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23 08:0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胰腺癌的恶性特点及早期诊断难度,并介绍了胰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一种针对特定基因突变的新型治疗手段。文章详细解释了试验的目的、意义、参与方式及流程,强调参加试验可带来新治疗希望、提前使用新药、免费治疗和检查,以及专业团队支持。读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了解更多信息,为生命续航。
【伊犁】胰腺癌G12C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胆管癌 胰腺癌】KRAS G12C突变肺癌临床试验:JMKX001899片
药品名称:JMKX001899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KRAS,KRAS G12C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现肺癌暂停,推荐实体瘤)
项目优势:JMKX1899是济煜医药小分子创新中心自主研发的KRAS抑制剂,临床前研究数据显示,与同靶点产品相比,JMKX1899具有较强的脑通透性,且没有心脏毒性和药物-药物相互作用风险。济煜医药已于2021年10月向国家药监局递交临床申请,济煜医药和沪亚将于近期向美国FDA递交临床申请,同步推进JMKX1899在中国和美国的临床。
【伊犁】胰腺癌G12C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胰腺癌是一种恶性程度极高的肿瘤,早期诊断困难,治疗效果不佳。近年来,随着精准医疗的发展,针对特定基因突变的靶向药物为胰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胰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以及如何参与临床试验,为生命续航。
一、什么是胰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
胰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胰腺癌患者特定基因突变(G12C突变)的药物临床试验。该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对胰腺癌G12C突变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通过精准抑制G12C突变基因,有望有效抑制肿瘤生长,延长患者生存期。
二、为什么要参加胰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
1. 新的治疗希望:针对G12C突变的靶向药物是一种全新的治疗方法,有望为胰腺癌患者带来更好的治疗效果。
2. 提前使用新药:参加临床试验的患者有机会提前使用尚未上市的新型靶向药物,为治疗赢得时间。
3. 免费治疗和检查:临床试验期间,患者将获得免费的治疗和检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4. 专业团队关爱:临床试验团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能,将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关爱和支持。
三、如何参加胰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
1. 了解试验信息:通过全球好药网(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关于胰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信息,包括试验目的、药物作用机制、适应症等。
2. 咨询专业医生:在了解试验信息后,向专业医生咨询,评估是否符合参加试验的条件。
3. 报名参加: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试验的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报名参加胰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
四、临床试验流程及注意事项
1. 筛选阶段:患者需经过一系列检查,包括基因检测、影像学检查等,以确定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2. 治疗阶段:符合条件的患者将接受新型靶向药物治疗,同时进行定期随访和检查,以评估疗效和安全性。
3. 观察阶段:治疗结束后,患者需继续参加随访,以观察药物长期疗效和安全性。
注意事项:参加临床试验前,请确保了解试验的全部信息,包括潜在风险和受益。同时,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治疗。
五、温馨提示
胰腺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胰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加临床试验,患者有望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延长生存期。全球好药网(热线:400-119-1082)将竭诚为您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助力您在抗击胰腺癌的道路上勇往直前。让我们一起为生命续航,共创生命奇迹!
入选标准
1. 筛选程序前受试者应充分知情并获得书面知情同意书;
2. 年龄 ≥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3. 基因突变检测并确定为 KRAS(G12C)突变的,组织学或细胞证实晚期体 瘤。对于Ⅰb和Ⅱ期,将在入组前通过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突变;a) Ⅰa期受试者(实体瘤)是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拒绝无根据 研究者判断无法从标准治疗中获益 的患者 ;b) Ⅰb期和 Ⅱ期受试者( NSCLC)必须既往接受过含铂类药物化疗或靶向治(如 EGFR、ALK和 ROS1)或抗 PD1/抗 PD-L1免疫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受试者既往接受的治疗不得超过3线。
4. 依据 RECIST 1.1版,需至少有经CT或MRI检查检查显示的可测量病灶;
5. 患者的 ECOG体能状态为 0-1(Ⅰa期);0-2(Ⅰb期 和Ⅱ期)
6. 患者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排除标准
1. 对JMKX001899片主要成分及辅料过敏者,或过敏体质;
2. 既往接受过KRAS G12C突变特异性抑制剂治疗;
3. 有症状的脑转移患者或需要治疗的脑转移患者,脑膜转移患者;
4. 活动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丙型肝炎病毒(HCV)或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者,无症状的慢性乙肝或丙肝携带者可除外。
5. 研究期间同时需要使用其他抗肿瘤药物伴随治疗;
6.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单抗或其它免疫抑制剂类抗肿瘤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5个已知药物半衰期(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系统性化疗、放疗(除针对性骨转移的姑息放疗)、靶向治疗、或中草药抗肿瘤治疗;
7. 严重脏器功能障碍
8. 肺间质疾病、肺间质纤维化或既往有药物性间质性肺炎病史,放疗所引起的肺炎除外;
9. 其他不适宜的情况。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