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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肝癌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意义,阐述了BRCA1/2基因在肝癌治疗中的关键作用,以及试验药物、招募对象、试验流程和参与优势等内容。该试验旨在评估新型BRCA1/2靶点靶向药物在肝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参与试验的患者将获得免费基因检测、试验药物及专业医疗团队的全程跟踪治疗。有兴趣者可拨打400-119-1082咨询。
【鄂州】肝癌BRCA1/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肝癌】AST-3424治疗恶性肿瘤患者的I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AST-3424注射液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BRCA1/2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原发性肝癌、入组HRR突变的患者和无HRR突变但基础状况比较好,经过一线或二线治疗进展的患者。
项目优势:AST-3424,是由艾欣达伟研发团队全球首创(first-in-class)的依赖AKR1C3酶活化的小分子偶联靶向药物,通过醛酮还原酶家族1成员C3(AKR1C3)选择性裂解成具有细胞毒性的活性形式(AST-2660)。AST-3424释放的双氮丙啶(AST-2660)与标准化疗药物噻替派和丝裂霉素C类似,在鸟嘌呤的N7(或O6)位置使DNA烷基化并交联从而导致细胞死亡。
【鄂州】肝癌BRCA1/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肝癌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靶向治疗逐渐成为肿瘤治疗的重要手段。肝癌作为一种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恶性肿瘤,其治疗手段的探索一直是医学界的难题。BRCA1/2基因作为肝癌治疗的新靶点,为肝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二、什么是BRCA1/2基因?
BRCA1和BRCA2是人体内两种重要的肿瘤抑制基因,它们编码的蛋白质参与DNA损伤修复。当BRCA1/2基因发生突变时,细胞无法正常修复DNA损伤,从而导致肿瘤的发生。研究发现,BRCA1/2基因突变在肝癌患者中具有较高的发生率,因此,针对这一靶点的靶向药物研发具有重要意义。
三、肝癌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招募患者
为了验证BRCA1/2靶点靶向药物在肝癌治疗中的疗效,我国正在开展一项名为“肝癌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临床研究。该试验旨在评估该药物在肝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四、试验药物介绍
试验药物为一种新型BRCA1/2靶点靶向药物,通过抑制BRCA1/2基因突变导致的肿瘤生长,从而提高治疗效果。该药物在前期研究中已显示出良好的抗肿瘤活性,有望为肝癌患者带来突破性治疗。
五、试验招募对象
本次试验面向全国范围内的肝癌患者,具体招募条件如下:
年龄18-75岁;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原发性肝癌;
BRCA1/2基因突变阳性;
未曾接受过靶向药物治疗;
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六、试验流程及注意事项
试验分为筛选期、治疗期和随访期。患者在接受治疗前需进行BRCA1/2基因检测,确认阳性后进入治疗期。治疗期间,患者需按照医嘱服用试验药物,并定期进行随访评估。以下是试验流程及注意事项:
筛选期:患者需提供相关病历资料,进行基因检测;
治疗期:患者服用试验药物,医生定期评估病情;
随访期:治疗结束后,患者需定期复查,以评估远期疗效。
七、参与试验的优势
参与本次试验的患者将获得以下优势:
免费接受BRCA1/2基因检测;
免费获得试验药物;
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踪治疗;
有机会获得最新的靶向治疗药物。
八、咨询热线
如果您对本次试验感兴趣,或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工作人员将为您解答疑问,并提供详细的报名指导。
九、温馨提示
肝癌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肝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有机会获得最新的靶向治疗药物,提高治疗效果。让我们一起关注这项试验,为肝癌患者寻求更多治疗可能性。
入选标准
入组HRR突变的患者和无HRR突变但基础状况比较好,经过一线或二线治疗进展的患者。
简单入排:
1.病理组织学确诊,无法通过手术切除或局部治疗控制的晚期HCC。
2.既往接受过标准的系统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索拉非尼和/或含奥沙利铂系统化疗、仑伐替尼、瑞戈非尼和/或纳武单抗,出现疾病进展、毒性不耐受或拒绝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3.中心实验室免疫组织化学结果确认AKR1C3染色强度为2+和/或3+的肿瘤细胞占比≥70%入选标准:
1.男性或女性,年龄≥18 周岁。
2.病理组织学确诊,无法通过手术切除或局部治疗控制的晚期HCC。
3.既往接受过标准的系统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索拉非尼和/或含奥沙利铂系统化疗、仑伐替尼、瑞戈非尼和/或纳武单抗,出现疾病进展、毒性不耐受或拒绝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4.至少有一处符合 RECIST 1.1 标准的可测量病灶。既往放疗过的病灶不可作为可测量病灶,除非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的影像学进展。
5. 能够提供用于 AKR1C3 表达分析的病理蜡块或切片(包括归档的病理蜡块和切片),并确认为肝部肿瘤组织 AKR1C3 表达强阳性(中心实验室免疫组织化学结果确认 AKR1C3 染色强度为 2+和/或 3+的肿瘤细胞占比≥70%)。
6.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分。
7.预期寿命 ≥12 周。
8.伴发或未伴发 HBV 或 HCV 感染。 a. 伴发 HBV 感染的受试者 HBV-DNA 必须 < 2,000 IU/ml,并根据国家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使用恩替卡韦、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进行抗病毒治疗,研究期间需维持治疗并持续至末次给药后 6 个月。b. 伴发 HCV 感染的受试者(存在可检测的 HCV-RNA 或抗 HCV抗体),可根据医疗实践进行治疗。
9.Child-Pugh 评分≤ 6 分。
10.无肝性脑病病史。
11.开始使用研究药物之前,既往抗癌治疗的所有毒性(脱发、疲乏或周围神经病变除外)必须均已恢复到 1 级或基线水平(NCICTCAE 第 5 版)。
12.实验室检查必须符合以下标准。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前 14 天内,不能通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输入白蛋白对指标进行纠正以满足入组条件。 a.血红蛋白 ≥ 90 g/L b. 血小板计数 ≥ 80 x109/L c.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5 x 109/L d.血清总胆红素 ≤ 3 mg/dL e. ALT 和 AST ≤ 5.0×ULN f.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2.3 或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6秒 g. 白蛋白 ≥ 29 g/L h. 根据 Cockcroft-Gault 等式测得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
13.近一年内无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史。
14.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应在非哺乳期且治疗开始前 5 天内妊娠试验结果呈阴性(尿液妊娠试验结果呈阳性需要通过血清妊娠试验进行确认)。
15.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参加研究开始与他们的伴侣一起使用有效的避孕手段(例如:手术绝育或避孕套或隔膜避孕措施与杀精子凝胶或子宫内避孕器结合使用[IUD]等)直到最后一次用药后的 6 个月。
16.自愿参加本研究,充分理解有关风险,依从性好,并且签署知情同意书。受试者可能还将签署未来生物医学研究(FBR)的同意书。但是,不参与 FBR 的受试者也可参与主体试验。
排除标准
1.未经治疗的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或软脑膜疾病。如果受试者的 CNS 转移接受过充分治疗,且在筛选期间通过临床检查和脑部成像(MRI 或 CT)确认至少 4 周稳定,可以参加研究。
2. 2 年内其他恶性肿瘤史,除外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癌、其他部位原位癌或自然病史及治疗不会干扰当前研究的安全性或疗效评估的其他肿瘤。
3.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进行过除诊断性手术外的大手术。
4.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放疗、手术治疗、化疗、免疫治疗、针对癌症的生物治疗、靶向治疗或激素治疗(亚硝脲或丝裂霉素C 治疗需要 6 周洗脱期;口服氟尿嘧啶类药物,需要 2 周洗脱期;小分子靶向治疗,需要 2 周洗脱期)。
5.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参加过研究药物(诊断性或治疗性)或器械研究。
6. 研究期间需合并使用强效 CYP3A4 抑制剂或诱导剂。
7. 未得到控制的、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细菌、病毒或真菌感染。
8. 已知感染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或梅毒阳性。
9. 具有临床意义的腹水,定义为通过体格检查发现,并且需要通过腹腔穿刺进行控制,或增加药物干预以维持症状(仅通过影像学检查才能发现腹水的患者可以入选)。
10. 怀孕、哺乳或计划怀孕的女性。
11. 可能干扰研究进行的伴随疾病或症状,或研究者认为会对患者构成过高风险的身体异常。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胃炎、精神状态的变化或可能干扰患者理解知情同意书的精神异常。
12. 既往对乙醇、丙二醇过敏。
13. 因任何原因而不愿或不能遵守研究方案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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