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9 10:2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文章摘要:本文介绍了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以及该试验的优势和参与方式。HER2靶点靶向药通过精准治疗、提高疗效和减少副作用,为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平台,提供最新临床试验信息、专业咨询和报名渠道,助力患者获取更多治疗机会。患者可通过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信息。
【商丘】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乳腺癌】注射用SHR-A1811对比研究者选择的化疗治疗HER2低表达复发/转移性乳腺癌的随机、开放、平行对照、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SHR-A1811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HER2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晚期没有经过化疗的乳腺癌,HR阳性乳腺癌接受过至少1个线数内分泌治疗疾病进展
项目优势:注射用SHR-A1811是一款自主研发的、以HER2为靶点的抗体药物偶联物(ADC)。可通过与HER2表达的肿瘤细胞结合并内吞,在肿瘤细胞溶酶体内通过蛋白酶剪切释放毒素,诱导细胞周期阻滞从而诱导肿瘤细胞凋亡。该产品已经四次被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分别用于治疗:HER2阳性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HER2低表达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HER2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HER2阳性结直肠癌患者。
【商丘】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了解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
乳腺癌是全球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严重威胁女性的生命健康。HER2(人类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是一种在乳腺癌细胞中过度表达的蛋白质,约20-30%的乳腺癌患者存在HER2基因扩增或蛋白过表达。针对HER2靶点的靶向治疗药物,已成为这类乳腺癌患者的重要治疗手段。
为了进一步提高HER2阳性乳腺癌的治疗效果,我国正在开展一系列针对HER2靶点的靶向药临床试验。这些试验旨在评估新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
二、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精准治疗:HER2靶点靶向药通过抑制HER2蛋白的活性,阻断肿瘤细胞的生长信号,从而达到精准治疗的目的。
2. 提高疗效:临床试验表明,HER2靶点靶向药与传统化疗药物相比,具有更高的有效率,能显著延长患者的生存期。
3. 减少副作用:靶向药相较于传统化疗药物,副作用较小,患者耐受性更好。
三、如何参与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
1. 了解试验信息:患者可以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临床试验的最新信息,包括试验药物、适应症、试验地点等。
2. 咨询专业医生:在了解试验信息后,患者应咨询专业医生,评估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3. 报名参加:符合试验条件的患者,可以按照全球好药网的指引,报名参加临床试验。
四、全球好药网助力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为乳腺癌患者提供最新的治疗信息和临床试验机会。以下是全球好药网在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中的重要作用:
1. 提供最新信息:全球好药网实时更新临床试验信息,让患者第一时间了解最新的治疗进展。
2. 专业咨询:全球好药网的专业团队为患者提供咨询服务,解答患者关于临床试验的疑问。
3. 搭建桥梁:全球好药网协助患者与临床试验机构对接,为患者提供便捷的报名渠道。
五、温馨提示
乳腺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全球好药网将继续关注这一领域的最新进展,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多治疗信息和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注射用SHR-A1811的规格:0.1g/瓶;用法用量:每次4.8mg/kg,每3周一次,静脉滴注;用药时程:用药至疾病进展或死亡或其他方案规定的终止治疗的标准。
入选标准
1、18岁至75岁(含两端值)的女性。
2、ECOG评分为0或1。
3、预期生存期≥12周。
4、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HER2阳性(IHC3+或ISH+)不可切除或转移性乳腺癌(HER2表达参考ASCO/CAP指南,检测结果需经本研究参研中心的病理科核实)。
5、复发转移阶段既往治疗如下:接受过曲妥珠单抗和紫杉类药物治疗;接受过≤2线化疗。
6、有记录证实的影像学疾病进展。
7、根据RECIST v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8、重要器官功能符合以下标准(首次用药前14天内未使用任何血液成分、细胞生长因子进行纠正治疗):1.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1,500/mm3);2.血小板≥100×109/L(100,000/mm3);3.血红蛋白(Hgb)≥90g/L(9.0 g/dL);4.白蛋白水平≥3.0 g/dL;5.总胆红素≤1.5×ULN;6.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肝转移患者,ALT和AST≤5×ULN);7.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6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附件4);8.凝血酶原时间(PT)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9.QTcF≤470 msec;10.超声心动图(ECHO)或心脏放射性核素扫描(MUGA)显示心脏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9、患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有良好的依从性并愿意配合访视和研究相关程序。
排除标准
1、既往5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不包括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
2、存在无法通过引流等方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
3、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梗阻或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其他因素。
4、首次用药前6周内接受过丝裂霉素C和亚硝基脲化疗者。
5、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手术治疗(指治疗癌症的大型手术)、放疗、化疗、免疫治疗、分子靶向治疗、生物治疗或其他药物临床研究者;首次用药前2周内接受过内分泌治疗者。
6、首次用药前2周内使用过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者(剂量>10 mg/d泼尼松或同等药物生理学剂量的其他皮质类固醇激素),不包括鼻喷或吸入性皮质类固醇激素。
7、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8、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
9、已知或可疑有间质性肺炎的受试者。
10、存在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 DNA≥500 IU/mL)、丙型肝炎(丙肝抗体阳性且HCV RNA高于正常值范围上限)、肝硬化;或需要抗生素、抗病毒药或抗真菌药控制的严重感染者。
11、根据NCI-CTCAE v5.0分级,既往抗肿瘤治疗导致的毒性尚未恢复至≤Ⅰ级者(脱发除外;根据研究者的判断,经与申办方协商后,部分可耐受的慢性Ⅱ级毒性可除外)。
12、已知对任一研究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
13、存在其他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增加参与研究的风险,或干扰研究结果,以及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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