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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白血病CLL-1细胞治疗试验的前沿科技及其在我国的研究进展。该试验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造患者免疫细胞,以针对性杀死癌细胞,具有高度安全性。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正积极开展相关试验,我国已取得初步成果。现面向全社会招募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共同见证治愈之路。若符合条件,请拨打400-119-1082了解详细信息,为抗击白血病贡献力量。
【普洱】白血病CLL-1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CAR-T疗法复发/难治急性髓细胞白血病】一项评价靶向CLL-1/CD33的通用型LCAR-AMDR细胞制剂治疗复发/难治急性髓细胞白血病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有效性的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LCAR-AMDR细胞制剂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CD33,CLL-1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
项目优势:
【普洱】白血病CLL-1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一、白血病CLL-1细胞治疗试验:了解前沿科技
在人类与癌症的长期斗争中,每一次新药的研发和临床试验都为我们带来了新的希望。近年来,针对白血病CLL-1细胞治疗试验在国际上备受瞩目,我国也紧跟步伐,积极开展相关研究。那么,什么是白血病CLL-1细胞治疗试验?它将为白血病患者带来哪些改变?以下是我们的科普介绍。
二、白血病CLL-1:一种亟待攻克的血液肿瘤
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是一种常见的成人白血病类型,其中CLL-1是其一种亚型。由于CLL-1具有高度的侵袭性和较差的预后,传统的治疗方法往往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因此,寻找新的治疗方法成为当务之急。
三、细胞治疗试验:全新的治疗策略
1. 原理简介
白血病CLL-1细胞治疗试验是利用患者的自身免疫细胞,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对其进行改造,使其具备识别并杀死癌细胞的能力。这种治疗方法具有高度针对性,对正常细胞影响较小,有望成为治愈白血病的全新途径。
2. 试验进程
目前,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正在进行白血病CLL-1细胞治疗试验。我国也在积极开展相关研究,并取得了初步成果。试验分为多个阶段,包括细胞采集、基因改造、细胞培养、回输患者体内等。
四、患者招募:您的参与至关重要
为了加快白血病CLL-1细胞治疗试验的进程,让更多患者受益,全球好药网现面向全社会招募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临床试验。以下是参与条件:
1. 经临床诊断为白血病CLL-1的患者;
2. 年龄在18-70岁之间;
3. 未经其他抗肿瘤治疗或经过治疗后病情仍有进展;
4. 身体状况良好,能承受临床试验。
五、加入我们,共筑治愈之路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上述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详细信息。您的参与将为抗击白血病贡献力量,也为更多患者带来希望。
六、温馨提示:期待曙光降临
白血病CLL-1细胞治疗试验的成功,有望改变白血病患者的生活和命运。我们期待更多患者加入临床试验,共同见证这一伟大时刻的到来。让我们携手共进,迎接曙光降临。
再次提醒,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白血病CLL-1细胞治疗试验的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受试者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对于未成年受试者,监护人还需要提供同意其参加研究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须在开始任何一项研究相关但不属于受试者疾病标准治疗的检查或程序前获得知情同意
年龄 14~60 岁(包含临界值) ECOG评分≤2 分 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且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
a) 2 次或多次复发;
b) 经过标准方案治疗2个疗程无效的初治病例;
c) CR 后12个月内复发者;或在12个月后复发但经过常规化疗无效者;
d) 或髓外白血病持续存在者。
5. 满足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条件
CLL-1/CD33 双阳性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5倍相同年龄正常标准最大值
既往治疗的毒性必须好转至基线水平或≤1级(除外血常规、入选标准中的生化指标)。 预计生存周期≥3个月。
排除标准
受试者为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 M3): t(15,17) (q22;q12)。
受试者伴有下列遗传综合征: Fanconi 综合征、 Kostmann 综合征、 Shwachman综合征或任何已知的骨髓衰竭综合征,唐氏综合症患者不列入排除标准。 既往有恶性肿瘤病史,但皮肤或宫颈原位癌治愈患者以及非活动性肿瘤患者不列入排除标准。
接受过以下任一治疗: 既往接受过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治疗(注:接受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治疗6个月以上,已停用免疫抑制药物且无活动性GvHD的患者不列入排除标准);
既往接受过基因治疗; 既往接受过抗 CD33/CLL1 治疗;
曾经接受过靶向任何靶点的 CAR-T 治疗。 既往接受过如下抗肿瘤治疗(细胞制剂输注前):
在6 周内接受异基因细胞治疗,如供者淋巴细胞输注(DLI); 在1 周内进行中枢神经系统(CNS)疾病预防治疗(如鞘内注射甲氨喋呤和/或阿糖胞苷);
除外CNS预防治疗在CAR-T细胞回输前至少停用1周; 在21天内使用单克隆抗体治疗急性髓系白血病;
在14天内或至少5个半衰期内(以更短时间为准)接受过靶向疗法、表观遗传治疗或试验性药物治疗,或使用过侵入性的试验性医疗器械;
在14天内接受细胞毒性治疗(除外羟基脲); 在14天内接受放疗。
有证据表明存在严重的活动性病毒、细菌感染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真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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