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15 03:0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肺癌及其主要类型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流行情况,并强调了EGFR基因突变靶向治疗在肺癌治疗中的重要性。文章详细介绍了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目的、意义、招募信息及优势,指出靶向治疗相较于传统化疗具有更高的选择性和特异性,能显著提高治疗效果,降低副作用。同时,试验也为患者提供了个体化治疗和新药研发的平台。符合条件的肺癌患者可参与试验,共同为抗击肺癌贡献力量。
【钦州】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一线TKI治疗进展非小细胞肺癌】赛沃替尼联合奥希替尼对比培美曲塞联合铂类治疗经EGFR TKI治疗失败伴MET扩增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Ⅲ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赛沃替尼片沃利替尼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EGFR,MET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不限
适应症状:一线TKI治疗进展的NSCLC 治疗史: 一线接受单药EGFR TKI;一线接受EGFR TKI+贝伐(一线TKI耐药后,可提供样本盲筛MET扩增情况)
项目优势:赛沃替尼是中国自主研发的一种有效、高选择性口服MET抑制剂。
【钦州】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肺癌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中非小细胞肺癌(NSCLC)占据了约85%的比例。近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研究的深入,靶向治疗逐渐成为肺癌治疗的重要手段。特别是针对EGFR基因突变的靶向药物,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显著的生存获益。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帮助您了解这一领域的前沿动态。
一、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概述
EGFR(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是肺癌治疗中的一个关键靶点。EGFR靶向药物通过抑制EGFR的活性,阻断肿瘤细胞的生长信号,从而达到抑制肿瘤细胞生长的目的。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在肺癌治疗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
二、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
1. 提高治疗效果:与传统化疗相比,靶向治疗具有更高的选择性和特异性,可以显著提高治疗效果,降低副作用。
2. 个体化治疗:通过基因检测,筛选出适合使用EGFR靶向药物的患者,实现个体化治疗,提高治疗成功率。
3. 探索新型药物: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新型药物的研发提供了试验平台,有助于加速新药上市进程。
三、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招募信息
为了推进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进展,现面向全球招募符合条件的肺癌患者。以下是招募信息:
招募对象: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且EGFR基因突变阳性。
入选条件:年龄18-75岁,ECOG评分0-2分,预计生存期≥3个月。
排除条件: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对试验药物过敏者。
如果您符合以上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试验信息及报名流程。
四、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安全性高:相较于传统化疗,靶向治疗具有较低的副作用,患者耐受性更好。
2. 疗效显著:多项临床试验表明,EGFR靶向药物在肺癌治疗中具有显著的疗效。
3. 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基因突变情况,选择合适的靶向药物,实现个体化治疗。
五、温馨提示
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加试验,患者不仅可以获得个体化的治疗方案,还有机会接触到全球最新的抗癌药物。如果您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加入我们的试验队伍,共同抗击肺癌。让我们一起为生命的希望而努力!
入选标准
1.年龄大于等于18岁;
2.携带明确与EGFR-TKI敏感性有关的两种常见EGFR突变 (即外显子19缺失、L858R) 及MET阳性即MET过表达,IHC 2+或IHC 3+ (需中心实验室确认);
3.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转移性疾病的任何系统性抗肿瘤治疗(需排除EGFR抑制剂或MET抑制剂治疗)
4.对于既往曾接受过含铂辅助化放疗、新捕助化,放疗或针对进展期疾病接受过根治性放化疗的患者,如果PD发生在景后一次治疗结束之后>个月,则有资格参加本研究
5.无症状且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激素或抗癫病治疗的脑转移患者可入选;接受脑部放疗患者,有影像学证据显示脑转移病灶距首次影像学诊断脑转移无进展至少4周的可入选;
排除标准
1 存在T790M突变阳性的患者;
2 既往接受过针对c-MET的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克唑替尼、Onartuzumab等);
3 现在罹患其它恶性肿瘤,或研究治疗开始前5年内患其它浸润性恶性肿瘤;
4 既往接受过除EGFR-TKI以外的针对晚期NSCLC的系统抗肿瘤治疗;
5 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抗血管生成治疗或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等;
6 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广泛放射治疗(包括放射性核素治疗如锶-89)或研究治疗开始前1周内接受过姑息性局部放疗或上述放疗不良反应未恢复;
7 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大手术或研究治疗开始前1周内接受过小手术(活检、静脉置管术除外);
8 研究治疗开始前两周内(圣约翰草为3周)服用过CYP3A4的强诱导剂,或CYP1A2的强抑制剂;
9 在开始治疗前,尚未从任何干预措施引起的毒性和/或并发症中充分恢复(即≤1级,不包括乏力或脱发);
10 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结核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HIV1/2抗体阳性);
11 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
12 研究治疗开始前6个月内有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中风或短暂性缺血性发作、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2级以上(含2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13 已知存在癌性血栓或深静脉血栓(如低分子肝素(LMWH)或类似功效药物治疗稳定≥2周者可入组);
14 药物不能控制的高血压;
15 筛选期平均静息校正QT间期(QTcF)女性> 470msec或男性>450 msec(3次12导联ECG检测结果平均值)或存在导致QTc;
16 任何重要的心律异常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三度心脏传导阻滞、二度心脏传导阻滞、PR间期> 250msec;
17 研究治疗开始前存在脑膜转移,脊髓压迫,或活动性脑转移;但无症状(如无神经功能障碍,癫痫或其它典型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症状和体征)且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激素或抗癫痫治疗的脑转移患者可入选;接受脑部放疗患者,有影像学证据显示脑转移病灶距首次影像学诊断脑转移无进展至少4周的可入选;
18 活动性胃肠道疾病或其它情况显著影响口服研究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如活动性溃疡、难治性恶心、呕吐、2级或以上腹泻和吸收不良综合征);
19 根据研究者判断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或不能遵从研究的限制和要求;
20 研究治疗开始前3周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且服用过研究药物;
21 已知对赛沃替尼或奥希替尼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
22 既往间质性肺病病史,患有药物引起的间质性肺部,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炎及任何活动性间质性肺病。
23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4 任何其它疾病,代谢异常,体格检查异常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根据研究者判断,有理由怀疑患者具有不适合使用研究药物的某种疾病或状态,或者将会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者使患者处于高风险的情况。
4、试验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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