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19 06:0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综述了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靶向治疗进展。介绍了非小细胞肺癌的概况及靶向治疗的概念,详细阐述了靶向药试验的目的、正在测试的药物及其效果。同时,探讨了如何参与试验、试验的优势与风险,并呼吁患者积极参与,为医学研究和自身治疗贡献力量。全球好药网提供咨询热线支持,助力共创生命奇迹。
【济源】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评价注射用莱古杉醇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疗效的开放、多中心的剂量递增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莱古杉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优先入组乳腺癌、非小细胞 肺癌、卵巢癌、头颈鳞癌、食管癌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 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项目优势:莱古杉醇是一种新型精确制导的紫杉类新药,其在正常组织和血液中药物的活性被封闭, 药物只在肿瘤部位聚集和释放活性,从而可显著降低化疗毒副作用和提升疗效。同时,因为精确制导的特征,对免疫系统和血液中的免疫细胞无毒性,适合于联合免疫治疗共同治疗各种晚期实体瘤。
【济源】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非小细胞肺癌:一场无声的战争
肺癌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而非小细胞肺癌(NSCLC)占所有肺癌类型的约85%。面对这一凶险的疾病,传统的化疗和放疗手段往往效果有限。幸运的是,随着科技的进步,靶向治疗为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二、什么是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
靶向治疗是一种针对肿瘤细胞特定基因突变的精准治疗方法。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就是通过临床研究,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在治疗非小细胞肺癌中的效果和安全性。这些试验为患者提供了尝试新药物的机会,同时也为医学研究积累了宝贵的数据。
三、试验中的靶向药物:为生命带来新希望
在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中,研究者们正在测试多种新型靶向药物。这些药物针对不同的基因突变,旨在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以下是一些正在试验中的靶向药物:
EGFR抑制剂:针对EGFR基因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ALK抑制剂:针对ALK基因融合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ROS1抑制剂:针对ROS1基因融合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这些药物已经在一些患者中取得了显著的疗效,为他们带来了新的生命希望。
四、如何参与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
参与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通常包括:
经病理学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
具有特定的基因突变。
未曾接受过靶向治疗或对现有治疗无效。
如果您符合条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参与试验:
联系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向您的医生咨询,看是否适合参与试验。
通过临床试验注册网站查找相关试验。
五、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的优势与风险
参与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既有潜在的治疗效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以下是试验的一些优势和风险:
优势:
有机会获得新型靶向药物的治疗。
为医学研究做出贡献,帮助更多人。
风险:
药物可能存在未知的不良反应。
试验结果可能不如预期。
六、温馨提示:携手共进,共创生命奇迹
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有机会尝试最新的靶向药物,为自己的生命增添一份保障。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期待您的咨询,让我们一起为生命加油,共创生命奇迹!
入选标准
1 年龄18-75周岁(含两端),性别不限。
2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优先入组乳腺癌、非小细胞 肺癌、卵巢癌、头颈鳞癌、食管癌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 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3 根据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4 ECOG体力评分0-1分。
5 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6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血液系统(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值(ANC) ≥ 1.5×109/L 血小板(PLT) ≥100×109/L 血红蛋白(Hb) ≥90g/L 肝功能 总胆红素(TBIL) ≤ 1.5×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3×ULN; 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3×ULN; 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肾功能 肌酐(Cr)或肌酐清除率(Ccr) ≤1.5ULN,若>1.5ULN 再计算肌酐清除率 >50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凝血试验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 1.5×ULN 国际标准化比例(INR) ≤ 1.5×ULN
7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 至少3个月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 育龄期女性(定义参见附录7)患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的血妊娠 试验必须为阴性。
8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受试 者还应能够遵守访视时间表并完成所需评估。
排除标准
1 首次给药前3周内接受过化疗,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靶向治疗、生物治疗、 内分泌治疗和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以下几项除外: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 口服氟尿嘧啶类、小分子靶向药物以及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2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未上市的研究药物或治疗。
3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气管切开、 胃造瘘等操作)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但以下情况除外: 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防止造影剂过敏)。
5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经研究 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经激素替代疗法治疗稳定的甲状腺 功能减退症等)。
6 有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病史。
7 既往接受紫杉烷类药物治疗期间出现过≥3级超敏反应。
8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9 存在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
10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检测阳性,且HBV-DNA>500IU/ml或研究中心检测下限[仅当研究中心检测下限高于500IU/ml时]);活动性丙型肝炎(HCVR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 。
11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
12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II-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静息12导联ECG的QTc间期>480ms;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存在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的心力衰竭或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或有其他研究者判断具有高风险的结构性心脏病; 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13 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4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5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16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7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