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19 17:4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摘要:近年来,胰腺癌精准治疗取得重要进展,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新希望。该试验针对胰腺癌特定基因突变(G12C突变),具有高度特异性、低副作用和良好治疗效果。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咨询专业医生参与试验。全球好药网提供专业支持,为患者提供最新抗癌药物信息。本文介绍了胰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及参与流程,并提醒患者关注最新研究进展。
【昌吉】胰腺癌G12C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胆管癌 胰腺癌】KRAS G12C突变肺癌临床试验:JMKX001899片
药品名称:JMKX001899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KRAS,KRAS G12C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现肺癌暂停,推荐实体瘤)
项目优势:JMKX1899是济煜医药小分子创新中心自主研发的KRAS抑制剂,临床前研究数据显示,与同靶点产品相比,JMKX1899具有较强的脑通透性,且没有心脏毒性和药物-药物相互作用风险。济煜医药已于2021年10月向国家药监局递交临床申请,济煜医药和沪亚将于近期向美国FDA递交临床申请,同步推进JMKX1899在中国和美国的临床。
【昌吉】胰腺癌G12C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胰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开启精准治疗新篇章
近年来,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肿瘤治疗逐渐进入了精准医疗时代。胰腺癌作为一种恶性程度极高的肿瘤,一直以来缺乏有效的治疗手段。然而,随着对胰腺癌基因突变的研究不断深入,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胰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二、什么是胰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
胰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胰腺癌特定基因突变(G12C突变)的药物临床试验。这类药物通过特异性结合G12C靶点,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从而达到治疗胰腺癌的目的。相较于传统化疗,靶向治疗具有更高的疗效和更低的副作用。
三、胰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高度特异性:针对G12C突变的胰腺癌患者,靶向药物能够精准识别并结合癌细胞,有效抑制肿瘤生长。
2. 低副作用:相较于传统化疗,靶向治疗副作用较小,患者生活质量更高。
3. 治疗效果好:多项研究显示,胰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在延长患者生存期、提高生活质量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四、如何参与胰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被诊断为胰腺癌,且基因检测显示存在G12C突变,可以咨询专业医生,了解是否符合参与靶向药试验的条件。以下为参与试验的简要流程:
1. 咨询医生,了解试验相关信息;
2. 进行基因检测,确认是否存在G12C突变;
3. 符合条件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加入试验;
4. 按照试验方案,接受药物治疗及随访。
五、全球好药网——为胰腺癌患者提供专业支持
全球好药网是一个专业的抗癌新药、热门抗癌药信息交流平台,旨在为全球肿瘤患者提供一个抗癌经验交流的平台,以及提供全球最新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胰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信息,欢迎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竭诚为您解答疑问,帮助您寻找治疗希望。
六、温馨提示
胰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胰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让我们看到了战胜疾病的希望。全球好药网将继续关注这一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为患者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愿每一位胰腺癌患者都能在靶向治疗的道路上找到属于自己的希望之光。
入选标准
1. 筛选程序前受试者应充分知情并获得书面知情同意书;
2. 年龄 ≥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3. 基因突变检测并确定为 KRAS(G12C)突变的,组织学或细胞证实晚期体 瘤。对于Ⅰb和Ⅱ期,将在入组前通过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突变;a) Ⅰa期受试者(实体瘤)是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拒绝无根据 研究者判断无法从标准治疗中获益 的患者 ;b) Ⅰb期和 Ⅱ期受试者( NSCLC)必须既往接受过含铂类药物化疗或靶向治(如 EGFR、ALK和 ROS1)或抗 PD1/抗 PD-L1免疫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受试者既往接受的治疗不得超过3线。
4. 依据 RECIST 1.1版,需至少有经CT或MRI检查检查显示的可测量病灶;
5. 患者的 ECOG体能状态为 0-1(Ⅰa期);0-2(Ⅰb期 和Ⅱ期)
6. 患者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排除标准
1. 对JMKX001899片主要成分及辅料过敏者,或过敏体质;
2. 既往接受过KRAS G12C突变特异性抑制剂治疗;
3. 有症状的脑转移患者或需要治疗的脑转移患者,脑膜转移患者;
4. 活动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丙型肝炎病毒(HCV)或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者,无症状的慢性乙肝或丙肝携带者可除外。
5. 研究期间同时需要使用其他抗肿瘤药物伴随治疗;
6.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单抗或其它免疫抑制剂类抗肿瘤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5个已知药物半衰期(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系统性化疗、放疗(除针对性骨转移的姑息放疗)、靶向治疗、或中草药抗肿瘤治疗;
7. 严重脏器功能障碍
8. 肺间质疾病、肺间质纤维化或既往有药物性间质性肺炎病史,放疗所引起的肺炎除外;
9. 其他不适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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