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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胰腺癌作为一种恶性程度高的肿瘤,其早期症状不明显,治疗难度大,预后差的特点。介绍了胰腺癌Claudin18.2靶点靶向药试验,一种具有高度选择性、显著疗效且副作用小的全新治疗方法。详细阐述了该试验的适应症、参与方式及注意事项,为胰腺癌患者带来新的治疗选择和希望。
【安顺】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CLDN18.2/CD3双抗胰腺癌】评估IBI389单药及联合信迪利单抗治疗晚期恶性肿瘤的研究
药品名称:IBI389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D3,Claudin 18.2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二线失败,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胰腺癌等实体瘤(二线及以上)
项目优势:IBI389是信达生物自主研发的一种抗CLDN18.2的T细胞衔接双特异性抗体,通过连接T细胞受体复合体中的CD3和肿瘤细胞表面的CLDN18.2抗原,诱导免疫突触形成,刺激T细胞活化,促进细胞溶解蛋白的产生、炎性细胞因子的释放和T细胞进一步增殖,从而达到持续杀伤肿瘤细胞控制肿瘤生长的目的。
【安顺】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胰腺癌是一种恶性程度极高的肿瘤,早期症状不明显,发现时往往已处于中晚期,治疗难度大,预后较差。近年来,随着科研技术的不断进步,针对胰腺癌的治疗方法也在不断发展。今天,我们要为大家介绍一种全新的胰腺癌治疗方法——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新的希望。
一、什么是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
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是通过针对胰腺癌患者体内的Claudin 18.2蛋白进行靶向治疗,以期达到抑制肿瘤生长、延长患者生存期的目的。这种治疗方法具有高度选择性,能够减少对正常细胞的影响,降低副作用。
二、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高度选择性:与传统的化疗药物相比,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具有更高的选择性,能够精准作用于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
2. 疗效显著:临床试验表明,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在抑制肿瘤生长、延长患者生存期方面具有显著疗效。
3. 副作用小:由于靶向药物具有高度选择性,对正常细胞的影响较小,因此副作用相对较小。
三、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适应症
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主要适用于以下患者:
1.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胰腺癌的患者;
2. 无法手术切除或术后复发的胰腺癌患者;
3. 对传统化疗药物无效或耐药的胰腺癌患者。
四、如何参与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符合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适应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1.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2. 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相关检查,确认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3. 确认符合试验条件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接受靶向药物治疗。
五、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注意事项
1. 参与试验前,请确保了解试验的目的、方法、可能的风险和收益;
2. 在试验过程中,请遵循医生的建议,按时服药,定期复查;
3. 如有不适,请及时与医生沟通,调整治疗方案。
温馨提示
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胰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让生命续航成为可能。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面临胰腺癌的困扰,不妨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这一全新的治疗方法,为生命开启新的希望之门。
入选标准
研究药物:IBI389单药或联合信迪利单抗(I期)
试验类型:单臂试验
适应症:胰腺癌等实体瘤(二线及以上)
申办方: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IBI389注射剂的规格:2mg(2ml)/瓶;用法用量:0.003mcg/kg~MTD IV Q2W或Q3W;用药时程:持续至疾病进展、毒性不能耐受或方案规定的停止治疗标准,治疗最多使用24个月(自首次用药开始)。
信迪利单抗注射剂的规格:100mg(10ml)/瓶;用法用量:200mg IV Q3W;用药时程:持续至疾病进展、毒性不能耐受或方案规定的停止治疗标准,治疗最多使用24个月(自首次用药开始)。
入排标准
1、Ia和Ib期共同需要满足的入组标准:
a.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而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b. 年龄≥18岁且≤75岁;
c. 预期生存时间≥12周;
d. 根据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态评分(ECOG PS)为0或1分;
e. 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定义如下:
血常规:ANC≥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血红蛋白含量≥9.0g/dL;备注: 受试者在采集血样之前7天内不得接受过输血液制品(包括红悬液、单采血小板、冷沉淀等)、促红细胞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支持;
肝功能:无肝转移患者要求血清总胆红素(TBIL)≤1.5×正常上限(ULN);ALT 和AST≤2.5×ULN。有肝转移和已证实患有Gilbert综合征患者要求:TBIL≤3×ULN;ALT和AST≤5×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n(采用Cockcroft-Gault 公式或标准24小时留尿法计算的肌酐清除率);尿蛋白<2+或24 h尿蛋白定量<1g。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1.5×ULN和国际标准化比率≤1.5;
f.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或伴侣为育龄期妇女的男性受试者,需在整个治疗期及治疗期后180天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2、Ia期单药剂量递增阶段的入组标准:a. 标准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b.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1.1版本(RECIST V1.1),有可评估的病灶。
3、Ia期单药剂量扩展、Ia期联合剂量递增和Ia期联合剂量扩展阶段的入组标准:
a. 能提供存档病理组织或新鲜病理组织用于CLDN18.2检测, 且经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CLDN18.2阳性的标准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
b.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1.1版本(RECIST V1.1),有至少1个可测量病灶(既往未接受过放疗)。基线时经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首选静脉注射造影剂)准确测量显示其长直径≥10mm(淋巴结除外,淋巴结的短轴必须≥15mm),靶病灶直径≥2倍影像层厚且病灶适合反复准确测量。如果位于既往接受过照射区域的病灶明确证明出现符合RECIST V1.1标准的进展,则该病灶可作为可测量病灶。
排除标准
1. 正在参与另一项干预性临床研究,除外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处于干预性研究的生存期随访阶段
2 已知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
3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4 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其他单克隆抗体产生过严重过敏反应,或对任何IBI389制剂成分过敏
5 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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