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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抗癌战争中的一项革命性临床试验——实体瘤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该试验为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覆盖多种实体瘤,为KRAS基因突变型患者带来希望。试验不仅有助于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期,还将为未来癌症治疗研究提供参考。参与试验的患者将获得最新治疗技术、专业医疗团队支持及免费治疗和检查。
【大庆】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胆管癌 胰腺癌】KRAS G12C突变肺癌临床试验:JMKX001899片
药品名称:JMKX001899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KRAS,KRAS G12C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现肺癌暂停,推荐实体瘤)
项目优势:JMKX1899是济煜医药小分子创新中心自主研发的KRAS抑制剂,临床前研究数据显示,与同靶点产品相比,JMKX1899具有较强的脑通透性,且没有心脏毒性和药物-药物相互作用风险。济煜医药已于2021年10月向国家药监局递交临床申请,济煜医药和沪亚将于近期向美国FDA递交临床申请,同步推进JMKX1899在中国和美国的临床。
【大庆】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在抗癌战争的征途中,每一次科学进步都为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今天,我们聚焦于一项具有革命性的临床试验——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这项试验不仅为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更是在抗癌斗争中开启了一扇新的希望之门。
什么是KRAS靶点?
KRAS基因是一种原癌基因,当其发生突变时,会导致细胞异常增殖,从而引发多种癌症。长久以来,科学家们一直在寻找能够精准针对KRAS靶点的药物,以期更有效地治疗癌症。如今,这一梦想正在逐步成为现实。
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突破
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项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对KRAS突变型实体瘤疗效的临床研究。这项试验的突破之处在于,它不仅仅针对某一特定类型的癌症,而是涵盖了多种实体瘤。这意味着,无论患者患有何种类型的癌症,只要其肿瘤具有KRAS基因突变,都有可能从这项试验中受益。
试验的目的与意义
目的:该试验的主要目的是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及它在缩小肿瘤、延长生存期方面的潜力。
意义:通过这项试验,研究人员希望能够为KRAS突变型实体瘤患者提供一种新的治疗选择,从而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甚至延长生存期。此外,试验的结果也将为未来的癌症治疗研究提供宝贵的参考。
临床试验的流程
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患者将经历以下流程:
筛选阶段:评估患者是否符合试验条件,包括肿瘤类型、基因突变情况等。
治疗阶段:符合条件的患者将接受新型靶向药物治疗,同时进行严密的监测和评估。
随访阶段:治疗结束后,患者将定期接受随访,以评估药物的长期疗效和安全性。
参与试验的优势
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患者将享有以下优势:
获得最新的治疗技术:试验中的新型靶向药物是最新科研成果,有望为患者带来更好的治疗效果。
专业的医疗团队:试验将由经验丰富的医疗团队进行,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免费的治疗和检查:参与试验的患者将获得免费的治疗和检查,减轻经济负担。
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为癌症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和选择。无论您患有何种类型的癌症,只要符合试验条件,都有可能从中受益。如果您对这项试验感兴趣,或者希望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让我们一起揭开希望之门,为生命重燃希望之光。
入选标准
1. 筛选程序前受试者应充分知情并获得书面知情同意书;
2. 年龄 ≥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3. 基因突变检测并确定为 KRAS(G12C)突变的,组织学或细胞证实晚期体 瘤。对于Ⅰb和Ⅱ期,将在入组前通过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突变;a) Ⅰa期受试者(实体瘤)是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拒绝无根据 研究者判断无法从标准治疗中获益 的患者 ;b) Ⅰb期和 Ⅱ期受试者( NSCLC)必须既往接受过含铂类药物化疗或靶向治(如 EGFR、ALK和 ROS1)或抗 PD1/抗 PD-L1免疫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受试者既往接受的治疗不得超过3线。
4. 依据 RECIST 1.1版,需至少有经CT或MRI检查检查显示的可测量病灶;
5. 患者的 ECOG体能状态为 0-1(Ⅰa期);0-2(Ⅰb期 和Ⅱ期)
6. 患者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排除标准
1. 对JMKX001899片主要成分及辅料过敏者,或过敏体质;
2. 既往接受过KRAS G12C突变特异性抑制剂治疗;
3. 有症状的脑转移患者或需要治疗的脑转移患者,脑膜转移患者;
4. 活动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丙型肝炎病毒(HCV)或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者,无症状的慢性乙肝或丙肝携带者可除外。
5. 研究期间同时需要使用其他抗肿瘤药物伴随治疗;
6.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单抗或其它免疫抑制剂类抗肿瘤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5个已知药物半衰期(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系统性化疗、放疗(除针对性骨转移的姑息放疗)、靶向治疗、或中草药抗肿瘤治疗;
7. 严重脏器功能障碍
8. 肺间质疾病、肺间质纤维化或既往有药物性间质性肺炎病史,放疗所引起的肺炎除外;
9. 其他不适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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