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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巴瘤是一种免疫系统癌症,分为霍奇金淋巴瘤和非霍奇金淋巴瘤。近年来,发病率上升,传统治疗副作用大且疗效有限。文章介绍了无靶点淋巴瘤患者通过基因检测发现潜在靶点,采用靶向药物治疗的新策略,具有个性化治疗、降低副作用和提高生存率的优点。目前,部分靶向药物已在我国上市,全球好药网开展患者招募活动,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咨询报名。拨打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信息。
【六盘水】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淋巴瘤】一项评价两个不同剂量奥布替尼治疗套细胞淋巴瘤的随机、开放标签、多中心、I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奥布替尼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套细胞淋巴瘤
项目优势:奥布替尼是诺诚健华自主研发的1类创新药,是具有高度选择性的新型BTK抑制剂,用于治疗淋巴瘤及自身免疫性疾病。
【六盘水】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概述
淋巴瘤是免疫系统的一种癌症,分为霍奇金淋巴瘤和非霍奇金淋巴瘤两大类。近年来,淋巴瘤的发病率逐年上升,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和生命。传统的治疗手段如化疗、放疗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控制病情,但副作用较大,且疗效有限。随着靶向治疗技术的发展,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成为了一种新的治疗策略,为无靶点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二、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背景
靶向治疗是一种针对肿瘤细胞特定分子的治疗方法,通过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达到治疗肿瘤的目的。然而,许多淋巴瘤患者存在无靶点问题,即肿瘤细胞没有明显的分子靶点,导致靶向治疗药物无法发挥疗效。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研究人员开始探索无靶点淋巴瘤的靶向治疗新策略。
三、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原理
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核心原理是,通过基因检测技术,发现无靶点淋巴瘤患者体内的潜在靶点,然后选择针对这些靶点的靶向药物进行治疗。这种方法具有以下优势:
个性化治疗:根据患者体内基因突变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降低副作用:与传统的化疗、放疗相比,靶向治疗药物副作用较小,患者生活质量更高。
提高生存率:针对特定靶点的治疗,有望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和生存质量。
四、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进展
近年来,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取得了显著进展。部分靶向药物已在我国批准上市,如伊布替尼、奥布替尼等,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淋巴瘤。此外,还有许多新型靶向药物正在进行临床试验,如针对B细胞淋巴瘤的CD20、CD19等靶点的单抗类药物,以及针对PI3K/AKT信号通路的抑制剂等。
五、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招募信息
为了帮助更多无靶点淋巴瘤患者受益于靶向治疗,全球好药网现开展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患者招募活动。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以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和报名参与。以下是招募条件:
经病理学确诊为无靶点淋巴瘤的患者;
年龄在18-70岁之间;
无严重心、肝、肾等脏器功能损害;
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六、温馨提示
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靶点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基因检测技术,发现潜在靶点,实施个性化治疗,有望提高治疗效果,降低副作用,延长生存期。全球好药网携手广大医疗专家,致力于推动这一领域的研发和临床试验,为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信息。
入选标准
1 ≥ 18岁(含界值)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2 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套细胞淋巴瘤(MCL)。
3 既往未接受过标准系统性治疗的受试者和既往接受过标准系统性治疗的复发/难治性受试者。
4 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
5 ECOG体能评分0-2分。
6 预期生存时间 ≥ 4个月。
7 血液学功能充分。
8 凝血功能基本正常。
9 肝、肾、心脏功能基本正常的受试者。
10 受试者自愿签署书面ICF。
11 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受试者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呈阴性。
12 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及其伴侣必须同意从签署ICF开始直至使用最后一剂研究药物后至少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BTK抑制剂充分治疗。
2 有严重过敏性疾病史,有严重药物过敏史。
3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00天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或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或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治疗的受试者。
4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1天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或抗肿瘤治疗(例如化疗、放疗、免疫治疗,抗肿瘤疫苗等)。
5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的受试者。
6 末次使用强效CYP3A抑制剂或强效CYP3A诱导剂(含食物、西药、中药)距离首次试验用药时间不足2周(或不足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或者计划参与本研究期间同时服用强效CYP3A抑制作用或强效CYP3A诱导作用的药物或食物。
7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8天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的受试者。
8 已知淋巴瘤累及中枢神经系统(CNS)的受试者。
9 既往或伴有CNS疾病的受试者。
10 筛选前2年内有其他活动性恶性疾病病史。
11 存在活动性控制不佳的全身性细菌、病毒、真菌(指甲真菌感染除外)或寄生虫感染的受试者。
12 提示存在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以下血清学状态: a)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 b)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
1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的受试者。
14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的受试者。
15 目前或曾患有严重间质性肺病的受试者。
16 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吸收不良综合征或其他影响研究药物胃肠道吸收的病症。
17 既往抗癌治疗毒性在开始研究治疗时仍 ≥ 2级(依据CTCAE V5.0)。
18 有重度出血性疾病史。
19 已知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者。
20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的受试者。
21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
22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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