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23 04:1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非小细胞肺癌(NSCLC)占肺癌病例的85%以上,治疗面临困境,尤其是携带KRAS基因突变的晚期患者。但随着针对KRAS靶点的靶向药物研发,治疗前景可期。全球好药网正开展此类药物的临床试验,为患者带来新希望。试验药物能精准抑制KRAS蛋白活性,展现良好效果。患者可咨询全球好药网了解招募详情,共寻治疗希望。未来,精准治疗或成肺癌治疗重要手段。
【长春】非小细胞肺癌KRAS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肺癌】评价 HJ891 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治疗 KRAS G12C 突变的一线标准治疗失败非鳞非小细胞肺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对照、开放、Ⅰb/III 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 HJ891胶囊+特瑞普利单抗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KRAS,KRAS G12C
临床期数:Ⅱ期,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简要入排KRAS G12C 突变阳性;受试者发生脑转移或脑膜转移(除外无症状脑转移或临床症状稳定的受试者)
项目优势:KRAS G12C突变是非小细胞肺癌KRAS突变当中最常见的亚型,这部分患者的治疗,长期以来依赖化疗、免疫治疗以及疗效并不理想的靶向治疗。KRAS抑制剂的问世,让这部分患者,尤其是已经尝试过了一线化疗的患者,迎来了全新的治疗选择。
【长春】非小细胞肺癌KRAS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非小细胞肺癌的“困境”与“希望”
非小细胞肺癌(NSCLC)作为最常见的肺癌类型,占据了所有肺癌病例的85%以上。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尽管肺癌治疗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对于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来说,仍有很大的治疗困境。尤其是对于那些携带KRAS基因突变的晚期患者,传统治疗手段效果有限。然而,随着非小细胞肺癌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展开,这一局面或将得到改变。
二、KRAS靶点:肺癌治疗的“难题”
KRAS基因突变是肺癌中最常见的突变之一,长期以来被认为是“不可成药”的靶点。这是因为KRAS蛋白表面光滑,难以找到合适的结合位点,使得药物研发困难重重。然而,科学家们并未放弃,经过不懈努力,终于研发出了针对KRAS靶点的靶向药物。
三、非小细胞肺癌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临床招募进行中
为了验证新型KRAS靶点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全球好药网携手多家知名医疗机构,开展非小细胞肺癌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目前,该试验已进入临床招募阶段,为广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四、试验药物:精准打击KRAS靶点
本次临床试验的药物是一款针对KRAS靶点的高效抑制剂,它能够精准地结合到KRAS蛋白的活性区域,阻止其激活下游信号通路,从而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在前期研究中,这款药物已展现出良好的安全性和抗肿瘤效果。
五、参加临床试验:您需要了解的信息
1. 招募对象:本次试验主要招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且经检测证实携带KRAS基因突变。
2. 招募条件:患者需满足一定的年龄、体能和器官功能要求,具体可咨询全球好药网。
3. 试验流程:患者需经过筛选、入组、治疗、随访等环节,期间将有专业医生进行密切监测。
4. 费用问题:参加临床试验的相关费用将由项目承担,患者无需支付。
六、携手全球好药网,共寻治疗希望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是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且对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感兴趣,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信息咨询,帮助您了解试验详情,共寻治疗希望。
以下是关于非小细胞肺癌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更多科普信息,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
七、精准治疗:KRAS靶点靶向药的未来展望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肺癌治疗已进入精准治疗时代。针对KRAS靶点的靶向药物,有望为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带来更长的生存期和更高的生活质量。未来,随着更多临床试验的开展,KRAS靶点靶向药物有望成为肺癌治疗的重要手段。
八、关爱肺癌患者,从我做起
在全球范围内,肺癌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仍居高不下。关注肺癌患者,提高他们的生存质量,是我们共同的责任。非小细胞肺癌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成功,将为肺癌患者带来新的生机。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抗击肺癌贡献力量。
最后,再次提醒广大患者,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非小细胞肺癌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入选标准
简要入排KRAS G12C 突变阳性;受试者发生脑转移或脑膜转移(除外无症状脑转移或临床症状稳定的受试者);完整入选标准1. 受试者自愿参加本研究,且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 岁,男女不限;
3. 经组织病理学和/或细胞病理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 NSCLC,受试者经一线标准治疗失败,一线标准治疗需包含铂化疗和免疫治疗;但不适合进行含铂化疗的经过免疫治疗的受试者,以及不适合免疫治疗只经过含铂化疗的受试者可以入组(不适合含铂化疗和免疫治疗的情况见附录 2);
4. KRAS G12C 突变阳性;
5. 根据 RECIST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靶病灶;
6. ECOG 体力状况≤1 分;
7. 预期生存时间≥3 个月;
8. 主要器官功能符合以下标准:
a)血常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血红蛋白≥9g/dL;
b)血生化:AST≤2.5×ULN(如果有肝转移,≤5×ULN),ALT≤2.5×ULN (如果有肝转移,≤5×ULN),碱性磷酸酶≤2×ULN(如果有肝或骨转移,≤3×ULN),总胆红素≤2.0×ULN(如有吉尔伯特综合征的受试者≤1.5×ULN,间接胆红素水平表明肝外升高的受试者为3.5×ULN);血清肌酐≤1.5×ULN,或计算的肌酐清除率(Clcr)(如有)≥50 mL/分钟(使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c)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ULN,或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当前正在接受抗凝药物治疗的受试者,INR 须在其临床状态适用的建议范围内;
排除标准
1. 受试者发生脑转移或脑膜转移(除外无症状脑转移或临床症状稳定的受试者);
2. 合并第二原发肿瘤(即与 NSCLC 病理组织及器官类型不同的恶性肿瘤)病史,除非已完成根治治疗,并且根治后 5 年内无复发;
3. 有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
a) 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6 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II 级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或在筛选时存在无法临床控制的心律失常,左射血分数(LVEF)<50%;
b) 有临床意义的 QTc 间期延长病史,或筛选期(发现 QTC 延长后,复测两次后均值)QTc 间期女性≥470ms、男性≥450ms;c) 无法控制稳定的高血压;
4. 胃肠道疾病导致不能口服药物,吸收不良综合征,需要静脉营养,不受控制的炎症性胃肠病(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等);
5. 有需要通过静脉注射抗生素来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6. 首次给药前 14 天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分子靶向治疗、化疗、维甲酸治疗、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短者为准)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7. 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使用过 PD1/PD-L1 抗体或其他抗体类抗肿瘤药物;
8. 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治疗性或姑息性放射疗法;
9.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一周内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无法停用 CYP3A4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见附录 3);
10. 现症无法临床控制的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
11. 不能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12. 既往接受过 KRAS G12C 抑制剂治疗;
13. 已知合并已有标准治疗方案的有意义的肺癌驱动基因阳性(如 EGFR、 ROS1、ALK、NTRK、MET 和 RET 等),但对已使用过相应的驱动基因突变的治疗药物且已耐药的受试者可以纳入;
14. 接受过器官移植的受试者;
15.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 DNA 拷贝数≥2000 IU/mL 的受试者;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者,且 HCV RNA 阳性者;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16.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
17. 不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 1 个月内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药或避孕套)的育龄期女性受试者;不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 1 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的有生殖能力的男性受试者;
18. 估计受试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
19.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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