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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腺癌作为一种高度致命的恶性肿瘤,其治疗难度极大。本文介绍了针对胰腺癌CD3靶点的靶向药试验,该试验通过激活T细胞对癌细胞产生杀伤作用,具有靶向性强、效果显著、安全性高、治疗方法简便等优势。目前,该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招募患者,旨在评估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为胰腺癌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符合条件的患者可拨打400-119-1082咨询详情,共同探索胰腺癌治疗新篇章。
【汕头】胰腺癌CD3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CLDN18.2/CD3双抗胰腺癌】评估IBI389单药及联合信迪利单抗治疗晚期恶性肿瘤的研究
药品名称:IBI389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D3,Claudin 18.2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二线失败,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胰腺癌等实体瘤(二线及以上)
项目优势:IBI389是信达生物自主研发的一种抗CLDN18.2的T细胞衔接双特异性抗体,通过连接T细胞受体复合体中的CD3和肿瘤细胞表面的CLDN18.2抗原,诱导免疫突触形成,刺激T细胞活化,促进细胞溶解蛋白的产生、炎性细胞因子的释放和T细胞进一步增殖,从而达到持续杀伤肿瘤细胞控制肿瘤生长的目的。
【汕头】胰腺癌CD3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胰腺癌治疗的新希望:CD3靶点靶向药试验
胰腺癌是一种高度致命的恶性肿瘤,因其早期症状不明显,发现时往往已处于晚期,治疗难度极大。然而,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一种针对胰腺癌CD3靶点的靶向药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为胰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二、CD3靶点靶向药试验简介
CD3靶点是T细胞表面的一个关键分子,参与T细胞的活化和增殖。CD3靶点靶向药通过激活T细胞,使其对胰腺癌细胞产生杀伤作用,从而抑制肿瘤的生长。这种药物具有较高的特异性,能够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降低副作用。
三、患者招募:共筑胰腺癌治疗新篇章
目前,胰腺癌CD3靶点靶向药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招募患者。该试验旨在评估该药物在胰腺癌治疗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招募条件:
年龄在18-75岁之间;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胰腺癌患者;
未接受过其他抗肿瘤药物治疗或手术;
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如果您符合以上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试验详情。
四、胰腺癌CD3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靶向性强:CD3靶点靶向药能够精确作用于胰腺癌细胞,降低对正常细胞的影响。
2. 效果显著:临床试验表明,CD3靶点靶向药在胰腺癌治疗中具有一定的疗效,有望改善患者预后。
3. 安全性高:相较于传统化疗药物,CD3靶点靶向药的副作用较小,患者耐受性较好。
4. 治疗方法简便:患者只需按照规定剂量和周期服用药物,无需承受手术和化疗的痛苦。
五、携手共进,为胰腺癌患者带来希望
胰腺癌CD3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开展,为胰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我们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与试验,共同探索胰腺癌治疗的新篇章。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关注胰腺癌的防治工作,为患者提供更多关爱和支持。
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期待您的来电,让我们一起为胰腺癌患者的健康助力。
六、温馨提示
胰腺癌CD3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开展,为胰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让我们携手共进,积极参与试验,为胰腺癌患者共筑希望之路。愿每一位患者都能在医学科技的进步中找到治愈之道,重拾健康人生。
入选标准
研究药物:IBI389单药或联合信迪利单抗(I期)
试验类型:单臂试验
适应症:胰腺癌等实体瘤(二线及以上)
申办方: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IBI389注射剂的规格:2mg(2ml)/瓶;用法用量:0.003mcg/kg~MTD IV Q2W或Q3W;用药时程:持续至疾病进展、毒性不能耐受或方案规定的停止治疗标准,治疗最多使用24个月(自首次用药开始)。
信迪利单抗注射剂的规格:100mg(10ml)/瓶;用法用量:200mg IV Q3W;用药时程:持续至疾病进展、毒性不能耐受或方案规定的停止治疗标准,治疗最多使用24个月(自首次用药开始)。
入排标准
1、Ia和Ib期共同需要满足的入组标准:
a.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而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b. 年龄≥18岁且≤75岁;
c. 预期生存时间≥12周;
d. 根据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态评分(ECOG PS)为0或1分;
e. 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定义如下:
血常规:ANC≥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血红蛋白含量≥9.0g/dL;备注: 受试者在采集血样之前7天内不得接受过输血液制品(包括红悬液、单采血小板、冷沉淀等)、促红细胞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支持;
肝功能:无肝转移患者要求血清总胆红素(TBIL)≤1.5×正常上限(ULN);ALT 和AST≤2.5×ULN。有肝转移和已证实患有Gilbert综合征患者要求:TBIL≤3×ULN;ALT和AST≤5×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n(采用Cockcroft-Gault 公式或标准24小时留尿法计算的肌酐清除率);尿蛋白<2+或24 h尿蛋白定量<1g。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1.5×ULN和国际标准化比率≤1.5;
f.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或伴侣为育龄期妇女的男性受试者,需在整个治疗期及治疗期后180天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2、Ia期单药剂量递增阶段的入组标准:a. 标准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b.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1.1版本(RECIST V1.1),有可评估的病灶。
3、Ia期单药剂量扩展、Ia期联合剂量递增和Ia期联合剂量扩展阶段的入组标准:
a. 能提供存档病理组织或新鲜病理组织用于CLDN18.2检测, 且经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CLDN18.2阳性的标准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
b.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1.1版本(RECIST V1.1),有至少1个可测量病灶(既往未接受过放疗)。基线时经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首选静脉注射造影剂)准确测量显示其长直径≥10mm(淋巴结除外,淋巴结的短轴必须≥15mm),靶病灶直径≥2倍影像层厚且病灶适合反复准确测量。如果位于既往接受过照射区域的病灶明确证明出现符合RECIST V1.1标准的进展,则该病灶可作为可测量病灶。
排除标准
1. 正在参与另一项干预性临床研究,除外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处于干预性研究的生存期随访阶段
2 已知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
3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4 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其他单克隆抗体产生过严重过敏反应,或对任何IBI389制剂成分过敏
5 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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