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22 19:40:04,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肝癌治疗面临的挑战,包括早期症状不明显、传统治疗方法疗效有限等问题。介绍了靶点靶向药作为肝癌治疗新希望,但面临肝癌无靶点要求的难题。随后,详述了全球好药网与多家医疗机构合作开展的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新型药物的安全性和疗效,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文末提供了试验参与方式和温馨提示。
【商丘】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肝细胞癌CAR-T细胞】评价C-CAR031装甲型CAR-T细胞注射液治疗晚期肝细胞癌的 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C-CAR031装甲型CAR-T细胞注射液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经组织学确诊的肝细胞癌,且至少经过一线规范化全身系统治疗失败;
项目优势:C-CAR031是一种靶向GPC3(磷脂酰肌醇蛋白聚糖-3)的新型装甲型自体CAR-T细胞疗法。由阿斯利康和西比曼生物联合研发,使用阿斯利康特有的“装甲发现平台[即转化生长因子显性失活-β受体II(dnTGFβRII)]”进行设计,并在中国进行生产。
【商丘】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肝癌治疗面临的挑战
肝癌,被称为“癌中之王”,其发病率和死亡率在我国均位居前列。由于肝癌早期症状不明显,大多数患者在确诊时已处于中晚期,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传统的肝癌治疗方法如手术、放疗、化疗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控制病情,但疗效有限,且副作用较大。因此,寻找新的治疗方法成为肝癌研究领域的重要课题。
二、靶点靶向药:肝癌治疗的新希望
近年来,靶向治疗作为一种新型肿瘤治疗方法,取得了显著的成果。靶向药物通过针对肿瘤细胞特定的分子靶点,实现精准打击,从而降低对正常组织的损伤。然而,对于肝癌患者来说,一个严峻的问题摆在面前:肝癌无靶点要求。这使得许多患者无法从靶向治疗中受益。
三、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1. 试验背景
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肝癌无靶点要求的问题逐渐被攻克。研究人员发现,肝癌细胞中存在一些新的潜在靶点,为肝癌的靶向治疗提供了可能。为了验证这些新靶点的疗效,全球好药网携手多家医疗机构,开展了一项针对肝癌无靶点要求的靶点靶向药试验。
2. 试验目的
本次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点靶向药物在肝癌治疗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及临床疗效,为肝癌患者提供一种新的治疗选择。
3. 试验招募对象
本次试验面向全球招募肝癌患者,具体招募条件如下:
(1)年龄18-75岁;
(2)经病理学诊断为肝癌;
(3)无法手术切除或已出现远处转移;
(4)既往未接受过靶向治疗。
4. 试验流程
患者报名参加试验后,将经过筛选、入组、治疗、随访等阶段。在治疗过程中,研究人员会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及疗效。
四、如何参与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招募条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并协助您报名参加试验。
五、温馨提示
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开展,标志着肝癌治疗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我们期待这一试验能为广大肝癌患者带来福音,让更多患者重拾希望,战胜病魔。同时,全球好药网将继续关注抗癌新药的研发动态,为患者提供更多权威、实用的信息。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给药方案:回输1次,采用单次给药设置。
完整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本研究并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
2、筛选时年龄18〜70岁
3、经组织学确诊的肝细胞癌(HCC)并符合以下要求:
a巴塞罗那临床肝癌分期B期或C期(BCLC B/C)
b肝功能Child-Pugh评分<6分
c肿瘤组织中至少20%的肿瘤细胞GPC3阳性表达(不限制胞 浆或胞膜),其中细胞膜阳性表达不低于5%;
4.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种针对HCC的规范化全身性系统治疗后复 发/进展,或者因特定原因无法接受或无法耐受全身性系统治 疗。规范化系统治疗药物可包括:靶向药物(如索拉菲尼、仑 伐替尼、多纳非尼、阿帕替尼)、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如阿替利 珠单抗、帕博利珠单抗、卡瑞利珠单抗、信迪利单抗、纳武利 尤单抗、特瑞普利单抗、替雷利单抗)或化疗药物(如奥沙利 钳、氟尿疇呢)。
5.至少有1处可测量靶病灶(根据RECISTvl.l定义)
6.入选和治疗前世界卫生组织(WHO) /ECOG体能状态(PS)评 分为0或1分
7.预计生存期N12周
8.经超声心动图左室射血分数(LVEF) >45%
9.肺部无活动性感染
10.实验室检查:
血常规
a.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0x109/L
b.淋巴细胞计数>0.4x109/L
c.血小板计数>60x109/L
d.血红蛋白>80g/L
血生化
e.血清总胆红素<2xULN (正常值上限)
f.谷草转氨酶(AST)和谷丙转氨酶(ALT) <5xULN
g.血清肌酣<1.5xULN
凝血功能
h.凝血酶原时间(PT): PT延长<4s
11.无HBV感染史,或者筛选时HBV DNA <500IU/ml (或2500 copies/ml),并根据治疗指南在研究全程进行抗病毒相关治疗
12.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血清或尿妊娠检测必须呈阴性;
13.未 绝育受试者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釆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同意在研究期间戒酒
排除标准
1.具有严重过敏史或对细胞产品中的辅料DMSO过敏
2.有肝移植史
3.既往接受过细胞治疗
4.肿瘤体积大于70%肝组织
5.门静脉主干癌栓
6.中度及以上腹水
7.骨或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或有肝性脑病、癫痫、脑血管 意外等CNS受累疾病
8.单采前6周内接受过放疗
9.单采前4周内接受过局部治疗(如:手术、消融、介入)或单采 前存在未愈合伤口
10.接受过系统治疗且在单釆前不达洗脱期最低要求:
a.免疫检查点抑制剂:6周
b.试验性抗癌药物或其它包括中草药、中成药在内的机制尚不 明确的抗肿瘤系统治疗:2周
C.全身治疗剂量的类固醇(吸入类固醇除外)或其它免疫调节 剂(包括:白介素、干扰素、胸腺素等):2周
11.有其它原发性癌症史,以下除外:
a.经切除治愈的非黑色素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
b.治愈的原位癌(如:宫颈癌、膀胱癌、乳腺癌等)
12.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RNA阳性)
13.梅毒感染
14.活动性或有免疫缺陷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HIV、系统性红斑狼 疮、炎症性肠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Graves氏病、 垂体炎等;以下除外:白瘢风或脱发患者、甲状腺功能减退且接受过激素替代疗法后病情稳定的患者、无需系统性治疗的任何慢 性皮肤病以及经研究者判断无临床意义的其他疾病)
15.持续性或活动性感染(预防性抗感染用药除外)
16.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病、糖尿病、心率失常、症状性充血性心力 ―1—> 、口衰竭
17.有明显临床证据表明痴呆或精神状态改变
18.心功能不全:根据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标 准属于III或IV级
19.不稳定的心脏或肺部疾病
20.明显的出血风险或倾向
21.处在妊娠或哺乳期,或研究期间有孕育计划
22.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增加受试者风险或干扰研究结果的其他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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