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26 15:2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近年来医学科技在癌症治疗领域的突破,特别是针对实体瘤G12C靶点的靶向治疗新药试验。该试验是一项全球性研究,旨在评估新型G12C靶点抑制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手段。文章详细科普了患者招募条件、试验药物及治疗方法,并阐述了临床试验的意义。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参与试验,期为抗癌事业带来更多突破。
【三亚】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评价JAB-21822联合JAB-3312用于KRAS p.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抗肿瘤活性的多中心,开放,剂量递增及扩展的I/IIa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JAB-21822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KRAS,KRAS G12C
临床期数:Ⅰ期,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KRAS p.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
项目优势: 队列 1:既往没有使用过 KRAS G12C 抑制剂。受试者既往接受过至多不超过 2 线系统治疗。 队列 2:既往使用过 KRAS G12C 抑制剂。受试者既往接受过至多不超过 3 线系统治疗。
【三亚】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随着医学科技的飞速发展,癌症治疗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其中,针对特定靶点的靶向治疗成为了一种极具前景的治疗手段。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正是基于这一理念开展的一项创新性研究。本文将为您详细科普这一抗癌新药患者临床招募的相关知识。
二、G12C靶点与实体瘤
G12C靶点是近年来研究发现的一种新型基因突变靶点,它存在于多种实体瘤中,如肺癌、结直肠癌、胃癌等。研究发现,G12C突变在实体瘤的发生、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因此针对这一靶点的药物研发具有重要的临床价值。
三、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项全球性的新药临床试验,旨在评估一种新型G12C靶点抑制剂在实体瘤治疗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有效性。该试验已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展开,为众多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四、患者招募条件
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患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经病理学确诊的实体瘤患者,不限癌种;
2. 存在G12C基因突变;
3. 未经系统性治疗或经过系统性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4. 具有良好的体力状态和预期生存期。
五、试验药物及治疗方法
本次试验的药物是一种新型G12C靶点抑制剂,通过抑制肿瘤细胞中的G12C突变,达到抑制肿瘤生长和扩散的目的。治疗方法为口服给药,患者需按照规定周期和剂量服用。
六、临床试验的意义
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在于:
1. 为G12C突变阳性的实体瘤患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疗手段;
2. 有望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和预后;
3. 为实体瘤的精准治疗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
七、如何参与临床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上述招募条件,并希望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协助您了解试验相关信息并参与报名。
八、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我们期待这一创新性研究能为抗癌事业带来更多突破,让更多患者受益。同时,也提醒广大患者,在参与临床试验时,务必充分了解试验相关信息,确保自身权益。
入选标准
队列 1:既往没有使用过 KRAS G12C 抑制剂。受试者既往接受过至多不超过 2 线系统治疗。
队列 2:既往使用过 KRAS G12C 抑制剂。受试者既往接受过至多不超过 3 线系统治疗。
1.在进行任何研究相关的操作之前需获得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局部晚期或转移的、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标准治疗或不愿意进行标准治疗、或不耐受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优先入组有 KRAS p.G12C 突变的实体瘤;
3.预期生存期≥3 个月;
4.实体瘤患者必须具有至少一个符合 RECIST v1.1 定义的可测量的病灶,如果没有未经过放射性治疗的可测量病灶作为靶病灶时,可选择在首次给药≥4 周前接受过放射性治疗且影像学证实发生进展的病灶作为靶病灶;
5.ECOG 评分 0-1;
6.患者基线的器官功能足够好且实验室指标符合方案规定的标准;
7.患者必须能够吞咽口服药物且不能有明显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异常。
排除标准
1.既往(≤3 年)或目前患有其他病理类型的肿瘤,除外宫颈原位癌,浅表非侵袭性膀胱癌、已治愈的Ⅰ期皮肤癌(除外黑色素瘤);治疗后>3 年未复发转移、目前无肿瘤存在证据;
2. 对试验药物或赋形剂(微晶纤维素)严重过敏;
3. 既往(开始治疗前≤6 个月)或目前患有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之前免疫抗肿瘤治疗导致的不良反应),或需要长期接受以免疫抑制剂量(泼尼松>10 mg/天或等效药物)全身性激素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除外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者用于肾上腺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疗法等;
4. HIV、HBV、或 HCV 病毒筛查阳性;
5. 患有活动性感染或开始首次用药前 4 周内患有活动性感染(≥2 级);
6. 既往(开始治疗前≤6 个月)或现有证据表明有下列疾病: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 心绞痛、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7. 患者心脏功能受损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
8. 在首次给药前 21 天内使用过抗癌药物治疗(除外针对前列腺癌、乳腺癌等的抗激素治疗,针对骨转移或癌症相关高钙血症治疗)或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
9. 在首次给药前 21 天内接受过放射性治疗或在试验期间计划接受放射性治疗。除外仅限于非靶病灶的姑息性放射治疗;
10.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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