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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肉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一种针对无靶点肉瘤患者的全新临床试验。该试验通过寻找患者体内的潜在靶点,定制合适的靶向药物,以提高治疗效果,降低副作用,并为无靶点肉瘤患者开拓治疗新途径。参与试验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详细信息,获得个性化治疗方案。
【巴彦淖尔】肉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溶瘤病毒疗法VT1092治疗黑色素瘤、肉瘤等实体瘤患者
药品名称:溶瘤病毒疗法VT1092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黑色素瘤、肉瘤等实体瘤患者
项目优势:VT1092注射液是溶瘤病毒产品,属于I类创新型生物制品,通过两方面机制发挥抗肿瘤作用:一方面,改构后HSV-1病毒载体具有特异性溶瘤作用,在注射部位选择性溶解破坏肿瘤细胞,并改变肿瘤微环境,增强机体抗肿瘤免疫;另一方面,VT1092表达的强效细胞因子可以提高细胞毒性淋巴细胞的肿瘤杀伤作用,协同促进机体的抗肿瘤免疫
【巴彦淖尔】肉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概述
肉瘤是一类起源于软组织和骨骼的恶性肿瘤,其种类繁多,治疗难度大。长期以来,肉瘤患者面临着一个棘手的问题:无靶点治疗。然而,随着科技的发展和靶向治疗药物的兴起,无靶点肉瘤的治疗有了新的希望。本文将为您介绍一种全新的临床试验——肉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治疗的新希望。
二、什么是肉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肉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无靶点肉瘤患者的临床试验。该试验通过寻找患者体内的潜在靶点,为其定制合适的靶向药物,以期提高治疗效果。这种试验突破了传统无靶点治疗的局限,为肉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
三、为什么进行肉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1. 提高治疗效果靶向治疗药物针对性强,能够精准作用于肿瘤细胞,从而提高治疗效果。通过肉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可以为患者找到合适的靶点,实现精准治疗。
2. 降低副作用靶向治疗药物相较于传统化疗药物,副作用较小。通过临床试验,可以为患者筛选出副作用较低的靶向药物,提高生活质量。
3. 开拓治疗新途径肉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成功,将为无靶点肉瘤患者提供一种全新的治疗途径,有助于提高整体治疗效果。
四、如何参与肉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无靶点的肉瘤,可以联系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临床试验信息,并协助您进行报名。以下是参与试验的基本流程:
1. 了解临床试验信息,明确试验目的、适应症、禁忌症等。
2. 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相关检查,评估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3. 符合条件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接受靶向药物治疗。
4. 按照试验方案,定期随访,评估治疗效果。
五、温馨提示
肉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靶点肉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临床试验,患者有机会获得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全球好药网将继续关注这一领域的最新进展,为患者提供更多治疗信息。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入选标准
1、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明确诊断的复发或转移性恶性实体瘤受试者;恶性黑色素瘤、肉瘤、头颈部鳞癌、宫颈癌等优先入选。
2、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现阶段不适合标准治疗。
3、年龄18~75岁,男女不限。
4、身体一般状况评分ECOG 0~2分。
5、预计生存期3个月以上。
6、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 1.1标准),且病灶适于进行瘤内注射。
7、血清抗Ⅰ型单纯疱疹病毒(HSV-1)抗体为阳性。
8、受试者必须有适当的器官功能,筛选期实验室检查须满足如下要求:a)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 ,血小板(PLT)≥75×10^9/L,血红蛋白(Hb)≥85g/L;b) 血清肌酐(Cr)、尿素(Urea)在正常值上限2倍范围内;c) 血清总胆红素(TBIL)≤正常值上界的2倍;d) 谷丙转氨酶(ALT)及谷草转氨酶(AST)≤正常值上界的2.5倍;肝转移的受试者不超过正常值上界的5倍;e)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凝血酶原时间(PT)在正常值上限1.5倍范围内。
排除标准
1、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或抗体检测为阳性(新冠疫苗注射除外)。
2、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受试者,包括:a) 高血压控制不佳(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100mmHg);b) 患有I级以上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心律失常【包括男QTc≥450ms(男),QTc≥470ms(女)】及≥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c) 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AE 2级感染);d) 既往接受过器官移植、骨髓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及严重免疫功能缺陷患者;e)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g者。
3、甲状腺、皮质醇检测严重异常;有活动性、已知或疑似自身免疫性疾病,需要全身性治疗。
4、有症状的脑原发或脑转移瘤患者。
5、既往存在严重肺间质改变的患者(由研究者判定)。
6、有活动性肺结核,OT试验检测强阳性患者。
7、有活动性出血或严重凝血功能障碍的患者。
8、消化道溃疡急性期或存在应激性溃疡高风险(如大型手术后)的患者。
9、3年内出现过第二原发癌的受试者(已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除外)。
10、首次给药前4周进行过抗肿瘤治疗,包括内分泌,化疗, 放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及抗肿瘤中药治疗;对于使用亚硝基脲 类和丝裂霉素化疗的受试者,停药在6周以内。
11、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预防疫苗或减毒疫苗及治疗性疫苗。
12、既往抗肿瘤治疗后毒性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水平(脱发、白癜风、使用替代性激素治疗相关不良事件除外)。
13、现患有活动性乙型肝炎、活动性丙型肝炎、免疫缺陷病毒或具有临床意义的其他活动性感染。
14、入组前4周接受过三级以上手术或手术伤口未愈合的患者。
15、4周内接受抗单纯疱疹病毒治疗,如阿昔洛韦、更昔洛韦、万乃洛韦、阿糖腺苷等。
16、入组前四周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
17、口唇疱疹发作期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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