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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巴瘤在我国发病率逐年上升,传统治疗副作用大且易产生耐药性。本文介绍了针对淋巴瘤CD38靶点的靶向药物研究,该疗法通过精准打击肿瘤细胞降低副作用,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文章详细解释了CD38靶点的选择、靶向药物作用机制及临床试验的开展,并分析了参与临床试验的益处与风险,最后提供了参与临床试验的方式和温馨提示。
【锡盟】淋巴瘤CD38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血液肿瘤】重组抗CD38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SG301)在恶性肿瘤患者中的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SG301注射液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D38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证的恶性血液肿瘤患者,且已经接受过标准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复发,或者不耐受标准治疗的患者,或者拒绝标准治疗;
项目优势:自主研发的抗CD38人源化单克隆抗体,主要通过Fc依赖性免疫效应机制杀死肿瘤细胞。此外,CD38抗体还可通过消除调节性T细胞、调节性B细胞和髓样来源的抑制细胞来提高宿主抗肿瘤免疫力。7月24日,SG301的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正式获得CDE受理,适应症为血液肿瘤。尚健生物新闻稿表示,这是首个中国公司自主研发的CD38单抗申请临床。
【锡盟】淋巴瘤CD38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淋巴瘤的治疗困境
淋巴瘤,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其发病率在我国呈逐年上升趋势。传统治疗方法如化疗、放疗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控制病情,但副作用大,且易产生耐药性。许多淋巴瘤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痛苦不堪,生活质量严重下降。因此,寻找一种更有效、安全的疗法成为当务之急。
二、CD38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靶向治疗成为肿瘤治疗领域的一大热点。其中,针对淋巴瘤CD38靶点的靶向药物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果。淋巴瘤CD38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通过精准打击肿瘤细胞,降低治疗副作用,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以下是我们的科普内容:
三、淋巴瘤CD38靶点靶向药试验详解
1. CD38靶点的选择
CD38是一种跨膜糖蛋白,广泛表达于多种肿瘤细胞表面,尤其是淋巴瘤细胞。研究表明,CD38在淋巴瘤的发生、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因此成为理想的药物靶点。
2. 靶向药物的作用机制
淋巴瘤CD38靶点靶向药物通过与肿瘤细胞表面的CD38结合,引发细胞内信号传导,最终导致肿瘤细胞凋亡。由于正常细胞表面CD38表达较低,因此这种治疗方法具有较好的选择性,降低了副作用。
3. 临床试验的开展
淋巴瘤CD38靶点靶向药试验分为多个阶段,包括Ⅰ期、Ⅱ期和Ⅲ期等。在临床试验中,研究人员会对药物的的安全性、有效性、剂量等进行深入研究。目前,我国已有多项淋巴瘤CD38靶点靶向药试验正在进行。
四、参与临床试验的益处与风险
1. 益处
参与淋巴瘤CD38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患者,有望获得以下益处:
(1)免费使用新药,减轻经济负担。
(2)接受专业团队的密切关注和评估。
(3)为淋巴瘤治疗领域贡献自己的力量,助力医学进步。
2. 风险
临床试验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
(1)新药可能存在未知副作用。
(2)试验过程中可能需要接受频繁的检查和评估。
(3)试验结果的不确定性。
五、如何参与临床试验
如果您对淋巴瘤CD38靶点靶向药试验感兴趣,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和参与:
(1)咨询专业医生,了解临床试验的具体要求。
(2)关注全球好药网,获取最新的临床试验信息。
(3)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六、温馨提示
淋巴瘤CD38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我们期待更多患者能够关注并参与临床试验,共同推动医学进步,战胜淋巴瘤。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1.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受试者须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和至少一种免疫调节剂治疗。
2.筛选时受试者必须有根据以下 1 种或以上检测项目确定的可测量疾病:a) 血清M蛋白≥1 g/dL;b)尿M蛋白≥200 mg/24 小时;c) 受累和非受累血清游离轻链差值(dFLC)≥10mg/dL
1 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能够遵守临床访视和研究相关的程序;
2 ≥18 周岁;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证的恶性血液肿瘤患者,且已经接受过标准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复发,或者不耐受标准治疗的患者,或者拒绝标准治疗;
4 ECOG 体力评分 0、1 或 2 分;
5 预计生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6 既往接受其他治疗引起毒副反应需要恢复至≤1级或转归至基线值(NCI-CTCAE5.0版,药物可控制的≤2级感觉神经病变、淋巴细胞减少症和内分泌疾病和脱发除外);
7 满足骨髓功能指标: 骨髓储备: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0×10^9/L,血小板≥75×10^9L,以及血红蛋白≥7.0g/dL;
8 满足以下肝肾功能指标和凝血功能: PT和INR≤2×ULN; 血清总胆红素≤1.5×ULN、ALT和AST≤3×ULN; 肌酐清除率≥30mL/min(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见附录6);
9 心功能: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QT间期(QTcF)男性≤450ms,女性≤470ms(经Fridericia公式矫正);
10 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患者,以及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筛选期血清HCG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排除标准
1 已知对SG301注射液或其任何辅料成分过敏,或有严重药物过敏史者;
2 已知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已知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史;
3 既往接受CD38抗体治疗无效;
4 ≥3级的感觉或运动神经病变;
5 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肿瘤或者睾丸浆细胞瘤;
6 首次给药前2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史者,以下肿瘤疾病除外: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皮肤鳞状上皮细胞癌经治疗已经得到控制者;
7 首次给药前2周内存在需要治疗的活动性感染,预防性用药除外;
8 活动性乙肝或者丙肝患者。活动性乙肝定义为:HBsAg阳性且HBV-DNA拷贝数大于所在研究中心检验科正常值上限。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及病毒核糖核酸(HCV RNA)阳性
9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史(即HIV抗体阳性);
10 已知活动性结核病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11 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 1) 未控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脏病学会(NYHA)分级 III~IV级); 2) 不稳定型心绞痛; 3) 经规范化降压药治疗后,研究者判断未能有效控制的高血; 4) 首次用药前 6个月内发生任何动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心肌梗死、 不稳定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或一过性脑缺血发作; 5) 首次用药前 3个月内发生深静脉血栓 、肺栓塞或其他任何严重血栓栓塞的病史。
12 严重的慢性阻塞性肺病史,持续哮喘或 1年内有哮喘病史;
13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异体干细胞移植术;
14 首次给药前 2周内或治疗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接受过肿瘤治疗 ;
15 已知存在活动性或可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既往 2年内的该病史(在近2年内不需系统治疗的白癜风、银屑病、脱发或格雷夫氏病,仅需要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以及仅需要胰岛素替代治疗的I型糖尿病受试者可以入组);
16 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者,允许接种不包含病毒的季节性流感疫苗;
17 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的患者;
18 无法耐受静脉给药;
19 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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