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临床招募)

熊英子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12 15:2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本文介绍了G12C靶点在癌症治疗中的重要性,以及针对该靶点的靶向药物试验的意义。试验旨在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若成功,将提供全新治疗手段,提高治疗效果。目前,全球好药网正协助招募符合条件的实体瘤患者参与试验。参与试验可享受早期接触新药、专业团队跟进和费用减免等优势。文中还提供了参与临床试验的具体步骤和咨询热线,强调临床试验对癌症研究和患者治疗的重要意义。

【嘉峪关】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评价JAB-21822联合JAB-3312用于KRAS p.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抗肿瘤活性的多中心,开放,剂量递增及扩展的I/IIa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JAB-21822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KRAS,KRAS G12C

临床期数:Ⅰ期,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KRAS p.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

项目优势: 队列 1:既往没有使用过 KRAS G12C 抑制剂。受试者既往接受过至多不超过 2 线系统治疗。  队列 2:既往使用过 KRAS G12C 抑制剂。受试者既往接受过至多不超过 3 线系统治疗。

【嘉峪关】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G12C靶点?

在癌症治疗领域,寻找精准的药物靶点是提高疗效、减少副作用的关键。G12C是一种癌基因突变,常见于多种实体瘤中,如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等。研究人员发现,针对G12C的靶向药物可以有效抑制肿瘤生长,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选择。

二、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此次临床试验的开展,旨在评估针对G12C靶点的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如果试验成功,这将为广大实体瘤患者提供一种全新的治疗手段,有望显著提高治疗效果,改善患者生存质量。

此外,该试验还具有重要的科研价值,有助于深化我们对肿瘤发生发展机制的认识,为未来癌症治疗提供更多线索。

三、临床试验招募信息

目前,全球好药网正在协助开展【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面向全国范围内招募符合条件的患者。以下是招募详情:

招募对象: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实体瘤(不限癌种)的患者;

入选条件:年龄18-75岁,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能够耐受治疗;

排除条件:已知对试验药物过敏,或存在严重的心、肝、肾功能不全等。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以上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详情。

四、参与临床试验的优势

参与临床试验,对于患者来说,既是一种治疗选择,也是一种责任担当。以下是参与临床试验的几大优势:

早期接触新药:临床试验中的药物往往是最新研发的,患者有机会率先使用,提前获益;

专业团队跟进:临床试验由经验丰富的医疗团队进行,患者可以得到专业的治疗和关爱;

费用减免:符合条件的患者,试验期间的治疗费用将由医疗机构承担,减轻经济负担。

五、如何参与临床试验

如果您决定参与临床试验,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提交相关病历资料,由专业医生进行评估;

评估通过后,签署知情同意书,正式进入临床试验。

六、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次充满希望的临床试验,它将为实体瘤患者带来新的治疗选择,也为癌症研究提供新的方向。全球好药网期待与您携手,共同推动抗癌事业的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请记住,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在这里,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入选标准

 队列 1:既往没有使用过 KRAS G12C 抑制剂。受试者既往接受过至多不超过 2 线系统治疗。

 队列 2:既往使用过 KRAS G12C 抑制剂。受试者既往接受过至多不超过 3 线系统治疗。

1.在进行任何研究相关的操作之前需获得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局部晚期或转移的、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标准治疗或不愿意进行标准治疗、或不耐受标准治疗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优先入组有 KRAS p.G12C 突变的实体瘤;

3.预期生存期≥3 个月;

4.实体瘤患者必须具有至少一个符合 RECIST v1.1 定义的可测量的病灶,如果没有未经过放射性治疗的可测量病灶作为靶病灶时,可选择在首次给药≥4 周前接受过放射性治疗且影像学证实发生进展的病灶作为靶病灶;

5.ECOG 评分 0-1;

6.患者基线的器官功能足够好且实验室指标符合方案规定的标准;

7.患者必须能够吞咽口服药物且不能有明显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异常。

排除标准

1.既往(≤3 年)或目前患有其他病理类型的肿瘤,除外宫颈原位癌,浅表非侵袭性膀胱癌、已治愈的Ⅰ期皮肤癌(除外黑色素瘤);治疗后>3 年未复发转移、目前无肿瘤存在证据;

2. 对试验药物或赋形剂(微晶纤维素)严重过敏;

3. 既往(开始治疗前≤6 个月)或目前患有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之前免疫抗肿瘤治疗导致的不良反应),或需要长期接受以免疫抑制剂量(泼尼松>10 mg/天或等效药物)全身性激素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除外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者用于肾上腺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疗法等;

4. HIV、HBV、或 HCV 病毒筛查阳性;

5. 患有活动性感染或开始首次用药前 4 周内患有活动性感染(≥2 级);

6. 既往(开始治疗前≤6 个月)或现有证据表明有下列疾病: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 心绞痛、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7. 患者心脏功能受损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

8. 在首次给药前 21 天内使用过抗癌药物治疗(除外针对前列腺癌、乳腺癌等的抗激素治疗,针对骨转移或癌症相关高钙血症治疗)或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

9. 在首次给药前 21 天内接受过放射性治疗或在试验期间计划接受放射性治疗。除外仅限于非靶病灶的姑息性放射治疗;

10.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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