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08 03:20:02,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实体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概念、意义、参与方式及其优势。该试验不限制患者的癌种和基因突变,为无明确治疗靶点的癌症患者提供新的治疗机会。参与试验需满足一定条件,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或官方网站了解详情。与传统治疗相比,该试验具有更多优势,为癌症患者带来新的希望。
【北京】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评价LBL-024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物代谢动力学特征及初步有效性的 I/I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LBL-024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1、A1:至少一线治疗失败且未经PD-(L)1抑制剂治疗的胃肠神经内分泌瘤G3(Ki-67增殖指数≥55%)和神经内分泌癌; 2、A2:至少一线治疗失败且未经PD-(L)1抑制剂治疗的非胃肠神经内分泌瘤G3 (Ki-67增殖指数≥55%)和神经内分泌癌(不包括胰腺神经内分泌癌和小细胞肺癌); 3、A3:既往未经PD-(L)1治疗的默克尔细胞癌(MCC); 4、B:至少一线治疗失败且未经PD-(L)1抑制剂治疗的胆道腺癌,包括肝内胆管癌、肝外胆管癌和胆囊癌; 5、C1:无驱动基因:既往接受过PD-(L)1抑
项目优势:LBL-024是维立志博自主研发、拥有知识产权的PD-L1/4-1BB双特异抗体。该产品由高亲和力的抗PD-L1的单克隆抗体和抗4-1BB单链抗体组成,LBL-024能够阻断PD-1/PD-L1免疫抑制通路并条件性激活4-1BB共刺激受体,从而起到了解除免疫抑制(松刹车)和激活免疫系统(踩油门)的双重协同作用,是一种极具潜力的抗肿瘤双特异抗体。
【北京】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指的是在体内形成实体肿块的一类肿瘤,包括肺癌、乳腺癌、胃癌等多种癌症。而无靶点要求的靶点靶向药试验,则是一种全新的临床试验方式,它不限制患者的癌种,也不需要患者具有特定的基因突变或分子标记。这种试验为那些没有明确治疗靶点的癌症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机会。
二、为什么要进行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传统的癌症治疗方式通常需要针对特定的分子标记或基因突变,但并非所有患者都具有这些标记。对于这部分患者,传统的治疗方式往往效果不佳。而无靶点要求的靶点靶向药试验,则为这部分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通过这种试验,患者有机会尝试最新的靶向药物,以期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
三、如何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参与这种试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确诊为实体瘤患者,不限癌种;
经过标准治疗无效或无法接受标准治疗;
无特定的基因突变或分子标记;
愿意接受临床试验,并遵守试验规定。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以上条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详细信息;
前往全球好药网官方网站,填写在线申请表;
咨询您的医生,了解试验的详细信息。
四、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相比传统的治疗方式,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具有以下优势:
不限制癌种,为更多患者提供治疗机会;
无需特定的基因突变或分子标记,简化了治疗流程;
采用最新的靶向药物,可能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
专业团队全程跟进,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五、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癌症患者开启了一扇新的大门,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为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试验条件,欢迎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详细信息。让我们一起为战胜癌症而努力!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注射用冻干制剂LBL-024的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0.2 mg/kg,每3周给药1次(1-6例);0.8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3.2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10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15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25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
用药时程:每次输注通常在30-120分钟内完成,首次静脉输注可在60 min以上,如无输注不良反应,后续静脉输注时间可缩短但至少30 min以上。
入选标准
1、 同意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自愿入组,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75周岁(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3、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复发或转移性晚期恶性肿瘤患者
4、 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况评分标准(ECOG)为0~1分
5、 预期生存时间至少12周
6、 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愿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包括禁欲、宫内节育器、各类激素避孕、正确使用避孕套等);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女性和绝经后2年内的女性。育龄期女性在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7天内的血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排除标准
1、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或中草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2、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既往对抗体类药物治疗有严重的超敏反应或已知对LBL-024处方中任何组分过敏
5、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6、 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
7、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
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9、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依从性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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