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30 13:2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文章摘要:本文介绍了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阐述了ROS1基因融合与肺癌的关系,并分析了靶向药试验的招募对象和优势。文章指出,ROS1基因融合靶向治疗为肺癌患者带来新的希望,试验具有精准、高效、安全性高等特点。同时,提供了如何参与试验的途径,并鼓励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与,为生命续航。全球好药网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鄂州】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非小细胞肺癌】评估劳拉替尼治疗ROS1阳性非小细胞肺癌的疗效和安全性的试验
药品名称:劳拉替尼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ROS1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携带ROS1融合,既往接受克唑替尼作为唯一的 ROS1 进展且既往接受含铂化疗失败,肺癌
项目优势:劳拉替尼/洛拉替尼(LORLATINIB)是第三代”ALK/ROS1突变的肺癌靶向药。携带ALK或者ROS1突变的肺癌患者被称为肺癌中的“幸运儿”,因为针对ALK或ROS1突变的靶向药物不仅疗效好,而且选择多。劳拉替尼(Lorlatinib)是一种新型、可逆、强效小分子ALK和ROS1抑制剂
【鄂州】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肺癌的治疗已经从传统的化疗、放疗逐渐转向了精准治疗。ROS1基因融合作为一种肺癌驱动基因,其靶向药物试验的成功开展,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二、ROS1基因融合与肺癌的关系
ROS1基因融合是一种常见的肺癌驱动基因,其阳性率约为1%-2%。ROS1基因融合存在于肺腺癌、鳞癌等不同类型的肺癌中,患者往往表现出较为严重的病情。ROS1基因融合使得癌细胞具有高度的生长和侵袭能力,因此,针对ROS1基因融合的靶向治疗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治疗策略。
三、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招募对象
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主要面向以下患者: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肺癌的患者;
ROS1基因融合阳性的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性别不限;
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患者。
四、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相较于传统的化疗、放疗,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具有以下优势:
精准治疗:针对ROS1基因融合的靶向药物能够精准抑制癌细胞的生长,降低副作用;
高效治疗:ROS1靶向药物试验已经在多项研究中显示出良好的疗效;
安全性高:靶向药物试验在保证疗效的同时,注重患者的生活质量,降低治疗过程中的并发症。
五、如何参与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参与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试验信息;
联系当地肿瘤医院或专业医生,了解试验详情;
关注全球好药网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试验动态。
六、温馨提示
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成功开展,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全球好药网致力于为广大肿瘤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信息,助力每一个患者找到适合自己的治疗方法。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试验条件,请勇敢参与,为生命续航。同时,也欢迎您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入选标准
1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ROS1基因重排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受试者。
2 受试者接受克唑替尼作为唯一的ROS1抑制剂治疗后影像学确证的疾病进展。
3 受试者针对疾病局部晚期/转移阶段既往接受含铂化疗方案且有影像学确证的疾病进展。
4 开始研究治疗前,接受小分子抗癌治疗的受试者必须完成治疗≥5个半衰期;接受抗体治疗的受试者必须完成治疗≥3周。
5 至少存在1个根据RECIST v1.1确定的可测量靶病灶(包括颅内和颅外)。
6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态(ECOG PS)0、1或2。
7 年龄≥18岁。
8 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评估,受试者必须有适当的器官功能。
9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急性影响恢复至基线水平严重程度或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NCI)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 5.0)级别为1级,研究者认为不会对受试者构成安全风险的AE除外。
10 筛选时血清或尿液妊娠试验(针对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阴性。
11 个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表明受试者(或合法代表人)已被告知研究的所有相关信息。
12 愿意并能够遵循研究计划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程序。
排除标准
1 入组前受试者针对疾病局部晚期/转移阶段接受超过1种化疗方案。
2 受试者所患癌症存在除ROS1以外的已知的主要驱动基因改变。
3 受试者在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大手术。
4 受试者在首次用药前2周内接受放疗。姑息放疗必须在首次用药前至少48小时完成。立体定向或部分脑部放疗必须在首次用药前至少2周完成。全脑部放疗必须在首次用药前至少4周完成。
5 脊髓压迫,除非受试者通过治疗达到良好的疼痛控制,且首次用药前4周内神经系统功能完全恢复。
6 胃肠道异常,包括不能服用口服药物;需要静脉内营养;既往手术操作影响吸收,包括全胃切除或胃束带手术;活动性炎症性胃肠道疾病、慢性腹泻、症状性憩室病;过去6个月内治疗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疾病;吸收不良综合征。
7 已知既往或怀疑对研究药物或制剂中的任何成分产生重度超敏反应;已知既往接受过lorlatinib治疗。
8 有严重的急慢性感染
9 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动脉和静脉)和非血管心脏疾病(活动性或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
10 首次用药前一个月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急性胰腺炎的易感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未控制的高血糖、当前胆结石症。
11 广泛播散性、双侧或存在3/4级间质性纤维化或间质性肺疾病病史,包括非感染性肺炎、过敏性肺炎、间质性肺炎、间质性肺疾病、闭塞性细支气管炎和肺纤维化。
12 在首次用药前过去3年内活动性恶性肿瘤的证据。
13 在首剂研究用药给药前12天内伴随使用方案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任何食物或药物。
14 可能增加与研究参与或研究药品使用有关的风险,或者可能干扰研究结果判读和可能使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严重急性或慢性医学或精神疾病或者实验室检查异常。
15 入组研究前2周内和/或在研究期间参加涉及研究性药物的其他研究。
16 妊娠期女性受试者;哺乳期女性受试者。
17 受试者在首次用药前7天内接受过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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