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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管癌是一种预后不佳的罕见恶性肿瘤,但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靶向治疗为患者带来新希望。本文介绍了胆管癌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指出KRAS基因突变在胆管癌发生中起关键作用。试验通过特定药物抑制KRAS基因活性,已有多种药物进入临床试验阶段,部分显示良好效果。我国多家医院正在开展相关临床试验,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参与,为自己赢得治疗机会。详情可咨询400-119-1082。
【固原】胆管癌KRAS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胆管癌 胰腺癌】KRAS G12C突变肺癌临床试验:JMKX001899片
药品名称:JMKX001899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KRAS,KRAS G12C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现肺癌暂停,推荐实体瘤)
项目优势:JMKX1899是济煜医药小分子创新中心自主研发的KRAS抑制剂,临床前研究数据显示,与同靶点产品相比,JMKX1899具有较强的脑通透性,且没有心脏毒性和药物-药物相互作用风险。济煜医药已于2021年10月向国家药监局递交临床申请,济煜医药和沪亚将于近期向美国FDA递交临床申请,同步推进JMKX1899在中国和美国的临床。
【固原】胆管癌KRAS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概述
胆管癌是一种罕见的恶性肿瘤,其治疗难度较大,预后不佳。然而,随着医学科技的进步,靶向治疗为胆管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本文将为您介绍胆管癌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帮助您了解这一新的治疗手段。
二、胆管癌与KRAS基因
胆管癌是一种起源于胆管上皮细胞的恶性肿瘤,其发病原因复杂,可能与慢性胆管炎、胆石症、胆管感染等因素有关。在胆管癌的发生和发展过程中,基因突变扮演了关键角色。
KRAS基因是胆管癌中常见的基因突变类型之一,其突变会导致细胞增殖、分化失控,进而促使肿瘤的发生。因此,针对KRAS基因的靶向治疗成为了胆管癌治疗的新方向。
三、胆管癌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
胆管癌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KRAS基因突变的新型治疗方法。该试验通过使用特定的靶向药物,抑制KRAS基因的活性,从而达到抑制肿瘤细胞增殖、诱导肿瘤细胞凋亡的目的。
目前,已有多种针对KRAS基因的靶向药物进入临床试验阶段,部分药物已显示出良好的抗肿瘤效果。以下是几种正在进行胆管癌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的药物:
AMG 510:这是一种针对KRAS G12C突变的靶向药物,已在一项临床试验中显示出对胆管癌的初步疗效。
MRTX849:这是一种针对KRAS G12C突变的靶向药物,正在进行临床试验,有望为胆管癌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BI 1701963:这是一种针对KRAS G12D突变的靶向药物,正在进行临床试验,初步结果显示具有一定的抗肿瘤效果。
四、临床试验招募信息
为了进一步验证胆管癌KRAS靶点靶向药的效果,我国多家医院正在开展相关临床试验。以下是部分临床试验的招募信息:
试验名称:胆管癌KRAS靶点靶向药临床试验
招募对象:经病理学确诊的胆管癌患者,年龄18-75岁,具有KRAS基因突变
试验地点:全国多家三甲医院
联系方式:400-119-1082(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
五、温馨提示
胆管癌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胆管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临床试验招募条件,不妨勇敢地迈出这一步,参与临床试验,为自己赢得生命的希望。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疑问,助您踏上康复之路。
入选标准
1. 筛选程序前受试者应充分知情并获得书面知情同意书;
2. 年龄 ≥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3. 基因突变检测并确定为 KRAS(G12C)突变的,组织学或细胞证实晚期体 瘤。对于Ⅰb和Ⅱ期,将在入组前通过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突变;a) Ⅰa期受试者(实体瘤)是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拒绝无根据 研究者判断无法从标准治疗中获益 的患者 ;b) Ⅰb期和 Ⅱ期受试者( NSCLC)必须既往接受过含铂类药物化疗或靶向治(如 EGFR、ALK和 ROS1)或抗 PD1/抗 PD-L1免疫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受试者既往接受的治疗不得超过3线。
4. 依据 RECIST 1.1版,需至少有经CT或MRI检查检查显示的可测量病灶;
5. 患者的 ECOG体能状态为 0-1(Ⅰa期);0-2(Ⅰb期 和Ⅱ期)
6. 患者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排除标准
1. 对JMKX001899片主要成分及辅料过敏者,或过敏体质;
2. 既往接受过KRAS G12C突变特异性抑制剂治疗;
3. 有症状的脑转移患者或需要治疗的脑转移患者,脑膜转移患者;
4. 活动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丙型肝炎病毒(HCV)或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者,无症状的慢性乙肝或丙肝携带者可除外。
5. 研究期间同时需要使用其他抗肿瘤药物伴随治疗;
6.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单抗或其它免疫抑制剂类抗肿瘤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5个已知药物半衰期(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系统性化疗、放疗(除针对性骨转移的姑息放疗)、靶向治疗、或中草药抗肿瘤治疗;
7. 严重脏器功能障碍
8. 肺间质疾病、肺间质纤维化或既往有药物性间质性肺炎病史,放疗所引起的肺炎除外;
9. 其他不适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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