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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白血病及其新型治疗手段——IDh1靶点靶向药试验。该试验针对IDh1基因突变型白血病患者,通过抑制剂药物抑制白血病细胞生长。试验提供免费治疗、专业医疗团队支持,并有望带来更好的疗效。符合条件的患者可报名参与,需了解试验详情、遵循医嘱并保持沟通。本文旨在普及抗癌信息,助力抗击白血病。
【齐齐哈尔】白血病IDH1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血液瘤】IDH1突变实体瘤或血液肿瘤患者新选择:TQB-3454片
药品名称:TQB3454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IDH1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存在IDH1基因,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或血液肿瘤
项目优势:该药针对IDH1突变的难治性或复发性急性髓性白血病(AML)或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MDS)进行治疗,为患有IDH1突变的AML和MDS患者带来新的健康希望。IDH1是一种限速酶,其基因突变可能会导致患上包括急性髓性白血病、胆管癌和神经胶质瘤在内的多种肿瘤。
【齐齐哈尔】白血病IDH1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背景介绍
白血病,一种让人闻之色变的恶性肿瘤,给无数患者和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痛苦。然而,随着医疗科技的不断发展,针对白血病的治疗方法也在不断更新。其中,IDh1靶点靶向药试验成为当前白血病患者的新希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白血病IDh1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相关知识,助您了解更多抗癌信息。
二、什么是IDh1靶点靶向药试验?
IDh1(异柠檬酸脱氢酶1)是细胞能量代谢过程中的关键酶,研究发现,在部分白血病患者中,IDh1基因发生突变,导致白血病细胞异常增殖。针对这一机制,科学家们研发了IDh1靶点靶向药物,旨在抑制白血病细胞的生长,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选择。
三、试验药物及招募条件
1. 试验药物:本次临床试验的药物为IDh1靶点抑制剂,通过口服的方式进入人体,针对IDh1基因突变型白血病患者具有较好的疗效。
2. 招募条件:年龄在18-75岁之间,经确诊为IDh1基因突变型白血病的患者,均可报名参加本次临床试验。具体招募条件请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详情。
四、临床试验的优势
1. 免费治疗: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在试验期间可获得免费药物治疗,减轻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
2. 专业的医疗团队:患者将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实时监测病情变化,确保患者安全。
3. 新药带来的希望:IDh1靶点靶向药物作为新一代抗癌新药,有望为患者带来更好的疗效,延长生存期。
五、参与临床试验的注意事项
1. 了解试验详情:在报名参加临床试验前,请务必详细了解试验的目的、过程、潜在风险等信息,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2. 严格遵循医嘱:在试验过程中,患者需严格遵循医嘱,按时服药、复查,确保试验的顺利进行。
3. 保持沟通:患者及家属应与医生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反馈病情变化,共同为抗击白血病而努力。
六、温馨提示
白血病IDh1靶点靶向药试验,为白血病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在此,我们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与本次临床试验,共同为抗击白血病贡献力量。如有疑问,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让我们一起努力,点亮生命的希望之光!
入选标准
1 18岁≤年龄≤75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计算);ECOG评分0~1分;预计生存期≥12周。
2 存在IDH1基因突变者优先入组(剂量递增阶段的受试者不限制IDH1基因状态)。
3 主要器官功能良好,符合下列标准:a)血生化检查需符合方案设计标准;b)尿常规符合方案设计标准;c)超声心动图评估:左室射血分数(LVEF)≥50%;d) 12-导联心电图评估:QTc<450ms(男),QTc<470ms(女)。
4 育龄期女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阴性;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5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6 晚期实体瘤标准:a)经组织和/或细胞病理学确诊的局部晚期进展性/转移性实体肿瘤;b)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法;c)根据RECIST 1.1标准具有至少1个可测量病灶;d)血常规检查标准(筛选前7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类药物纠正):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 /L,血小板≥100×109 /L,血红蛋白≥9 g/dL;e)凝血功能检查标准: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未接受过抗凝治疗)。 血液肿瘤标准:a)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分级确诊的难治性或复发性急性髓性白血病(AML)或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MDS);b)血小板≥20×109 /L(可接受经输血达到此标准)(血小板<20×109 /L,但经研究者确认是由于肿瘤原因导致的亦可入组)。
排除标准
1 肿瘤疾病及病史:a)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且有症状未经治疗或症状不可控制(以下情况除外:通过完全切除和/或放疗后保持稳定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筛选期之前至少2周内的影像学检查显示转移灶保持稳定,且无脑水肿表现,无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或抗惊厥/抗癫痫药物);b)患有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
2 既往抗肿瘤治疗:a)既往接受过IDH1突变抑制剂治疗;b)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抗肿瘤治疗或放射性治疗(允许WBC>30×109 /L的血液肿瘤受试者入组前及使用试验药物后使用羟基脲控制白细胞);c)既往口服靶向药物,距首次给药不足5个药物半衰期(从末次治疗结束时间开始计算);d)既往抗肿瘤治疗相关毒性未恢复至CTCAE≤2级,脱发除外。
3 合并疾病及病史:a) 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b) 肾脏异常;c) 心脑血管异常;d) 胃肠道异常;e) 免疫缺陷病史:f) 患有出血(咯血)、凝血性疾病或正在使用华法林、阿司匹林及其他抗血小板凝集药物(阿司匹林≤100 mg/d预防性用药除外)g) 无法控制的全身性细菌性、真菌性或病毒活动性感染(定义为正在出现与感染相关的体征/症状并且虽然已经采用适宜的抗生素、抗病毒治疗和/或其他治疗也不能改善)。h)有特发性肺纤维化病史、组织性肺炎病史(例如,闭塞性细支气管炎)、药物诱导性肺炎病史、特发性肺炎病史,或筛选期胸部CT扫描发现活动性肺炎证据。i)过敏体质或既往严重过敏史;或已知对研究药物辅料成分过敏。j)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k)药物滥用史或吸毒史者。l)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疗、切开活检或明显创伤性损伤。m)根据研究者的观点,可能会增加参加研究相关的风险、或者可能干扰研究结果的解释的其它重度、急性或慢性医学疾病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异常。
4 既往30天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
5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患者。
6 估计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
7 晚期实体瘤标准:a)不管严重程度如何,存在任何出血体质迹象或病史;b)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出现任何CTCAE≥3级出血或流血事件;c)存在未愈合创口、骨折、胃及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溃疡性结肠炎等消化道疾病或未切除的肿瘤存在活动出血,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穿孔的其他状况(便潜血1+时,经研究者判断可进行胃镜复测);d)影像学(CT或MRI)显示肿瘤已侵犯重要血管周或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出血者;e)未能控制的,仍需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研究者判断)。 血液肿瘤标准:具有危及生命的严重白血病并发症的受试者,例如无法控制的出血,缺氧或休克性肺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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