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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肺癌及其主要类型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全球现状,并探讨了无靶点肺癌患者的治疗困境。文章提出肺癌无靶点要求细胞治疗试验为这部分患者带来新希望,介绍了细胞治疗的原理、优势及试验的招募条件。同时,分析了参与试验的优势与风险,并鼓励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与。欢迎拨打400-119-1082咨询了解更多信息。
【绵阳】肺癌无靶点要求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肺癌,食道癌,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细胞疗法)】ScTIL-v2PD-1
药品名称:细胞制剂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食道癌,肺癌,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
项目优势:外周血来源类TIL疗法,突破TIL依赖手术组织局限,同步解决异质性、微环境、扩增三大难题,无需手术组织,不限癌种,不限靶点,人人可及
【绵阳】肺癌无靶点要求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概述
肺癌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中非小细胞肺癌(NSCLC)占据了大部分比例。对于肺癌患者来说,寻找有效的治疗方法至关重要。然而,许多患者存在无靶点的情况,这意味着他们的肿瘤没有特定的基因突变或分子标记,使得传统靶向治疗无效。在这样的背景下,肺癌无靶点要求细胞治疗试验应运而生,为这部分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什么是肺癌无靶点要求细胞治疗试验?
细胞治疗是一种利用患者自身或供体的细胞,经过特殊处理后用于治疗疾病的方法。肺癌无靶点要求细胞治疗试验,主要是针对那些没有特定基因突变或分子标记的肺癌患者,通过细胞治疗技术来提高治疗效果。这种试验旨在探索细胞治疗在肺癌治疗中的潜力,并为无靶点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细胞治疗的原理与优势
细胞治疗利用了人体免疫系统的作用,通过改造或激活免疫细胞,使其能够识别并攻击肿瘤细胞。以下是细胞治疗的几个主要优势:
个体化治疗:细胞治疗可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性化调整,提高治疗效果。
针对性:细胞治疗能够精确识别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组织的损伤。
持久性:细胞治疗可以在体内持续发挥作用,降低复发风险。
肺癌无靶点要求细胞治疗试验的招募条件
为了确保试验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肺癌无靶点要求细胞治疗试验的招募条件相对严格。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招募条件:
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患者需经过病理学检查,确认为非小细胞肺癌。
无靶点:患者需经过基因检测,确认无特定基因突变或分子标记。
年龄限制:通常要求患者年龄在18-75岁之间。
健康状况:患者需具备较好的身体状况,能够承受治疗过程。
参与试验的优势与风险
参与肺癌无靶点要求细胞治疗试验,患者可以享受到以下优势:
先进的医疗技术:细胞治疗是一种先进的医疗技术,有望为无靶点肺癌患者带来更好的治疗效果。
个体化治疗方案:试验将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免费治疗:参与试验的患者将获得免费的治疗,减轻经济负担。
然而,参与试验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
治疗副作用:细胞治疗可能会引起一些副作用,如发热、寒战、肌肉疼痛等。
治疗效果未知:作为一种新的治疗方法,细胞治疗的效果尚需进一步验证。
温馨提示
肺癌无靶点要求细胞治疗试验为无靶点肺癌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信息。让我们一起为战胜肺癌而努力!
入选标准
1. 本临床研究适用癌种包括:食道癌,肺癌,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
2. 愿意前往郑州接受全部本临床研究相关安排,包括细胞采集、回输、和各个时间点的访视随诊;
3. 身体条件许可,并自愿接受细胞回输前的化疗预处理(见下附流程图);
4. 有以移除原发病灶为目的外科根治性手术指 证(同 时有手 术移 除范围外的病灶作为细胞治疗的可测量靶病灶),并愿意在细胞治疗前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将优先向 PI 推荐接受入组;
5. 自愿参加本临床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6. 年龄≥18 岁且≤75 岁;性别不限;
7. 预计生存期至少 3 个月以上;
8. ECOG 活动状态评分:0~1 分;
9. 病理检查确诊为恶性实体瘤的患者,既往治疗失败,或已经放弃包括放化疗的标准抗肿瘤治疗,自愿接受细胞治疗的患者;
10. 外周血 PD-1 阳性 T 淋巴细胞占总 T 淋巴细胞百分比≧20%;
11. 自愿接受外周血单个核细胞采集的患者;部分自愿接受手术获取足够量的新鲜肿瘤组织的患者;
12. 影像学至少有一个及以上的可测量病灶(CT 层厚≤5mm,增强扫描下,肿块长直径≥10mm,恶性淋巴结短径≥15mm)(接受 28 天内影像学检查);
13. 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
血液学检查指标:筛查前 14 天内在未接受输血、未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ranulocyte colony stimulating factor,G-CSF)治疗、未使用药物纠正的前提下
1) 白细胞计数≥3.5×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淋巴细胞计数≥0.8×109/L;
2) 血红蛋白≥100g/L;
3) 血小板计数≥100×109/L;
生化指标:
1) 总胆红素(TBIL) ≤1.5 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s of Normal,ULN)
2) AST 和 ALT≤3 正常值上限(ULN)
3)血尿素氮(BUN)、血肌酐(Cr) ≤1.5 正常值上限(ULN)
注:肝转移或肝癌患者:AST 和 ALT≤5 正常值上限(ULN);
14.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90 天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等);育龄期的女性(定义参见附录 8)患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7 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15. 能够遵循临床研究方案和随访流程。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骨髓移植、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治疗;
2. 2周内接受过全身抗癌治疗,及全身性使用糖皮质激素;
3. 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4. 4周内接受过其它疫苗接种;受试者在最后一次细胞回输治疗后 8 周也不可接种其它疫苗;
5. 4周内出现过腹部瘘管、胃肠道穿孔或腹腔脓肿;
6. 4周内接受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包括但不限于 PD-1 单抗、PD-L1单抗;
7. 3 个月内接受过其他免疫治疗(如:细胞治疗);
8. 临床确诊存在活动性细菌或真菌感染(≥2 级 of NCI-CTC 第 3 版);
9. 有 HIV、梅毒感染者,或 HCV、HBV 感染者正处于病毒活动期;
10. 有症状和/或未经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肿瘤病灶的患者;经过明确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肿瘤病灶患者可以考虑入组,且必须在开始筛选前稳定≥14 天;
11. 具有明确的胃肠道出血或消化道出血倾向的受试者,包括下列情况:有局部活动性溃疡病灶,且大便潜血(++)不可入组;2 个月内有黑便、呕血、咯血病史者;
12. 有临床症状的胸腔或腹腔积液,即需要治疗性浆膜腔穿刺或引流减压,或 Child-Pugh 评分>2;
13. 有严重的哮喘、应用免疫抑制药物治疗者;
14. 有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免疫缺陷疾病的受试者,或曾有应用 PD1 单抗治疗后产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受试者;
15. 有严重的冠状动脉疾病或脑血管疾病,或研究者认为的不可入组的其它疾病;
16.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者有精神障碍的受试者;
17. 滥用药物,临床或心理的或社会的因素使知情同意或研究实施受影响;
18. 有既往疫苗过敏史,或研究者认为的其它潜在免疫治疗过敏者;
19. 依从性差;
20. 妊娠期或者哺乳期妇女;
21. 存在除肿瘤外任何临床上未控制的活动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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