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实体瘤(不限癌种)F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临床招募)

孙艺菲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17 23:20:04,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本文概述了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在癌症治疗中的重要性,重点介绍了针对实体瘤(如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的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该试验旨在研究针对FGFR基因异常的实体瘤患者使用靶向药物的效果,以提高治疗精准度,降低副作用,并拓展治疗选择。试验具有显著意义,不仅可提高治疗效果,还推动了科研进展。文中还详细介绍了试验流程、注意事项及招募信息。欢迎符合条件的患者咨询参与。

【惠州】实体瘤(不限癌种)F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新药KIN-3248片治疗FGFR2/FGFR3改变的实体瘤患者!

药品名称:KIN-3248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FGFR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用于治疗携带FGFR2和/或FGFR3基因改变的晚期肿瘤患者

项目优势:KIN-3248作为新一代不可逆小分子泛FGFR抑制剂,具有高度选择性、不可逆、强效等特点,可以靶向常见于肝内胆管癌、尿路上皮癌和其他实体瘤的FGFR基因变异。KIN-3248计划开发用于治疗原发FGFR2/3基因改变以及对FGFR2/3靶向治疗耐药的实体瘤的治疗。

【惠州】实体瘤(不限癌种)F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概述

在癌症治疗的漫长道路上,靶向治疗的出现为无数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如今,针对实体瘤的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正成为抗癌领域的一大焦点。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一试验,帮助您了解这一前沿疗法,为患者寻找治疗的新机会。

二、什么是实体瘤(不限癌种)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是指起源于上皮组织的恶性肿瘤,包括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FGFR(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是一种在细胞表面表达的受体,与细胞增殖、分化和迁移密切相关。部分实体瘤患者的肿瘤细胞中存在FGFR基因的异常,导致FGFR过度激活,促进肿瘤生长。

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研究针对FGFR基因异常的实体瘤患者,使用靶向药物进行治疗的效果。这种药物能够特异性地抑制FGFR的活性,从而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

三、试验的意义和价值

1. 提高治疗效果: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针对性强,能够提高治疗精准度,降低治疗副作用,提高治疗效果。

2. 拓展治疗选择:对于传统治疗方法无效或耐药的患者,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

3. 推动科研进展:通过临床试验,研究人员可以更深入地了解FGFR基因异常与肿瘤发生发展的关系,为后续研究提供依据。

四、试验流程和注意事项

1. 筛选标准:参加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患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实体瘤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无严重心、肝、肾等脏器疾病;

愿意接受试验药物的治疗,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试验流程:试验分为筛选期、治疗期和随访期。筛选期主要是对患者进行相关检查,如基因检测、影像学检查等,以确定是否符合试验条件。治疗期患者将接受靶向药物治疗,并进行定期评估。随访期主要是观察患者病情变化,评估治疗效果。

3. 注意事项:患者在进行试验过程中,需遵循医生的建议,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同时,患者如有任何不适,应及时与医生沟通,以便调整治疗方案。

五、招募信息及联系方式

目前,全球好药网正在开展实体瘤(不限癌种)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患者招募工作。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试验条件,欢迎咨询我们的热线电话: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和指导,帮助您了解更多关于试验的信息。

六、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为癌症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有机会接受前沿的治疗方法,提高生活质量。让我们一起关注这一试验,为抗击癌症贡献力量。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求,请随时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400-119-1082。

入选标准

1 须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

2 男性或女性在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时,年龄至少为18岁(或≥当地法定成人年龄)。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晚期恶性肿瘤。

4 既往接受过标准治疗(包括当地批准的FGFR相关药物),或者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太可能耐受标准治疗或接受标准治疗后不太可能获得有临床意义的获益。

5 根据当地检测评估受试者血液和/或肿瘤,证实受试者的肿瘤存在FGFR2和/或FGFR3基因改变。

6 愿意提供过去5年内存档的可用肿瘤组织标本。

7 如果医学上可行,愿意接受治疗前肿瘤活检。

8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v1.1,具有可测量或可评价病灶。对于B部分,具有可测量病灶。

9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为0或1。

10 预期寿命至少为3个月。

11 筛选时进行了充分的血液学实验室评估。

12 对肾功能进行了充分的实验室评估。

13 对肝功能进行了充分的实验室评估。

14 对生化指标进行了充分的实验室评估。

15 能够吞咽、保留和吸收口服药物。

排除标准

1 已知有临床活动性或进展性脑转移。

2 有以下任何疾病的病史和/或当前患病证据: · 研究者认为具有临床意义的非肿瘤相关的钙磷稳态改变 · 研究者认为具有临床意义的异位性矿化/钙化,包括但不限于软组织、肾脏、肠或心肌和肺。 · 研究者认为具有临床意义的角膜或视网膜疾病/角膜病变,包括但不限于大疱性/带状角膜病变、角膜擦伤、炎症/溃疡和角膜结膜炎。

3 入组前的3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的受试者。

4 12导联心电图(ECG)显示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性或研究结果解释的临床相关异常。

5 前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II级)、不稳定型心绞痛或需要药物治疗的心律失常。

6 导致无法口服药物的胃肠道疾病、吸收不良综合征、需要静脉营养、未受控的炎症性胃肠道疾病(例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

7 活动性的感染。

8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急性毒性尚未缓解。

9 前5个半衰期内或28天内(以较短时间为准)接受过抗肿瘤治疗。

10 目前入组另一项研究性器械或药物研究,或结束另一项研究性器械或药物研究或接受其他研究性药物不到28天。

11 1周内使用CYP3A的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

12 受试者在研究入组前接受大手术。

13 血压≥150/100 mmHg。

14 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不愿意在研究期间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30天(女性)或90天(男性)内采取可接受的有效避孕方法的。

15 正在哺乳期/母乳喂养女性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周内哺乳的女性。

16 妊娠试验结果为阳性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周内怀孕的女性。

17 已知受试者对给药期间给予的任何产品过敏。

18 根据受试者和研究者的了解,受试者不能参加方案要求的研究访视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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