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28 17:2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卵巢癌作为一种妇科恶性肿瘤,其死亡率高且早期症状不典型,多数患者就诊时已属晚期。传统治疗手段如手术、化疗和放疗疗效有限,副作用大。本文介绍了靶向药物在卵巢癌治疗中的优势,包括高度选择性、疗效确切和副作用小。同时,全球好药网联合医疗机构开展了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晚期卵巢癌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并已取得初步成果。文章还提供了参与临床试验的相关途径。
【济宁】卵巢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TCC1727片卵巢癌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多线
药品名称:TCC1727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卵巢癌、宫颈癌、子宫内膜癌
项目优势:TCC1727是选择性ATR激酶抑制剂,靶向作用于DNA损伤修复(DDR)通路重要激酶ATR 。 图片 TCC1727作用机理为合成致死,通过抑制ATR功能,干扰DNA损伤修复,使癌细胞DNA损伤后得不到修复而死亡,同时ATR还参与调节肿瘤微环境,现有数据显示其对多个瘤种具有显著的抗肿瘤活性。
【济宁】卵巢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卵巢癌的治疗现状
卵巢癌是一种严重威胁女性健康的恶性肿瘤,其死亡率高居妇科恶性肿瘤之首。由于卵巢癌早期症状不典型,大多数患者就诊时已属晚期,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目前,卵巢癌的主要治疗方法包括手术、化疗和放疗,但这些治疗手段对于晚期卵巢癌患者的疗效有限,且副作用较大。因此,寻找新的治疗方法成为当务之急。
二、靶向药物的优势
近年来,靶向药物在肿瘤治疗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与传统的化疗药物相比,靶向药物具有以下优势:
1. 高度选择性:靶向药物可以针对性地作用于肿瘤细胞的特定分子靶点,从而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
2. 疗效确切:靶向药物对特定基因突变的肿瘤细胞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使得治疗效果得到提高。
3. 副作用小:由于靶向药物的高选择性,其在治疗过程中的副作用相对较小,患者的生活质量得到保障。
三、卵巢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卵巢癌的传统治疗手段疗效有限,许多患者面临着无药可用的困境。为此,全球好药网携手各大医疗机构,开展了卵巢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该试验旨在为卵巢癌患者提供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打破无药可用的局面。
1. 试验原理:卵巢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通过研究新型靶向药物对卵巢癌细胞的抑制作用,寻找一种能有效控制卵巢癌病情的靶向药物。该药物针对的是卵巢癌细胞内的特定分子靶点,无论患者是否存在该靶点的基因突变,均可参加试验。
2. 试验过程:患者需经过严格的筛选,符合入选条件的患者将接受靶向药物的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医生会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 试验成果:目前,卵巢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已取得初步成果。部分患者在接受了靶向药物治疗后,病情得到了有效控制,生活质量得到了提高。
四、参与临床试验,寻求治疗希望
卵巢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在遭受卵巢癌的困扰,不妨关注并参与这项临床试验。以下是参与试验的相关途径:
1.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2. 关注全球好药网官方网站,获取实时招募信息。
3. 咨询所在医院的肿瘤科医生,了解是否有适合您的临床试验。
五、温馨提示
卵巢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晚期卵巢癌患者带来了新的生机。在全球好药网的助力下,我们相信越来越多的卵巢癌患者将受益于这一创新治疗手段。让我们一起关注卵巢癌的治疗进展,为抗击癌症贡献力量。
入选标准
用药介绍:
入组的受试者接受相应剂量的TCC1727治疗,给药方式为口服(po),每天给药1次(qd),服3天停4天,21天/周期。拟定递增剂量为5mg,10mg,20 mg,40 mg,60 mg,80mg,100mg。前2个剂量组采用加速滴定各入组1例患者,后续5个剂量组采用采用“3+3”设计进行剂量递增,每个剂量组入组3~6例患者,共约17-40例。最高爬坡剂量设定为100mg,若该剂量下未能观察到DLT,由SMC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爬坡试验。
简要入排经病理学组织或细胞学确诊的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方案的卵巢癌、宫颈癌、子宫内膜癌患者有可测量病灶;卵巢癌进展需要:影像进展和CA125升高;完整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为18-70周岁;
3.I期:经病理学组织或细胞学确诊的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方案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
4.II期: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方案,存在DDR功能缺陷(包括ARID1A, ATM, ATRIP, BRCA1/2, CDK12,CHEK2, CHTF8, FANCA, FZR1, MRE11, NBN, PALB2, POLD1, RAD17, RAD50, RAD51B/C/D, REV3L, RNASEH2A/B,SETD2至少一种有害基因突变和/或ATM蛋白缺失)的晚期实体瘤患者(其中卵巢癌患者不少于1/3);
5.存在符合RECIST 1.1标准的可测量病灶;
6.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7.预计生存时间≥12周;
8.按下述实验室检查结果定义,有充足的骨髓储备和器官功能:
a.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
b.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
c.血红蛋白(HB)≥9g/dL;
d.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e.总胆红素≤1.5倍正常上限;
f.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ULN;
g.肌酐≤1.5×ULN;若肌酐>1.5×ULN,以Cockcroft-Gault公式法计算得肌酐清除率≥50 mL/min;
h.INR≤1.5×ULN,APTT ≤1.5×ULN;
9.能够提供存档的蜡块肿瘤组织样本和/或未染色的病理切片(≥10张),或在筛选期配合活检;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进行避孕。
排除标准
1.影像学检查显示有颅内转移,需要接受局部治疗(脑转移无症状或者有症状但研究者认为不需要局部治疗可以入组)或入组前正在服用类固醇激素>10mg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排除癌性脑膜炎的受试者,无论其临床稳定性如何;
2.先前接受的大手术、放疗、化疗、其他临床试验药物等抗肿瘤治疗,在治疗完成后(或末次用药),距离首次研究用药日期不足4周者(以下情况可考虑入组:先前接受的小分子抗肿瘤药物治疗,距首次用药>5个半衰期;或姑息性放疗距首次用药>2周);
3.首次给药前 7天内接受过 CYP3A4强抑制剂治疗或CYP3A4强诱导剂治疗,此类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利福平、利福喷丁、圣约翰草、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巴比妥类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伏立康唑、阿扎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葡萄柚汁;
4.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AE未恢复至≤ CTCAE 1级者(脱发、色素沉着、淋巴细胞减低除外);
5.无法正常吞咽药片,或存在胃肠功能异常,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药物吸收者;
6.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受试者,包括:a.血压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b.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3个月内患者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肌梗死、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
c.心律失常(CTC AE 2级及以上,另包括QTcF ≥450ms(男),QTcF ≥470ms(女))及≥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
d.活动性感染或首次服用药物前7天内有不明原因发热≥38.5℃
e.活动性病毒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和/或乙肝核心抗体阳性且HBV DNA检测值≥500IU/ml;HCV抗体阳性且HCV-RNA阳性(注:符合入组条件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核心抗体阳性的患者、丙型肝炎患者,需持续抗病毒治疗,以防止病毒激活);
f.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g.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h.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FBG)>10mmol/L);
7.由研究者判断的伴有无法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腔积液;
8.首次研究用药前3个月内出现过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出血倾向者;
9.已知对试验药物及其主要制剂成分有严重过敏反应病史;
10.在研究期间可能会接受其他全身抗肿瘤治疗或计划;
11.筛选前5年内患者其他恶性肿瘤史的患者(治愈的基底细胞皮肤癌、宫颈原位癌、甲状腺乳头状癌除外);
存在其他严重的身体或精神疾病及其他可能增加参与研究的风险,或干扰研究结果的因素;以及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任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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