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17 02:00:07,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卵巢癌作为女性健康的隐形杀手,以及PD-1免疫治疗在卵巢癌治疗中的重要作用。介绍了【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的招募情况,鼓励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同时,全球好药网为患者提供相关信息支持。文章强调,通过临床试验和共同努力,为卵巢癌患者带来新的治疗选择和希望。
【铜陵】卵巢癌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不限癌种032】帕博利珠单抗评估晚期实体瘤预测性生物标志物的研究
药品名称: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
基因分型:
突变基因:PD-1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用于晚期不可切除和或/转移性微卫星高度不稳定性或错配修复缺陷型(MSI-H/dMMR)肿瘤的治疗【卵巢癌】
项目优势: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
【铜陵】卵巢癌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卵巢癌:女性健康的隐形杀手
卵巢癌是一种严重的女性生殖系统恶性肿瘤,因其早期症状不明显,往往被称为“沉默的杀手”。据统计,卵巢癌在全球女性癌症死亡率中排名第七,我国每年新发卵巢癌患者数也呈上升趋势。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寻找有效的治疗手段成为了广大患者和医疗工作者的共同期盼。
二、PD-1免疫治疗:重塑卵巢癌治疗格局
PD-1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肿瘤治疗方法,近年来在国内外取得了显著的成果。PD-1抑制剂可以增强患者自身免疫系统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从而有效抑制肿瘤生长。在卵巢癌治疗领域,PD-1免疫治疗已经展现出良好的前景,为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三、【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为患者开启新希望之门
【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是一项针对卵巢癌患者的临床试验,旨在评估PD-1抑制剂在卵巢癌治疗中的效果。该试验已经在全球范围内招募了大量患者,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果。我国也积极参与其中,为患者提供更多的治疗选择。
四、临床试验招募:加入我们,共抗卵巢癌
目前,【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招募患者。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卵巢癌,愿意尝试PD-1免疫治疗,并符合以下条件,欢迎联系我们:
年龄在18-75岁之间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卵巢癌
未接受过PD-1抑制剂治疗
无其他严重疾病
加入临床试验,您将有机会接受PD-1免疫治疗,同时还能获得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踪和关爱。为了您的健康,请勇敢迈出这一步,与我们共同抗击卵巢癌。
五、携手全球好药网,为患者提供更多帮助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热门抗癌药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为全球肿瘤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为了让更多卵巢癌患者了解PD-1免疫治疗试验,我们特此推出【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专题,提供详尽的信息和招募信息。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助力您找到治疗希望。
六、温馨提示:共抗卵巢癌,共创美好未来
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为卵巢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也让广大患者看到了希望。让我们携手全球好药网,积极参与临床试验,共同抗击卵巢癌,共创美好未来。
入选标准
1.愿意并能够提供该试验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2.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已年满 18 周岁。
3.患有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转移性和/或不可切除)实体瘤,无法治愈且既往标准一线治疗失败。患者必须对已知可提供临床获益的治疗进展或不耐受。既往治疗方案的数量没有限制。
4.来自中国大陆华裔的任何晚期 dMMR/MSI-H 实体瘤。
5.已提交来自既往未接受过放疗的肿瘤病灶的可评估的组织样本用于生物标志物分析(与申办方协商并获得批准后可考虑例外情况)。提交用于分析的肿瘤组织必须来自单个肿瘤组织标本,且数量和质量足以评估所有需要的主要生物标志物。
6.基于 RECIST 1.1 有影像学可测量的疾病。对于有资格参加试验的受试者,独立中心影像学评估必须证实存在基于 RECIST 1.1 评估的影像学可测量病灶。
7.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8.预期寿命至少 3 个月。
9.证实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0.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应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 72 小时内呈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如果尿妊娠试验阳性或无法证实为阴性,需要进行血清妊娠试验。
11.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至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 120 天内采用适当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在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正在参与和接受研究治疗,或参与过试验药物的临床研究并接受研究治疗或使用过研究性器械的受试者。
2. 诊断为免疫缺陷或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正在接受全身性类固醇治疗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
3. 具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其在过去 2 年中需要全身治疗。
4. 研究第 1 天之前 4 周内接受过抗肿瘤单克隆抗体(mAb)治疗,或者 4 周之前接受的 mAbs 所引起的 AE 尚未恢复(即≤1 级或达到基线水平)。
5. 研究第 1 天之前 2 周内接受过化疗、靶向小分子治疗或放疗,或者之前接受的药物治疗所引起的 AE 尚未恢复(即≤1 级或达到基线水平)。
6. 入组前 2 年内已知患有其他恶性肿瘤,接受过治愈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或治愈性切除的原位癌除外。
7. 伴有已知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
8. 已知患有脑干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
9. 患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部炎症/间质性肺病病史或当前有(非感染性)肺部炎症/间质性肺病。
10. 患有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1.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存在可能混淆试验结果、妨碍受试者参与全程试验或不符合受试者参加试验最佳利益的任何疾病、治疗或实验室异常的病史或当前证据。
12. 有可能影响遵从试验要求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史。
13. 从筛选访视开始,到试验治疗的末次给药后 120 天期间,怀孕或处于哺乳期,或预计怀孕的女性受试者或其配偶怀孕的男性受试者。
14. 既往参加过任何其他帕博利珠单抗(MK-3475)试验,或既往接受过抗 PD-1、抗 PD-L1、抗 PD-L2 或任何其他免疫调节 mAb(包括伊匹木单抗和任何其他特异性靶向 T 细胞共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抗体或药物)治疗。
15.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HIV 1/2 抗体)感染史。除非当地卫生机构强制要求,否则不需要开展 HIV 检测。
16. 已知患有活动性乙型(例如 HBsAg 阳性)或丙型肝炎(例如,检测到 HCV RNA(定性))。除非当地卫生机构强制要求,否则不需要进行乙肝和丙肝检测。
17. 研究治疗的计划开始日期之前 30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
18. 对帕博利珠单抗和/或任何辅料成分严重过敏(≥3 级)。
19. 已知具有活动性结核(TB;结核杆菌)病史。
20. 既往进行过同种异体组织/实体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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