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01 02:1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非小细胞肺癌(NSCLC)作为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以及针对其G12C靶点的靶向药物治疗研究。介绍了G12C靶点对肿瘤生长和扩散的影响,并详细说明了正在进行的一项针对G12C突变阳性的NSCLC患者的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文章强调了参与试验对患者的潜在好处,包括早期治疗和个性化治疗方案,并提供了咨询热线以解答相关疑问。
【普洱】非小细胞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胆管癌 胰腺癌】KRAS G12C突变肺癌临床试验:JMKX001899片
药品名称:JMKX001899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KRAS,KRAS G12C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现肺癌暂停,推荐实体瘤)
项目优势:JMKX1899是济煜医药小分子创新中心自主研发的KRAS抑制剂,临床前研究数据显示,与同靶点产品相比,JMKX1899具有较强的脑通透性,且没有心脏毒性和药物-药物相互作用风险。济煜医药已于2021年10月向国家药监局递交临床申请,济煜医药和沪亚将于近期向美国FDA递交临床申请,同步推进JMKX1899在中国和美国的临床。
【普洱】非小细胞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在全球范围内,肺癌是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而非小细胞肺癌(NSCLC)占据了其中的大部分。随着医疗科技的不断进步,针对特定基因突变的靶向治疗已经成为肺癌治疗的重要手段。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一种针对非小细胞肺癌G12C靶点的靶向药试验,这或许能为患者带来全新的治疗希望。
非小细胞肺癌G12C靶点:一个全新的治疗方向
非小细胞肺癌G12C靶点是EGFR基因的一种罕见突变,它影响了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近年来,科学家们发现,针对这一特定靶点的靶向药物可以有效抑制肿瘤生长,为患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
靶向药试验:为患者打开新的大门
【非小细胞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项针对G12C突变阳性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临床试验。该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在治疗这一特定亚型肺癌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关于该试验的一些关键信息:
试验药物:一种新型靶向药物,能够特异性地结合并抑制G12C突变。
试验对象: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G12C突变阳性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试验目的: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及患者的生活质量。
参与试验,为生命续航
对于符合条件的患者来说,参与【非小细胞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不仅是一种治疗选择,更是一种为生命续航的机会。以下是参与试验可能带来的好处:
早期治疗:患者可以尽早接受针对性的靶向治疗,有望延缓疾病进展。
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的基因突变类型,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专业团队:由经验丰富的医疗团队进行全程跟踪和治疗,确保患者得到最佳的治疗。
咨询热线,为您解答疑惑
如果您或您的亲人符合试验条件,对【非小细胞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感兴趣,或者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帮助您了解试验的更多信息。
温馨提示
非小细胞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有机会接触到最新的医疗技术,为生命续航。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让我们一起为健康而努力。
入选标准
1. 筛选程序前受试者应充分知情并获得书面知情同意书;
2. 年龄 ≥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3. 基因突变检测并确定为 KRAS(G12C)突变的,组织学或细胞证实晚期体 瘤。对于Ⅰb和Ⅱ期,将在入组前通过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突变;a) Ⅰa期受试者(实体瘤)是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拒绝无根据 研究者判断无法从标准治疗中获益 的患者 ;b) Ⅰb期和 Ⅱ期受试者( NSCLC)必须既往接受过含铂类药物化疗或靶向治(如 EGFR、ALK和 ROS1)或抗 PD1/抗 PD-L1免疫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受试者既往接受的治疗不得超过3线。
4. 依据 RECIST 1.1版,需至少有经CT或MRI检查检查显示的可测量病灶;
5. 患者的 ECOG体能状态为 0-1(Ⅰa期);0-2(Ⅰb期 和Ⅱ期)
6. 患者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排除标准
1. 对JMKX001899片主要成分及辅料过敏者,或过敏体质;
2. 既往接受过KRAS G12C突变特异性抑制剂治疗;
3. 有症状的脑转移患者或需要治疗的脑转移患者,脑膜转移患者;
4. 活动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丙型肝炎病毒(HCV)或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者,无症状的慢性乙肝或丙肝携带者可除外。
5. 研究期间同时需要使用其他抗肿瘤药物伴随治疗;
6.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单抗或其它免疫抑制剂类抗肿瘤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5个已知药物半衰期(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系统性化疗、放疗(除针对性骨转移的姑息放疗)、靶向治疗、或中草药抗肿瘤治疗;
7. 严重脏器功能障碍
8. 肺间质疾病、肺间质纤维化或既往有药物性间质性肺炎病史,放疗所引起的肺炎除外;
9. 其他不适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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