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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一种针对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AML)的免疫疗法。该试验利用患者自身免疫细胞进行基因改造,识别并攻击CD33阳性白血病细胞,具有针对性更强、副作用较小、长期效果更佳的优势。文章还探讨了参与试验的方式、注意事项及成功案例,提醒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了解试验信息,为生命重燃希望之火。
【铁岭】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CAR-T疗法复发/难治急性髓细胞白血病】一项评价靶向CLL-1/CD33的通用型LCAR-AMDR细胞制剂治疗复发/难治急性髓细胞白血病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有效性的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LCAR-AMDR细胞制剂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CD33,CLL-1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
项目优势:
【铁岭】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
白血病是一种由于骨髓中白血细胞异常增殖而导致的恶性血液病。CD33是一种在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AML)细胞表面高度表达的蛋白,因此成为治疗AML的一个重要靶点。
【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是一种利用患者自身免疫细胞进行基因改造,使其能够识别并攻击CD33阳性的白血病细胞的治疗方法。这一试验旨在为AML患者提供一种全新的治疗策略,帮助他们重塑生命,共筑未来。
二、为什么要进行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
传统的化疗和放疗在治疗白血病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往往伴随着严重的副作用。而【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作为一种新兴的免疫疗法,具有以下优势:
针对性更强:CD33细胞治疗试验直接针对白血病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影响。
副作用较小:与化疗和放疗相比,免疫疗法副作用较小,患者生活质量更高。
长期效果更佳:免疫疗法具有长期效果,有助于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三、如何参与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AML),并希望了解【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联系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关于试验的信息。
与您的医生沟通,了解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是否符合试验要求。
四、参与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的注意事项
参与【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之前,患者需注意以下几点:
了解试验风险:任何临床试验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患者应充分了解并权衡利弊。
与医生充分沟通:在参与试验前,与医生充分沟通,确保医生了解患者的病情和需求。
保持良好的心态:参与试验期间,患者应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面对治疗。
五、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的成功案例
【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
案例一:小明(化名)患有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经过CD33细胞治疗试验后,病情得到了显著缓解,生活质量得到了提高。
案例二:小华(化名)在参与CD33细胞治疗试验后,的白血病得到了有效控制,目前已经恢复正常生活。
六、温馨提示
【白血病CD33细胞治疗试验】为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您可以了解更多关于这一试验的信息,为生命重燃希望之火。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战胜白血病而努力。
入选标准
受试者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对于未成年受试者,监护人还需要提供同意其参加研究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须在开始任何一项研究相关但不属于受试者疾病标准治疗的检查或程序前获得知情同意
年龄 14~60 岁(包含临界值) ECOG评分≤2 分 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且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
a) 2 次或多次复发;
b) 经过标准方案治疗2个疗程无效的初治病例;
c) CR 后12个月内复发者;或在12个月后复发但经过常规化疗无效者;
d) 或髓外白血病持续存在者。
5. 满足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条件
CLL-1/CD33 双阳性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5倍相同年龄正常标准最大值
既往治疗的毒性必须好转至基线水平或≤1级(除外血常规、入选标准中的生化指标)。 预计生存周期≥3个月。
排除标准
受试者为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 M3): t(15,17) (q22;q12)。
受试者伴有下列遗传综合征: Fanconi 综合征、 Kostmann 综合征、 Shwachman综合征或任何已知的骨髓衰竭综合征,唐氏综合症患者不列入排除标准。 既往有恶性肿瘤病史,但皮肤或宫颈原位癌治愈患者以及非活动性肿瘤患者不列入排除标准。
接受过以下任一治疗: 既往接受过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治疗(注:接受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治疗6个月以上,已停用免疫抑制药物且无活动性GvHD的患者不列入排除标准);
既往接受过基因治疗; 既往接受过抗 CD33/CLL1 治疗;
曾经接受过靶向任何靶点的 CAR-T 治疗。 既往接受过如下抗肿瘤治疗(细胞制剂输注前):
在6 周内接受异基因细胞治疗,如供者淋巴细胞输注(DLI); 在1 周内进行中枢神经系统(CNS)疾病预防治疗(如鞘内注射甲氨喋呤和/或阿糖胞苷);
除外CNS预防治疗在CAR-T细胞回输前至少停用1周; 在21天内使用单克隆抗体治疗急性髓系白血病;
在14天内或至少5个半衰期内(以更短时间为准)接受过靶向疗法、表观遗传治疗或试验性药物治疗,或使用过侵入性的试验性医疗器械;
在14天内接受细胞毒性治疗(除外羟基脲); 在14天内接受放疗。
有证据表明存在严重的活动性病毒、细菌感染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真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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