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5-09 20:00:07,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治疗困境及免疫治疗作为新兴疗法带来的新希望。文章首先指出NSCLC治疗仍面临挑战,尤其对无靶点突变患者,传统治疗无效。随后介绍免疫治疗通过激活自身免疫系统对肿瘤产生攻击,已取得显著成果。文中详细阐述了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的背景、过程和成果,表明该疗法能有效控制肿瘤,延长生存期。最后,文章提供了参与临床试验的步骤,并鼓励患者了解免疫治疗,以期待更多治愈希望。
【河源】非小细胞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胸腔积液患者临床试验:小分子免疫激动剂JMKX000197
药品名称:JMKX000197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二线失败,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恶性胸腔积液(二线及以上)实体瘤,肺癌,胸膜恶性肿瘤,消化系统.妇瘤,胸腺癌,头颈部肿瘤,乳腺癌 间皮瘤
项目优势:JMKX000197注射液是由上海济煜研发的全新小分子免疫激动剂,可以诱导多种细胞因子的释放,引起炎症反应的同时可以激活体内的巨噬细胞、树突状细胞以及杀伤性T细胞,多种机制协调从而达到治疗疾病的效果。该实验目的为探索JMKX000197注射液对于恶性胸水的疗效。
【河源】非小细胞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困境
非小细胞肺癌(NSCLC)是肺癌最常见的类型,占所有肺癌病例的85%以上。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肺癌的治疗手段日益丰富,但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仍面临诸多挑战。尤其是对于那些无靶点突变的患者,传统治疗方法效果有限,治愈希望渺茫。然而,免疫治疗试验的兴起,为这类患者带来了新的生机。
二、免疫治疗:非小细胞肺癌治疗的新星
免疫治疗是一种新兴的肿瘤治疗方法,通过激活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使其对肿瘤产生攻击作用。近年来,免疫治疗在非小细胞肺癌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特别是对于无靶点要求的患者,免疫治疗试验显示出了巨大潜力。
三、非小细胞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
1. 试验背景
非小细胞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旨在为广大无靶点突变的患者提供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该试验聚焦于免疫检查点抑制剂,通过阻断肿瘤细胞与免疫细胞的信号通路,恢复免疫系统对肿瘤的攻击能力。
2. 试验过程
试验分为筛选期、治疗期和随访期。在筛选期,患者需进行详细的检查,以确定是否符合试验入组条件。治疗期分为多个周期,患者需按照规定接受免疫治疗。随访期则是对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进行长期监测。
3. 试验成果
经过一系列的临床试验,非小细胞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果。许多患者在接受了免疫治疗后,肿瘤得到了有效控制,生存期得到了显著延长。
四、如何参与临床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遭受非小细胞肺癌的困扰,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或许能为您带来新的希望。以下是参与临床试验的步骤:
1. 了解试验详情,确认是否符合入组条件。
2. 联系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3. 根据咨询结果,前往指定医院进行筛选检查。
4. 符合条件者,按照规定进行治疗和随访。
五、总结
非小细胞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为无靶点突变的患者带来了全新的治疗选择。在免疫治疗的助力下,越来越多的肺癌患者有望战胜病魔,重拾健康生活。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免疫治疗试验的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让我们一起期待,免疫治疗为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带来更多治愈希望!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JMKX000197注射液的规格:1mL:1mg;用法用量:JMKX000197注射液给药剂量分别包括50μg、150μg、300μg、500μg、750μg 、1000μg,单药,胸腔注射。用药时程:D1、D8两次给药。
入选标准
1、患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2、年龄≥18岁且≤75岁,性别不限。
3、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病理学证实为中等量或中等量以上的恶性胸腔积液,且需要引流(中等量胸腔积液的定义:卧位B超检查胸腔积液≥3cm,坐位B超检查胸腔积液≥4cm,并伴有胸闷、气促不适等临床症状)。
4、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病理学证实为晚期恶性实体肿瘤且经标准治疗失败的患者。
5、末次系统性抗肿瘤治疗与首次给药需间隔≥4周或药物5个半衰期的洗脱期(包含放疗、化疗、免疫、生物、靶向、激素治疗,局部放疗洗脱期14天);但如受试者末次系统治疗方案至少2个疗程后,出现新发胸水或当前胸水控制不佳,则无需洗脱期间隔。
6、根据国立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CTCAE)V5.0判定,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任何毒性反应恢复至0-1级,注:脱发、色素沉着和≤2级的神经病变、激素替代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或其他确认转为慢性的不良事件除外。
7、卡氏评分(Karnofsky)≥60分或体能状况评分(ECOG PS)≤2分。
8、预计生存期≥3个月。
9、主要器官功能在治疗前7天内,符合下列标准:血常规检查标准(14天内未输血状态下):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 ^ 9 /L;血红蛋白≥9g/dL;血小板≥100×10 ^ 9 /L;白细胞≥3.0×10 ^ 9 /L;生化检查指标需符合:总胆红素≤1.5×ULN;ALT≤2.5×ULT,AST≤2.5×ULT,如伴肝转移,则ALT和AST≤5×ULN;血清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CCr)≥60ml/mi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10、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个月内未行胸腔内药物注射,但不排除诊断性穿刺。
排除标准
1、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辅料成分过敏。
2、胸腔积液位置不适合引流或患者不会从胸腔内给药治疗中获益(例如:分隔严重)。
3、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导致临床症状或需要治疗干预者;既往接受过脑转移治疗的患者若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无症状且影像学检查结果显示疾病稳定,且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或抗惊厥治疗可入组。
4、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患者,包括:
a)血压控制不理想的(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患者;
b)患有I级以上心肌缺血、心肌梗塞、心律失常(包括QTcF≥480ms)或≥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
c)多普勒超声评估:左室射血分数(LVEF)<正常值低限(50%);
d)肝硬化、失代偿性肝病、活动性肝炎或需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慢性肝炎;
e)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
f)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g者;
g)具有癫痫发作并需要治疗的患者。
5、签署知情同意书前4周内有过敏原脱敏治疗的近期史。
6、曾使用过干扰素基因刺激因子(STING)激动剂、TNF类药物(如天恩福)胸腔注射。
7、签署知情同意书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8、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9、无法控制的全身感染(病毒、细菌、真菌),包括但不限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DNA超过1000IU/ml、丙肝病毒(HCV)抗体阳性或RNA阳性。
10、经研究者判断,患者存在任何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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