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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临床招募项目,旨在为无明确靶点的肝癌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该试验寻找并验证新的靶向药物,有望提高治疗效果,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符合条件的患者可拨打400-119-1082咨询并参与试验。试验分为筛选期、治疗期和随访期,患者需遵循医生指导并积极配合治疗。该项目为无靶点肝癌患者带来新希望,期待更多人参与共同战胜肝癌。
【黑河】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胰腺癌】纳米刀治疗晚期胰腺癌/肝癌初治
药品名称:纳米刀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胰腺癌、肝癌
项目优势:陡脉冲治疗仪工作原理:通过高压电脉冲使细胞膜产生不可逆电穿孔,并最终导致细胞凋亡。
【黑河】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在肝癌治疗领域,靶向治疗以其精准打击癌细胞的特点,成为了众多患者的希望。然而,对于无明确靶点的肝癌患者来说,传统的治疗方式往往效果有限。如今,一项名为“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临床招募项目正在开展,为这部分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一项目,并告诉您如何参与。
什么是“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项针对无明确靶点的肝癌患者的临床试验。该试验旨在寻找并验证新的靶向药物,以期为这部分患者提供有效的治疗手段。与传统化疗相比,靶向治疗具有更高的选择性,能够更精准地作用于癌细胞,从而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
为何这项试验如此重要?
据统计,我国每年新发肝癌患者数量高达数十万,其中很大一部分患者并无明确的靶点。这意味着他们无法从现有的靶向治疗中获益。而“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开展,将为这部分患者提供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此外,该试验还有助于推动肝癌治疗领域的研究进展,为未来更多患者带来希望。
如何参与“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尝试参与这项试验:
经病理学确诊为原发性肝癌;
无明确靶点,无法接受现有靶向治疗;
年龄在18-75岁之间;
自愿参与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如果您符合条件,可以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相关信息。专业的工作人员将为您解答疑问,并提供报名参与试验的指导。
试验流程及注意事项
试验分为筛选期、治疗期和随访期。在筛选期,患者需接受详细的检查,以确定是否符合试验条件。治疗期患者将接受针对性的靶向药物治疗,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定期评估。随访期则是对患者的长期观察,以评估治疗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参与试验期间,患者需遵循医生的指导,按时服药、复查,并如实报告身体状况。同时,患者需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配合治疗。
温馨提示
“肝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靶点肝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如果您符合试验条件,不妨勇敢地尝试,为自己争取一份生的希望。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期待您的咨询,让我们一起为战胜肝癌而努力。
入选标准
简要入排:
胰腺癌:原发性肿瘤,肿瘤直径≤4cm;接受化疗治疗后无远处转移;肝癌:目标肿瘤为单个,≤4cm,或目标肿瘤≤3 个,且最大肿瘤≤3cm远端转移者
完整入选标准纳米刀胰腺癌项目入选标准
1) 年龄 18-75 周岁,性别不限;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明确诊断为胰腺导管腺癌;
3) 经胆胰 MDT 团队讨论诊断为局部进展期胰腺癌,接受化疗治疗后无远处转移;
4) 原发性肿瘤,肿瘤直径≤4cm;
5) Karnofsky 体力评分(KPS)≥80 或 ECOG 0-1 分;
6) 自愿参加本研究,按照方案规定进行检查和定期随访,并签署知情同意
书。
纳米刀肝癌项目入选标准
1. 年龄 18-75 周岁,性别不限;
2. 经组织学或临床明确诊断的原发性肝癌患者;
3. 目标肿瘤为单个,≤4cm,或目标肿瘤≤3 个,且最大肿瘤≤3cm(术前 CT/MRI 扫描重建最大径测量);
4. 肿瘤位于危险部位(距离重要组织 0.5cm 内,如胆管或肠管)或包绕门脉 1 级及以上分支或肝静脉;
5. 临床常规术前检查判定无远处转移者;
6. 病变无法手术或单纯热消融根治性治疗,或患者及家属意愿选择纳米刀治疗者;
7. 肝功能 Child-Pugh A-B 级;
8. ECOG 评分 0 或 1;
9. 自愿参加本研究,按照方案规定进行检查和定期随访,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排除标准
纳米刀胰腺癌项目排除标准
1) 预期生存时间≤6 个月;
2) 既往接受过任何放疗、免疫治疗以及局部消融治疗;
3) 患者伴有严重并发症,如活动性消化道大出血、穿孔、肠梗阻等;
4) 肿瘤侵犯胃壁或十二指肠;
5) 既往有严重的心律失常,冠心病或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或近期发生过
大面积心肌梗死,或已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或金属植入物等;
6) 距离消融区域 2.5cm 内有金属支架或其他金属植入物;
7) 严重心、肺、肾功能不全,或不能耐受全身麻醉;
8) 术前 1 周内服用过抗凝药物或凝血功能异常;
9) 急性感染或慢性感染急性期;
10) 妊娠及哺乳期女性,或者具有生育能力但拒绝使用适当避孕措施;
11) 具有癫痫病史,或精神异常,或有精神病史,可能会影响对知情同意的认可及试验方案的实施;
12)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纳米刀肝癌项目排除标准
1. 拟治疗肿瘤既往接受过任何放疗、介入等局部治疗,或者术前经过化疗、免疫等全身治疗者;
2. 心律失常、心梗、癫痫病史或心脏起搏器植入者;
3. 严重心、肺、肾功能不全或不能耐受全身麻醉者;
4. 造影剂过敏无法进行术前 CEUS/CT/MRI 动态增强扫描者;
5. 术前 PT>21s 或血小板计数<50×109/L 者;
6. 距离消融区域 2.5cm 内金属支架、金属夹或其他金属物植入者;
7. 急性感染或慢性感染急性期;
8. 一周内服用过抗凝药物或严重的凝血功能异常性疾病患者;
9. 精神异常或有精神病史且不能自主配合者;
10. 妊娠期妇女;
11. 研究者认为不宜进入试验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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