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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肉瘤作为一种源于软组织的恶性肿瘤,传统治疗手段效果有限。文章重点介绍了针对肉瘤MET靶点的靶向药物试验,旨在评估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试验包括患者咨询、预筛、检查、签署知情同意书和参加试验等流程,同时分析了潜在风险与收益。若感兴趣,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了解更多信息。
【鹤岗】肉瘤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肺癌肉瘤】GST-HG161片Ia/Ib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GST-HG161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MET,MET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携带MET14跳读,初治/经治肺癌患者,肉瘤患者
项目优势:GST-HG161针对的靶点c-Met除了肝癌,该靶高表达也存在于乳腺胰腺肺肾脏膀胱卵巢大脑前列腺等多种实体肿瘤,本次一期临床不仅入组c-Met阳性肝细胞癌患者,并且招募c-Met阳性的胃肠癌、肺癌等实体瘤患者。GST-HG161对应的cMet靶也许在其它器官的肿瘤都有很好或更好的客观响应,本次GSTHG161临床试验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用于c-Met阳性的胃肠癌、肺癌等实体瘤患者,应该是借鉴美国FDA按照肿瘤号传导靶来批准药物而非以往以器官来审批,这将使GSTHG161成为广谱抗癌药,也将是国内首款广谱抗癌药。
【鹤岗】肉瘤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肉瘤是一种源于软组织的恶性肿瘤,传统治疗手段往往效果有限。近年来,随着靶向治疗的发展,针对肉瘤MET靶点的靶向药物试验成为了一道新的希望之光。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肉瘤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相关知识,帮助您了解更多治疗选择。
什么是肉瘤MET靶点靶向药试验?
肉瘤MET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肉瘤患者的新型治疗方法。MET是一种受体酪氨酸激酶,其在肉瘤的发生和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通过开发针对MET靶点的靶向药物,可以有效抑制肿瘤的生长和扩散。
试验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评估针对肉瘤MET靶点的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肉瘤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意义:肉瘤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成功,将为肉瘤患者带来全新的治疗策略,提高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试验的招募流程
1. 患者咨询:如果您或您的亲友被诊断为肉瘤,并希望了解更多关于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2. 预筛: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病情和条件进行初步筛选,判断是否符合试验要求。
3. 完善检查:符合条件者将接受进一步的检查,包括血液检测、影像学检查等,以确定是否适合参加试验。
4. 签署知情同意书:在了解试验的所有相关信息后,患者需签署知情同意书,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5. 参加试验:经过筛选和评估,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试验的患者将开始接受靶向药物治疗,并定期进行随访。
试验的潜在风险与收益
潜在风险:任何药物试验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药物副作用、治疗无效等。患者和家属需充分了解并权衡风险。
潜在收益:对于符合条件参加试验的患者,有机会接受最新的靶向药物治疗,有望改善病情,延长生存期。同时,试验结果将为肉瘤治疗领域提供宝贵的数据和经验。
如何参与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希望参与肉瘤MET靶点靶向药试验,请及时联系全球好药网,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和指导,帮助您了解试验流程、条件和潜在风险。
温馨提示
肉瘤MET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肉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有机会接触到最新的靶向药物,为生命续航。如果您对试验感兴趣,或希望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随时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让我们一起为战胜肉瘤而努力。
入选标准
1. 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岁。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且无认可的标准治疗方案或对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不耐受。
4. 经检测确认MET 14外显子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5. 研究者根据RECIST v1.1评估,受试者必须至少有1处可评估的病灶。
6. 基于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量表的体力状态评分为0或1。
7. 有适当的骨髓和主要脏器功能
8. 预期生存时间≥ 12周。
排除标准
1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脑、脊髓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2 有明显心血管系统基础疾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基线期心电图QT/QTcF间期延长者(QTcF:>480ms) 基线期平静状态下心电图严重异常,包括节律,传导,形态。比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6个月内有明确心血管异常事件,比如:心机梗塞、心律失常、心绞痛、血管成形术、血管支架植入,冠状动脉架桥手术,充血性心力衰竭等; 心脏超声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正常值的50%; 未能控制的低血压或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3 有消化道疾患影响临床试验的情况,比如: 顽固性的呃逆、恶心、呕吐等。 慢性消化道疾病:如Crohn’s病,溃疡性结肠炎等。吞咽困难。
4 有其他严重基础疾病史的患者,比如: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活动性乙肝患者(乙肝病毒 HBV-DNA值> 1000拷贝数 /mL或研究中心 检测值下限 ),或 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丙肝病毒抗体阳性 )),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 。有器官移植史。 严重感染。
5 妊娠、哺乳期妇女。
6 4周内接受过化学治疗、放射治疗、 内分泌治疗、 生物治疗 或其他抗肿瘤治疗者(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为距末次用药至少 6周, 口服 氟尿嘧啶类 和小分子靶向 药物为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周 或 药物的 5个半衰期内 (以时间长的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周内 。
7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除外);
8 首次给药前 4周内接受过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显著外伤 。
9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作为受试者 接受过 其他 的 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
10 既往曾接受过选择性c MET 抑制剂或其它选择性靶向 H GF MET 的药物( 扩展阶段:既往接受过 c Met 抑制剂或 H GF 靶向治疗者均不可以入组,包括: Tepotinib 、Capmatinib 、 Savolitinib 、克唑替尼、卡博替尼等);
11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原因而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4、试验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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