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1-16 01:3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G12C靶点在癌症治疗中的重要作用,介绍了针对该靶点的靶向药物临床试验及其对患者的新选择。同时,文章强调了全球范围内正在进行的患者招募,以及专业平台全球好药网为患者提供的信息支持和咨询服务。通过参与试验,患者不仅有机会获得新治疗,也为癌症研究贡献力量。摘要如下:随着分子靶向治疗的发展,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成为癌症治疗的新焦点,为多种实体瘤患者提供精准治疗。全球范围内的临床试验正评估该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现正招募符合条件患者。全球好药网提供相关信息支持,助力患者开启抗癌新旅程。欢迎咨询了解。
【吉林】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评价JAB-21822联合JAB-3312用于KRAS p.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抗肿瘤活性的多中心,开放,剂量递增及扩展的I/IIa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JAB-21822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KRAS,KRAS G12C
临床期数:Ⅰ期,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KRAS p.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
项目优势: 队列 1:既往没有使用过 KRAS G12C 抑制剂。受试者既往接受过至多不超过 2 线系统治疗。 队列 2:既往使用过 KRAS G12C 抑制剂。受试者既往接受过至多不超过 3 线系统治疗。
【吉林】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G12C靶点:精准打击肿瘤的新希望
在癌症治疗领域,寻找更为精准、有效的治疗方式一直是科学家和医生们的追求。近年来,随着分子靶向治疗的发展,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成为了焦点。G12C是一种存在于多种实体瘤中的突变基因,如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胰腺癌等。通过针对G12C靶点的靶向药,可以更为精准地打击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
二、临床试验:为患者提供新选择
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旨在评估该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此次临床试验的对象涵盖了多种实体瘤患者,不限癌种,为患者提供了全新的治疗选择。
临床试验将严格遵循科学规范,通过多中心、随机、双盲的方式,对比G12C靶点靶向药与传统治疗方法的疗效。参与试验的患者将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接受个性化的治疗和跟踪。
三、患者招募:为治疗之路注入新希望
目前,【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招募患者。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实体瘤,且符合以下条件,将有机会参与到这项试验中:
经病理学确诊为实体瘤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基因检测确认存在G12C突变;
未曾接受过针对G12C靶点的治疗;
能够按照研究要求完成治疗和随访。
参与临床试验,不仅为患者自己提供了新的治疗机会,也为全球癌症治疗研究贡献了宝贵的数据。
四、全球好药网:您的抗癌助手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热门抗癌药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为肿瘤患者提供最新、最全面的抗癌药物信息。如果您对【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感兴趣,或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指导。
五、温馨提示:携手共创抗癌新篇章
【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开展,为癌症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让我们携手共同参与这项临床试验,为抗癌事业贡献一份力量,共创抗癌新篇章。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条件,欢迎咨询全球好药网,开启您的抗癌新旅程。咨询热线:400-119-1082。
入选标准
队列 1:既往没有使用过 KRAS G12C 抑制剂。受试者既往接受过至多不超过 2 线系统治疗。
队列 2:既往使用过 KRAS G12C 抑制剂。受试者既往接受过至多不超过 3 线系统治疗。
1.在进行任何研究相关的操作之前需获得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局部晚期或转移的、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标准治疗或不愿意进行标准治疗、或不耐受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优先入组有 KRAS p.G12C 突变的实体瘤;
3.预期生存期≥3 个月;
4.实体瘤患者必须具有至少一个符合 RECIST v1.1 定义的可测量的病灶,如果没有未经过放射性治疗的可测量病灶作为靶病灶时,可选择在首次给药≥4 周前接受过放射性治疗且影像学证实发生进展的病灶作为靶病灶;
5.ECOG 评分 0-1;
6.患者基线的器官功能足够好且实验室指标符合方案规定的标准;
7.患者必须能够吞咽口服药物且不能有明显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异常。
排除标准
1.既往(≤3 年)或目前患有其他病理类型的肿瘤,除外宫颈原位癌,浅表非侵袭性膀胱癌、已治愈的Ⅰ期皮肤癌(除外黑色素瘤);治疗后>3 年未复发转移、目前无肿瘤存在证据;
2. 对试验药物或赋形剂(微晶纤维素)严重过敏;
3. 既往(开始治疗前≤6 个月)或目前患有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之前免疫抗肿瘤治疗导致的不良反应),或需要长期接受以免疫抑制剂量(泼尼松>10 mg/天或等效药物)全身性激素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除外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者用于肾上腺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疗法等;
4. HIV、HBV、或 HCV 病毒筛查阳性;
5. 患有活动性感染或开始首次用药前 4 周内患有活动性感染(≥2 级);
6. 既往(开始治疗前≤6 个月)或现有证据表明有下列疾病: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 心绞痛、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7. 患者心脏功能受损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
8. 在首次给药前 21 天内使用过抗癌药物治疗(除外针对前列腺癌、乳腺癌等的抗激素治疗,针对骨转移或癌症相关高钙血症治疗)或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
9. 在首次给药前 21 天内接受过放射性治疗或在试验期间计划接受放射性治疗。除外仅限于非靶病灶的姑息性放射治疗;
10.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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