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02 06:2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治疗难题,并介绍了针对RET靶点的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文章详细介绍了试验药物、目的、招募对象、流程及参与优势。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参与临床试验,以提高治疗效果,享受专业医疗团队全程跟踪和免费药物、检查。欢迎更多患者积极参与,共同战胜病魔。
【泸州】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经治肺癌/甲状腺癌/实体瘤】HEC169096片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甲状腺髓样癌和其他实体瘤的I/I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HEC169096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RET
临床期数:Ⅰ期,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携带RET融合,经治肺癌/甲状腺癌/实体瘤
项目优势:HEC169096片为一款高选择性RET抑制剂。RET突变是一种泛癌种的致病因素,可能导致多类癌症,其中包括比较重要的适应症非小细胞肺癌(检出率约1%~2%)以及甲状腺癌(检出率约20%)。
【泸州】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非小细胞肺癌(NSCLC)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治疗一直是医学界的难题。近年来,随着精准医疗的快速发展,靶向治疗逐渐成为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有效手段。今天,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项针对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的靶向药试验,以及如何参与这项试验,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一、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简介
RET基因是非小细胞肺癌的重要驱动基因之一,RET基因融合突变在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占有一定比例。针对RET基因融合突变的靶向药物,能够精准抑制肿瘤生长,为患者带来更好的治疗效果。
此次临床试验的靶向药物,是一种全新一代的RET抑制剂,通过高选择性地抑制RET激酶活性,有效抑制RET融合基因阳性的非小细胞肺癌细胞增殖。目前,该药物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旨在评估其在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试验目的与招募对象
此次临床试验的主要目的是评估该RET靶点靶向药物在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试验对象为: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非小细胞肺癌的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具有RET基因融合突变;
未曾接受过针对RET融合基因的靶向治疗;
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试验流程与注意事项
试验流程主要包括:筛选期、治疗期、随访期。具体如下:
筛选期:患者需提供病理学检查报告、基因检测报告等资料,以确定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治疗期:患者按照临床试验方案接受药物治疗,并定期进行疗效评估和安全性评估。
随访期:治疗结束后,患者需定期进行随访,以评估远期疗效和安全性。
注意事项:
患者需在专业医生指导下参与试验,遵守临床试验规定;
患者需如实报告病情和药物使用情况;
患者需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配合医生治疗。
四、参与试验的优势
参与此次临床试验,患者将享有以下优势:
获得先进的靶向药物治疗,提高治疗效果;
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踪,确保治疗安全;
免费提供药物和检查,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优先获得后续治疗和新药信息。
五、如何参与临床试验
如果您符合临床试验条件,希望参与试验,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疑问,协助您完成报名手续。同时,您也可以通过全球好药网官方网站了解更多临床试验信息。
温馨提示
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我们期待更多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与临床试验,共同揭开希望之光,战胜病魔。全球好药网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全面的抗癌新药信息,助力您在抗癌道路上砥砺前行。
入选标准
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2 组织病理学或细胞病理学确认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
3 ECOG评分:0~2分
4 预期生存时间 ≥ 12周
5 按照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V1.1,在I期试验,受试者至少存在一个可评估病灶;在II期试验,受试者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
6 必须有适当的器官功能
7 非哺乳期女性受试者;对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筛选期血妊娠检查必须为妊娠阴性,且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接受最后一剂试验药物后6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 未绝育的男性受试者: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接受最后一剂试验药物品后6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
8 受试者同意提供适当的肿瘤组织切片(可用的存档样本或新鲜活检样本制作的切片)
9 受试者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由本人或监护人签署了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存在明确的除RET以外的已知主要驱动基因改变。
2 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既往治疗史: 1)首次用药前6周内,接受过蒽环类、亚硝脲类、丝裂霉素类化疗; 2)首次用药前4周或5个药物半衰期(以时间者短者为准)之内,接受过其它化疗、小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抗肿瘤治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CAR-T等)、大手术(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治疗的受试者; 3)首次用药前2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疗或者首次用药前4周内超过30%的骨髓放射或更广范围放疗者; 4)首次用药前1周内,接受过抗肿瘤中药(经NMPA批准有抗肿瘤适应症)治疗; 5)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种活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等)和/或计划入组后接种活疫苗者; 6)首次用药前4周或5个药物半衰期(以时间者短者为准)之内参加过任何干预性临床试验(参与总生存期随访受试者除外);
3 未从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中恢复至≤1级或者基线水平(依据CTCAE V5.0)
4 受试者患有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或原发性CNS肿瘤,且表现有进行性神经系统症状或需要增加皮质类固醇剂量以控制其CNS疾病;脊髓压迫症、癌性脑膜炎或软脑膜症者;
5 首次用药前 5年内合并了其他恶性肿瘤。但不包括:转移或死亡风险可忽略不计(如预期5年OS > 90%)且经治疗后预期可治愈的肿瘤(如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接受根治性手术治疗的局限性前列腺癌、根治性手术治疗的乳腺导管原位癌等)或任何已治愈(5年内无疾病复发的证据)的其他肿瘤;
6 具有心脑血管风险因素
7 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受试者,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给药前2个月内有黑便、呕血病史者;研究者认为可能发生内脏出血者;
8 无法控制的症状性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状腺功能减退;
9 现患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或活动性肺炎或现需治疗的放射性肺炎
10 患有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如HIV感染者);或者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活动感染者:筛选期HBsAg阳性或者HBcAb阳性的受试者,需要检测HBV DNA,HBV DNA定量≥104 cps/mL或≥2000 IU/mL;HCV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受试者,需进一步检测HCV RNA,HCV RNA定量检测阳性;
11 存在临床上不可控制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
12 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CYP3A4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或者首次用药前1周内使用过质子泵抑制剂(PPIs);或者研究期间需要长期接受CYP3A4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或PPIs治疗的受试者
13 临床上明显的胃肠道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梗阻等),或全胃切除的受试者;
14 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者;
15 研究者认为患有其它严重急性或慢性疾病、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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