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23 21:2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多发性骨髓瘤(MM)这一缺乏明确治疗靶点的恶性肿瘤的挑战,以及近年来科学家们通过特定药物干预治疗MM的新思路。介绍了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强调其个性化治疗、高效安全及持续跟进的特点。同时,详述了参与试验的流程及全球好药网在提供试验信息、专业咨询和全程支持方面的作用。本文呼吁患者积极参与试验,共同为战胜癌症而努力。
【郑州】多发性骨髓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骨髓瘤】多中心、开放、剂量递增的 I 期临床研究评估注射用重组抗 CD38 和 CD3 双特异性抗体 (Y150)在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中的安全耐受性和药代/药效学特征
药品名称:Y150 ——重组抗 CD38 和 CD3 双特异性抗体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
项目优势:武汉友芝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多发性骨髓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多发性骨髓瘤:一个无靶点的挑战
多发性骨髓瘤(Multiple Myeloma,简称MM)是一种发生在骨髓内的恶性肿瘤,主要表现为浆细胞异常增生。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明确的靶点,多发性骨髓瘤的治疗一直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然而,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我们正在逐步揭开这一疾病的神秘面纱。
二、无靶点要求靶点:一种新的治疗思路
近年来,科学家们发现,即便在无明确靶点的情况下,通过特定的药物干预,也能有效抑制多发性骨髓瘤的发展。这一发现为无靶点的多发性骨髓瘤治疗提供了新的思路。靶向药试验便是基于这一思路,旨在寻找能够针对特定靶点的药物,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三、多发性骨髓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患者的福音
多发性骨髓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这是一项专门针对无靶点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临床试验。试验的核心目标是寻找能够有效抑制肿瘤生长的靶向药物,从而为患者提供一种全新的治疗手段。
这项试验的特点在于:
个性化治疗: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基因特征,选择最适合的靶向药物。
高效安全:靶向药物具有高度选择性,能够精准打击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影响。
持续跟进:试验过程中,将有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进,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治疗效果。
四、参与试验,为生命续航
对于无靶点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来说,参与这项试验意味着有机会接触到最新的治疗手段,为生命续航。以下是参与试验的基本流程:
了解试验信息:通过全球好药网(热线:400-119-1082)获取详细的试验介绍和相关信息。
预约咨询:与专业的医疗顾问沟通,了解自身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参加筛选: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相关检查,确认是否符合试验要求。
开始治疗:符合条件者将接受靶向药物治疗,并在医疗团队的指导下进行后续治疗。
五、全球好药网:助力患者寻找希望
全球好药网是一个专业的抗癌新药、热门抗癌药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为全球肿瘤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信息和治疗经验。在多发性骨髓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中,全球好药网将发挥重要作用,为患者提供以下服务:
试验信息发布:及时发布试验的最新进展和相关信息,让患者第一时间了解试验动态。
专业咨询:通过热线(400-119-1082)为患者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建议,帮助患者做出最佳决策。
全程支持:为参与试验的患者提供全程支持,确保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得到及时的帮助和关爱。
六、温馨提示
多发性骨髓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靶点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在全球好药网的助力下,越来越多的患者将有机会参与到这一试验中,为自己争取更多的生存机会。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战胜癌症而努力!
入选标准
1. 年龄≥18 岁,性别不限;
2. 符合复发性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的界定;
复发 MM:符合 2016 年 IMWG 疗效标准中临床复发或 CR 后复发的界定;
难治 MM:初始或挽救治疗未获得微小缓解以上的疗效(至少 2 个周期后仍仅获得SD 的疗效),或治疗过程中/末次治疗后 60 天内出现疾病进展。
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线治疗后,疾病出现复发或进展(包括至少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和一种免疫调节剂,沙利度胺除外);或不能耐受 PIs 和 IMiDs 的毒性;或对两药中的一种耐药而对另一种药物的毒性不能耐受;
3. 有可测定的 M 蛋白(三种检测方案至少满足一种):如果为 IgG 型多发性骨髓瘤(MM),血清单克隆 M 蛋白需≥10 g/L,如果为 IgA、IgD、IgE 或 IgM 型 MM,血清单克隆 M 蛋白需≥5 g/L;或尿液 M 蛋白水平≥200 mg/24 小时;轻链型多发性骨髓瘤:血清受累游离轻链≥10 mg/dL 且血清游离轻链κ/λ比例异常;
4. 最近一次抗肿瘤治疗距离 Y150 首次给药时间间隔≥4 周或间隔 5 个药物半衰期(包括 PIs、IMiDs),CD38 单抗给药间隔≥12 周;
5. 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 0~2;
6. 研究者评估受试者预计生存期≥3 个月;
7. 血象: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48h 内未用刺激因子),血红蛋白≥70g/L(7 天内未输注红细胞),血小板≥50×109/L(7 天内未输注血小板);
8. 肝脏: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2.5 倍正常值上限;
9. 肾脏:肌酐清除率≥30 mL/min;
10. 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受试者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排除标准,则没有资格参与本项研究:
1. 中枢神经系统受累;
2.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 1 周内,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日用量超过相当于 10mg 的泼尼松剂量;
3. 原发和继发性浆细胞白血病受试者;
4. 既往接受过异体干细胞移植,或在接受研究药物前 12 周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
5. 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接受过 CAR-T 治疗;
6.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日之前的 5 年内有(非多发性骨髓瘤的)恶性肿瘤史(皮肤鳞癌和基底细胞癌、宫颈或乳腺原位癌或其他,研究者和申办方一致认为已治愈且 5 年内复发风险极低的非浸润性病变除外);
7. 已知对抗体类或人类蛋白过敏者;
8. 活动性感染(CTCAE≥2 级);
9. 严重呼吸系统疾病,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选的受试者;
10. 有严重心血管疾病史,包括既往曾有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冠脉支架植入术、6 个月内出现过心肌梗塞、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功能分级 III-IV 级)或不稳定心绞痛、未控制的高血压,或左心室射血分数<50%;
11. QTc 间隔时间>480 ms;长或短 QT 综合征的家庭或个人病史;有明显的临床室性心律失常史,或目前正在接受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或植入除颤装置治疗室性心律失常;
12.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炎症性肠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红斑狼疮,自身溶血性贫血,硬皮病,严重的牛皮癣,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入组时该疾病处于稳定状态者除外(不需要全身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情况下症状稳定 6 个月以上);
13. 严重的甲亢或甲减受试者;
14. 无法控制的糖尿病等代谢性疾病、严重的消化道出血、严重腹泻的受试者(CTCAE≥2 级)、需要干预的严重胃肠道梗阻受试者;
15.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测阳性;
16.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活动性梅毒(TP 抗体阳性且有临床表现)、活动性丙型肝炎(HCV 抗体阳性且有临床表现或有生化学异常检查结果);经乙型肝炎病毒(HBV)表面抗原和乙肝病毒 DNA 检测提示活动性乙肝者(HBV-DNA≥2000IU/mL)且伴有 ALT 或 AST 升高;
17.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曾接种(减毒)活病毒疫苗者;
18.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无论男女在研究期间和用药结束后 6 个月以内有生育计划者;
19.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且研究者认为影响受试者认知功能或依从性,包括不稳定癫痫、痴呆、精神分裂症等;
20.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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