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08 19:20:07,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鼻咽癌是我国常见的恶性肿瘤,EBV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型疗法,利用患者自身免疫系统攻击EBV感染细胞,具有副作用小、疗效显著等优点。我国多家医疗机构联合开展了“鼻咽癌EBV免疫治疗试验”,招募18-70岁的鼻咽癌患者,免费提供免疫治疗。参与试验的患者将享受专业团队服务、个性化方案和跟踪随访。有意者可拨打400-119-1082咨询报名,共同探索抗击鼻咽癌的新篇章。
【泸州】鼻咽癌EBV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TCR-T】EBVCAR-T/TCR-T细胞治疗复发/难治性EBV阳性淋巴瘤/鼻咽癌患者安全性和初步有效性的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EBVCAR-T/TCR-T细胞治疗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EBV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复发/难治性EBV阳性淋巴瘤/鼻咽癌
项目优势:TCR-T疗法是一种非常有前途的癌症免疫治疗方法。其需要从患者身上获取T细胞,为T细胞配备新的T细胞受体,使其能够靶向特定的癌症抗原的疗法,这种新型的疗法可以允许医生为每个患者的肿瘤和不同类型的T细胞选择最合适的靶点进行工程改造,使治疗个体化,并为患者提供更大的缓解希望。
【泸州】鼻咽癌EBV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试验背景
鼻咽癌是一种发生在鼻咽部的恶性肿瘤,其发病率在我国较高。 Epstein-Barr病毒(EBV)感染与鼻咽癌的发生密切相关。近年来,针对EBV的免疫治疗逐渐成为研究热点,为鼻咽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二、什么是EBV免疫治疗?
EBV免疫治疗是一种利用患者自身免疫系统攻击EBV感染细胞的治疗方法。通过激活患者体内的免疫细胞,使其识别并杀死EBV感染的细胞,从而有效抑制肿瘤的生长。相较于传统放疗、化疗等治疗方法,免疫治疗具有副作用小、疗效显著等优点。
三、【鼻咽癌EBV免疫治疗试验】招募患者
为了验证EBV免疫治疗在鼻咽癌治疗中的有效性,我国多家知名医疗机构联合开展了一项名为“鼻咽癌EBV免疫治疗试验”的临床研究。该试验旨在招募一定数量的鼻咽癌患者,对其进行免疫治疗,并观察治疗效果。
四、招募条件
年龄:18-70岁
病理类型: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鼻咽癌
疾病状态:未接受过放疗、化疗或其他免疫治疗,或治疗后仍有进展
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能够完成临床试验
五、参与试验的优势
参与【鼻咽癌EBV免疫治疗试验】的患者将获得以下优势:
免费治疗:试验期间,患者将免费接受免疫治疗,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专业团队:试验由知名专家领衔,拥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的医疗团队
个性化方案:根据患者病情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跟踪随访:试验结束后,患者将继续获得专业团队的跟踪随访,确保治疗效果的持续监测
六、如何参与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有意愿参与【鼻咽癌EBV免疫治疗试验】,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帮助您了解试验相关信息,协助您顺利完成报名。
七、携手共创抗癌新篇章
鼻咽癌EBV免疫治疗试验为广大鼻咽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探索这一新型治疗方法,为抗击鼻咽癌贡献一份力量。全球好药网与您一路同行,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入选标准
1.18岁≤年龄≤70岁,性别不限;
2.ECOG评分0-2分;
3.预计生存期超过3个月;
4.经放疗和替莫唑胺化疗后复发(首次或第二次复发);
5.本次组织病理或分子病理符合复发四级胶质瘤(参考《WHO(2021)中枢神经系统肿瘤分类》和cIMPACT-NOW Update);
6.肿瘤切除达全切或大部分切除,术后72h内增强MRI证实;
7.DC细胞或PD-1抗体给药前7天内,皮质类固醇激素使用剂量稳定或逐渐减少(剂量≤10mg/天强的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
8.DC细胞或PD-1抗体给药前3天内未用抗生素;
9.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符合下列标准: (1)血常规检查:血红蛋白(Hb)≥110g/L(14天内未输血);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0×10^9/L;血小板(PLT)≥100×10^9/L; (2)生化检查:谷丙转氨酶(ALT)及谷草转氨酶(AST)≤ 2.5×ULN(若伴有肝转移, ALT/AST≤ 5×ULN);血清总胆红素(TBIL)≤2×ULN(Gilbert综合症患者,≤ 3×ULN);血清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计算值≥60ml/min; (3)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4)多普勒超声评估心脏功能:左室射血分数 (LVEF)≥50%,心电图正常; (5)胸片正常; (6)甲状腺功能指标:促甲状腺激素(TSH)、游离甲状腺素(FT3/FT4)在正常范围;
10.无免疫系统疾病,非过敏体质;
11.能接收随访和相关检查,有受试者或代理人签署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神志不清,精神或心理障碍,不能或不愿合作者;
2.影像学上明显的弥漫性脑膜播散或脑内播散,无法测量体积,无法手术者;
3.在入选前30天之内,曾接受其它任何试验药物治疗或参加过另一项临床试验;
4.患有正在接受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器官移植等免疫相关疾病,或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药物患者;
5.有活动性病毒或细菌感染,且未能通过抗感染治疗控制;
6.使用单克隆抗体后出现过重度超敏反应者;
7.孕期或哺乳期妇女;
8.研究者认为由于各种原因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者。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