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非小细胞肺癌F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临床试验全国招募)

王刚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19 17:4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本文概述了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挑战与治疗新趋势,重点介绍了FGFR靶点在肺癌治疗中的新突破及靶向药物临床试验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文章指出,通过临床试验,患者可获得全新的治疗选择,提前受益于尚未上市的新药,实现精准治疗,并有助于积累治疗数据。同时,提供了临床试验的报名途径,鼓励患者积极参与,共同推进肺癌治疗的发展。摘要如下:非小细胞肺癌是肺癌的主要类型,近年来FGFR靶点靶向治疗成为治疗新趋势。本文介绍了针对FGFR靶点的靶向药物临床试验,旨在评估药物对FGFR基因异常肺癌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为患者提供精准治疗。参与试验的患者将获得免费药物治疗和专业监护。文章还提供了临床试验报名途径,呼吁患者积极参与,共创肺癌治疗新未来。

【开封】非小细胞肺癌F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非小细胞肺癌】口服 FGFR抑制剂SC0011片一项抗肿瘤新药SC0011片治疗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的安全性评价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SC0011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FGFR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非小细胞肺癌(二线及以上)

项目优势:SC0011是一款泛FGFR抑制剂,对于FGF以及FGFR1~4均有靶向作用,有望成为与FGF相关的、或由FGFR突变驱动的多种类型的实体瘤患者的希望。

【开封】非小细胞肺癌F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非小细胞肺癌:了解疾病,正视挑战

非小细胞肺癌(NSCLC)是最常见的肺癌类型,约占所有肺癌病例的85%。由于早期症状不明显,很多患者在就诊时已处于中晚期,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近年来,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针对特定靶点的靶向治疗成为非小细胞肺癌治疗的新趋势。

二、FGFR靶点:非小细胞肺癌治疗的新突破

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FGFR)是一类重要的酪氨酸激酶受体,参与调节细胞增殖、分化和存活。研究发现,FGFR基因在部分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存在异常激活,这为肺癌的治疗提供了新的靶点。

三、靶向药试验: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全新选择

为了探索非小细胞肺癌FGFR靶点靶向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全球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临床试验。这些试验旨在为患者提供更精准的治疗方案,提高生存质量,延长生存期。

以下是本文的核心内容,关于临床试验的具体科普:

四、临床试验科普:如何参与非小细胞肺癌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

1. 了解试验目的:非小细胞肺癌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药物对FGFR基因异常的肺癌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

2. 招募对象:年龄在18-75岁之间,经病理学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且存在FGFR基因异常的患者。

3. 试验流程:患者需经过严格的筛选,符合条件后进入临床试验。试验期间,患者将接受靶向药物的治疗,并定期进行疗效和安全性评估。

4. 患者权益: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将获得免费药物治疗、专业医疗团队的全程监护以及相应的交通和营养补贴。

五、为什么要参与临床试验?

参与非小细胞肺癌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不仅能为患者提供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还有以下优势:

1. 提前受益:患者可以提前使用到尚未上市的新药,争取治疗时间。

2. 精准治疗:针对FGFR靶点的靶向治疗,能够更精准地打击癌细胞,降低副作用。

3. 数据支持:临床试验的数据将为医生提供更丰富的治疗经验,为患者制定更合适的治疗方案。

六、如何报名参与临床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是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且符合上述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临床试验信息,协助您报名参与。

以下是文章的结尾部分:

七、温馨提示:携手共进,共创肺癌治疗新未来

非小细胞肺癌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我们期待更多患者能够积极参与临床试验,共同推动肺癌治疗的发展。同时,全球好药网将持续关注抗癌新药的研发进展,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抗癌资讯。

再次提醒,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非小细胞肺癌F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信息,请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期待与您携手,共创肺癌治疗新未来!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SC0011片的规格:1mg、30片/瓶,5mg、30片/瓶;用法用量:受试者经筛选合格入组,于单次给药期第1天(C0D1)给予1次试验药物,间隔7天进入多次给药期(可根据药代数据进行调整)。多次给药期21天为一个给药周期。用药时程:每日一次,直至疾病进展、出现不可耐受毒性、受试者提前退出、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或受试者死亡。

入选标准

1、年龄18~80周岁(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3、剂量递增阶段,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估标准(RECIST 1.1),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剂量扩展阶段,根据RECIST 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最长径≥10mm的非淋巴结病灶,或短径≥15mm的淋巴结病灶)。

4、ECOG评分为0~1。

5、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6、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7、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90天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首次使用药物前7天内尿或血妊娠试验(HCG)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1、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药物治疗。

2、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

3、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4、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 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5、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CYP3A强抑制剂或CYP3A强诱导剂。

6、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7、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 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等)。

8、可能增加眼部毒性风险的任何角膜或视网膜异常。

9、皮肤/褥疮性溃疡、慢性腿部溃疡、已知的活动性胃溃疡或伤口不愈合。

10、既往有严重过敏史,或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

11、既往已知有(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等)钙磷代谢异常(包括并不限于软组织,肾脏,肠 道,心脏,肺脏等,但心血管、韧带、淋巴结等可除外)。

12、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 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3、存在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

14、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查阳性。

15、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D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允许除干扰素以外的预防性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16、患有间质性肺病者。

17、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

18、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

19、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20、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21、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22、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3、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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