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09 23:2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主要探讨了淋巴瘤治疗的新挑战及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原理、优势以及参与临床试验的相关信息。无靶点淋巴瘤患者的治疗之路异常艰难,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通过抑制淋巴瘤细胞内部的特定信号通路或基因,为这部分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该方法具有更广泛的应用范围、更高的治疗针对性以及较低的副作用。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报名参加临床试验,共同创造淋巴瘤治愈的新希望。
【黄石】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淋巴瘤】一项评价两个不同剂量奥布替尼治疗套细胞淋巴瘤的随机、开放标签、多中心、I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奥布替尼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套细胞淋巴瘤
项目优势:奥布替尼是诺诚健华自主研发的1类创新药,是具有高度选择性的新型BTK抑制剂,用于治疗淋巴瘤及自身免疫性疾病。
【黄石】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淋巴瘤治疗的新挑战:无靶点要求靶点
淋巴瘤,作为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一直是医学界研究的重点。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靶向治疗已成为淋巴瘤治疗的重要手段。然而,传统的靶向治疗往往依赖于肿瘤细胞表面的特定靶点,对于那些无靶点或靶点不明确的淋巴瘤患者来说,治疗之路变得异常艰难。此时,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应运而生,为这部分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原理与优势
1. 原理介绍
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是指通过研究新型靶向药物,使其能够针对淋巴瘤细胞内部的某一特定信号通路或基因进行抑制,从而达到抑制肿瘤生长和扩散的目的。这种治疗方法不再依赖于肿瘤细胞表面的靶点,为无靶点淋巴瘤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可能。
2. 优势分析
(1)更广泛的应用范围: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适用于多种类型的淋巴瘤,不受特定靶点的限制。
(2)更高的治疗针对性:针对肿瘤细胞内部的特定信号通路或基因,能够更有效地抑制肿瘤生长。
(3)较低的副作用:由于药物作用更具针对性,对正常细胞的影响较小,降低了治疗过程中的副作用。
三、参与临床试验:患者的新选择
对于淋巴瘤患者来说,参与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以下是参与临床试验的一些关键信息:
1. 如何报名参加?
患者可以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最新的临床试验信息,并报名参加。
2. 参与条件有哪些?
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需满足一定的入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确诊为淋巴瘤、无有效治疗方法、年龄在18-75岁之间等。具体条件可咨询全球好药网热线。
3. 参与临床试验的风险与收益
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如药物副作用、疗效不明确等。但同时,患者也有机会获得全新的治疗方法,提前享受到科技带来的治疗成果。
四、温馨提示:携手共进,共创治愈新希望
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靶点淋巴瘤患者带来了全新的治疗选择。作为全球肿瘤患者交流平台,全球好药网致力于为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帮助每一位患者寻找治疗希望。如果您对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感兴趣,或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淋巴瘤治愈的新希望!
入选标准
1 ≥ 18岁(含界值)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2 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套细胞淋巴瘤(MCL)。
3 既往未接受过标准系统性治疗的受试者和既往接受过标准系统性治疗的复发/难治性受试者。
4 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
5 ECOG体能评分0-2分。
6 预期生存时间 ≥ 4个月。
7 血液学功能充分。
8 凝血功能基本正常。
9 肝、肾、心脏功能基本正常的受试者。
10 受试者自愿签署书面ICF。
11 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受试者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呈阴性。
12 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及其伴侣必须同意从签署ICF开始直至使用最后一剂研究药物后至少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BTK抑制剂充分治疗。
2 有严重过敏性疾病史,有严重药物过敏史。
3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00天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或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或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治疗的受试者。
4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1天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或抗肿瘤治疗(例如化疗、放疗、免疫治疗,抗肿瘤疫苗等)。
5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的受试者。
6 末次使用强效CYP3A抑制剂或强效CYP3A诱导剂(含食物、西药、中药)距离首次试验用药时间不足2周(或不足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或者计划参与本研究期间同时服用强效CYP3A抑制作用或强效CYP3A诱导作用的药物或食物。
7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8天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的受试者。
8 已知淋巴瘤累及中枢神经系统(CNS)的受试者。
9 既往或伴有CNS疾病的受试者。
10 筛选前2年内有其他活动性恶性疾病病史。
11 存在活动性控制不佳的全身性细菌、病毒、真菌(指甲真菌感染除外)或寄生虫感染的受试者。
12 提示存在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以下血清学状态: a)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 b)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
1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的受试者。
14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的受试者。
15 目前或曾患有严重间质性肺病的受试者。
16 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吸收不良综合征或其他影响研究药物胃肠道吸收的病症。
17 既往抗癌治疗毒性在开始研究治疗时仍 ≥ 2级(依据CTCAE V5.0)。
18 有重度出血性疾病史。
19 已知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者。
20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的受试者。
21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
22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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