疗的严重肺炎、菌血症、感染并发症等;首次给药前2周内存在感染的症状和体征需要静脉使用抗生素治疗(预防性使用抗生素的情况除外);
11 在首次给药前48h 内食用过能够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如:葡萄柚);
12 有酗酒(首次给药前6 个月内每周饮用超过14 个单位的酒精:1 单位=啤酒285mL,或烈酒25mL,或葡萄酒100mL)或药物滥用(非医疗目的使用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或吸毒史或筛选前3 个月内每天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签署知情同意书至完成生物等效性研究期间不能停止吸烟饮酒者;
13 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14 活动性慢性乙型肝炎[如,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 DNA≥2×10^3IU /ml]、活动性丙型肝炎[如,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检测下限]、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及梅毒感染者;
15 基线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控采集(MUGA)技术显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16 基线心电图QT/QTc 间期延长者[ QTcF>480ms,QTcF=QT/(RR^0.33),RR 为标准化的心率值];
17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试验。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