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06 15:1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备受关注的临床试验【多发性骨髓瘤BCMA细胞治疗试验】,该试验代表了医疗科技的进步,为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带来了全新的治疗选择。通过基因工程技术改造T细胞,使其能够识别并攻击表达BCMA的肿瘤细胞,具有针对性强、副作用小、持久发挥作用的优势。目前,该试验在全球范围内招募患者,旨在评估细胞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参与试验不仅有机会接受新疗法,还能为科学进步贡献力量。
【益阳】多发性骨髓瘤BCMA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在对至少一种 PI、一种 IMiD 和一种抗 CD38 mAb 难治的中国多发性骨髓瘤(三重难治性 MM)受试者中评价 Elranatamab (PF-06863135) 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疗效的 Ib/II 期研究
药品名称:PF-06863135
基因分型:
突变基因:BCMA
临床期数:Ⅰ期和Ⅱ期
治疗线数:
适应症状:多发性骨髓瘤
项目优势:Pfizer Manufacturing Belgium NV/Pfizer Inc/辉瑞投资有限公司
【益阳】多发性骨髓瘤BCMA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概述
在抗癌的征途上,每一次科研突破都为患者带来新的希望。今天,我们为您介绍一项备受关注的临床试验——【多发性骨髓瘤BCMA细胞治疗试验】。这项试验不仅代表了医疗科技的进步,更是为众多患者带来了全新的治疗选择。
什么是多发性骨髓瘤?
多发性骨髓瘤是一种发生在骨髓中的恶性肿瘤,它起源于浆细胞,这些细胞异常增多并侵犯骨骼,导致骨痛、骨折、贫血等症状。传统治疗方法如化疗、放疗和靶向治疗虽然有一定效果,但长期疗效有限,副作用较大。
BCMA: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新靶点
BCMA(B细胞成熟抗原)是一种在多发性骨髓瘤细胞表面高度表达的蛋白。近年来,针对BCMA的治疗方法逐渐成为研究热点,因为它为治疗多发性骨髓瘤提供了一种新的、潜在的靶点。
细胞治疗的革命性突破
细胞治疗是一种利用患者自身的免疫细胞来攻击癌细胞的治疗方法。在【多发性骨髓瘤BCMA细胞治疗试验】中,研究人员通过基因工程技术改造患者的T细胞,使其能够识别并攻击表达BCMA的肿瘤细胞。
这种治疗方法的优势在于,它不仅针对性强,副作用小,而且能够持久地发挥作用,为患者带来长期的缓解。
临床试验招募进行中
目前,【多发性骨髓瘤BCMA细胞治疗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招募患者。这项试验旨在评估细胞治疗在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全新的治疗选择。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考虑参与这项临床试验: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年龄在18至75岁之间;
对传统治疗效果不佳或无法耐受;
愿意接受细胞治疗,并遵循临床试验的要求。
参与临床试验,共创抗癌新篇章
参与【多发性骨髓瘤BCMA细胞治疗试验】不仅意味着有机会接受一种全新的治疗方法,更是一次为科学进步做出贡献的机会。通过临床试验,研究人员能够更好地了解这种治疗方法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未来的患者提供更多选择。
如果您对这项临床试验感兴趣,或者想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指导。
温馨提示
【多发性骨髓瘤BCMA细胞治疗试验】代表了医疗科技的前沿进展,为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让我们携手共进,通过临床试验,开启抗癌新篇章,共创美好未来。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年龄 ≥ 18 岁。 如果女性受试者未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则可参与研究。
2.愿意并且能够遵从所有的计划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生活方式注意事项和其他研究程序的受试者。
3.既往根据 IMWG 标准定义被诊断为 MM
4.基于 IMWG 标准的可测量病变,包含以下至少一项: a.SPEP 测定的血清 M 蛋白 >0.5 g/dL b. 经 UPEP 确定的尿液 M 蛋白排泄率 >200 mg/24 h c. 血清免疫球蛋白 FLC≥10 mg/dL (≥ 100 mg/L) 以及血清免疫球蛋白 k/λ FLC 比值异常
5.至少使用一种 IMiD 难治。
6.至少使用一种 PI 难治。
7.至少使用一种抗 CD38 抗体难治。
8.最近一次抗 MM 治疗方案复发/难治。
9.ECOG 体力状态 ≤2。
10.通过 MUGA 扫描或 ECHO 测定的 LVEF ≥40%。
11.足够的肝功能,定义如下: a. 总胆红素 ≤2 × ULN(若确诊吉尔伯特综合征,则 ≤3 × ULN); b.AST ≤2.5 × ULN;且 c. ALT ≤2.5 × ULN
12.肾功能正常,定义为根据 Cockcroft Gault 公式估计的肌酐清除率 ≥30 mL/min,或通过采集 24 小时肌酐清除率检测尿液确定,或通过当地机构标准方法定。
13.足够的 BM 功能,定义如下: a. ANC ≥ 1.0 × 109/L(如果在计划开始给药前至少 7 天完成,则允许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b.血小板 ≥ 25 × 109/L(如果在计划开始给药前至少 7 天完成,则允许输血支持);和 c. 血红蛋白≥ 8 g/dL(如果在计划开始给药前至少 7 天完成,则允许输血支持)。
14.既往任何治疗的急性影响均已恢复至基线程度或 CTCAE 等级≤1。
15.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包括遵循知情同意书 (ICD) 和本方案的要求和限制条件。
排除标准
1.根据 IMWG 标准定义的冒烟型 MM。
2. 活动性浆细胞白血病。
3. 淀粉样变性。
4. POEMS 综合征。
5. 入组前 12 周内干细胞移植或活动性 GVHD。
6. 心血管功能受损或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指的是在受试者入组前 6 个月内有以下任一疾病:
a. 急性心肌梗死或急性冠脉综合征(例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旁路搭桥术、冠状动脉血管成形术与支架植入术)、症状性心包积液;
b. 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如未受控制的房颤或未受控制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动过速发作);
c. 血栓栓塞或脑血管事件(如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血管意外、深静脉血栓 [除非与中心静脉通路并发症有关] 或肺栓塞);
d. QT 间期延长综合征(或在筛选时,三次平均 QTcF >470 msec)。
7. 持续的 ≥2 级周围感觉或运动神经病变。
8. GBS 或 GBS 变体病史或任何 ≥3 级周围运动性多发性神经病史。
9. 入组前 3 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原位癌除外。
10. 可能增加研究参与的风险或(根据研究者判断)可能使受试者不适合参加研究的其他手术(包括入组前 14 天内重大手术)、躯体或精神状况,包括近期(过去一年内)或主动自杀意念/行为或实验室检查异常。
11. 既往接受过抗 BCMA 靶向治疗(例如 BCMA 靶向 ADC、BCMA 靶向 CAR T 细胞疗法或双特异性抗体,无论已获批或为研究性)。
12. 在本研究中使用的研究治疗干预首次给药前 30 天(或根据当地要求确定)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研究用药品(例如药物或疫苗)给药。
13. 任何活动性,未控制的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例如 HBV、HCV、SARS-CoV2、HIV 等。已知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AIDS) 相关疾病或需要抗病毒治疗的已知 HIV 疾病,活动性乙型肝炎(定义为 HBs 抗原阳性和乙型肝炎病毒 DNA 检测阳性结果高于检测下限)或活动性丙型肝炎(定义为丙型肝炎抗体阳性结果和定量(HCV) RNA 结果高于检测下限)。活动性感染必须至少在入组 14天前痊愈。
14. 直接参与研究执行的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或辉瑞员工,以其他方式受研究者监管的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及其各自的家人。
15. 已知或怀疑对研究治疗干预或任何辅料过敏。
16. 研究治疗干预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不得接种减毒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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