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16 22:1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综述了胃癌PARP靶点靶向药试验的背景、意义、进展及其优势与挑战。胃癌是全球常见恶性肿瘤,靶向治疗成为新方向。PARP抑制剂通过抑制关键酶活性,对具有BRCA1/2基因突变的胃癌患者疗效显著。目前,奥拉帕利、塔拉扎米等PARP抑制剂在临床试验中表现出良好效果,但面临患者筛选、药物耐药性和研发成本等问题。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咨询专业医生参与试验,期待未来更多有效药物应用于胃癌治疗。
【江门】胃癌PARP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BRCA,经治晚期实体瘤】评价HTMC0435片在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的I/I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HTMC0435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BRCA1/2,PARP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初治
适应症状:铂敏感复发的晚期卵巢癌 携带BRCA,经治晚期实体瘤
项目优势:PARP(聚二磷酸腺苷核糖聚合酶)是负责修复 DNA 单链断裂、保持染色体完整的关键酶,对多种核蛋白进行聚腺苷二磷酸核糖基(PAR) 修饰。HTMC0435片可通过抑制PARP的活性结构域,阻止聚腺苷二磷酸核糖基化,在DNA损伤处捕获PARP,阻断PARP参与的DNA损伤修复,通过削弱肿瘤细胞的DNA损伤修复能力以增强抗肿瘤作用。
【江门】胃癌PARP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胃癌PARP靶点靶向药试验的背景与意义
胃癌是一种常见的恶性肿瘤,全球每年新发病例超过100万,死亡率极高。在过去,胃癌的治疗手段有限,患者生存率较低。随着分子生物学的发展,靶向治疗逐渐成为胃癌治疗的新方向。近年来,PARP靶点靶向药试验在胃癌治疗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胃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二、什么是PARP靶点靶向药?
PARP(聚腺苷二磷酸核糖聚合酶)是一种关键酶,参与DNA损伤修复过程。PARP抑制剂通过抑制PARP的活性,使肿瘤细胞无法修复DNA损伤,进而导致肿瘤细胞死亡。PARP靶点靶向药主要针对具有BRCA1/2基因突变的患者,这类患者因基因突变导致DNA损伤修复功能受损,对PARP抑制剂更为敏感。
三、胃癌PARP靶点靶向药试验的进展
目前,针对胃癌的PARP靶点靶向药试验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多项临床研究显示,PARP抑制剂在胃癌治疗中具有显著的抗肿瘤效果。以下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研究:
奥拉帕利:这是一种口服PARP抑制剂,已在我国批准用于治疗晚期卵巢癌。近年来的研究表明,奥拉帕利对胃癌患者也具有较好的疗效。
塔拉扎米:这是一种静脉注射的PARP抑制剂,临床研究显示,塔拉扎米对胃癌患者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和抗肿瘤效果。
帕米帕利:这是一种口服PARP抑制剂,正在进行临床试验。初步结果显示,帕米帕利对胃癌患者具有一定的疗效。
四、胃癌PARP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与挑战
优势:
针对性强:PARP靶点靶向药主要针对具有BRCA1/2基因突变的患者,治疗更具针对性。
疗效显著:多项临床研究显示,PARP抑制剂在胃癌治疗中具有显著的抗肿瘤效果。
副作用较小:与化疗药物相比,PARP抑制剂副作用较小,患者耐受性较好。
挑战:
筛选合适患者:目前尚无明确的筛选标准,需要进一步研究确定哪些患者更适合使用PARP抑制剂。
药物耐药性:部分患者在使用PARP抑制剂过程中可能会产生耐药性,需要寻找新的治疗方法。
药物研发成本高:PARP抑制剂研发成本较高,导致药物价格昂贵,患者承受力有限。
五、如何参与胃癌PARP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胃癌,且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咨询专业医生,了解如何参与PARP靶点靶向药试验:
年龄18-75岁;
经病理学确诊为胃癌;
具有BRCA1/2基因突变;
未接受过其他抗癌药物治疗;
自愿参与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为您提供最新的胃癌PARP靶点靶向药试验信息。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六、温馨提示
胃癌PARP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胃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随着临床试验的深入,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将有更多有效的PARP抑制剂应用于胃癌治疗,为广大患者带来福音。全球好药网将持续关注胃癌治疗领域的新进展,为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信息。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胃癌治疗新篇章!
入选标准
1.年龄≥18 周岁且<81 周岁,性别不限;
2.剂量递增阶段: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标准治疗方案,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3.剂量扩展阶段: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标准治疗方案,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卵巢癌、乳腺癌、前列腺癌、胰腺癌患者;
4.预期生存时间≥3 个月;
5.ECOG 体力状况评分为 0~1;
6.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检查指标中,无严重的造血功能异常,心、肺、肝、肾功能基本正常;
7.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有意愿和能力完成定期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及其他试验过程。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聚腺苷二磷酸核糖聚合酶抑制剂治疗者;
2. 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
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4.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5. 患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史者;
6. 既往或当前诊断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或急性髓性白血病(AML);
7.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有生育计划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的育龄女性配偶);
8. 活动性感染性疾病,且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
9. 存在严重的心理或精神异常,影响受试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
10. 研究治疗前 4 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且未完全恢复;
11. 研究治疗前 4 周内接受过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治疗者;
12. 除上述情况外,研究者认为不宜入选本研究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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