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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胰腺癌患者的困境与希望,重点阐述了胰腺癌Claudin18.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相关内容。该试验通过精准打击胰腺癌细胞,提高治疗效果,降低副作用,备受关注。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参与试验,不仅有助于个人治疗,还能推动我国胰腺癌治疗领域发展。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400-119-1082咨询。
【南通】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CLDN18.2/CD3双抗胰腺癌】评估IBI389单药及联合信迪利单抗治疗晚期恶性肿瘤的研究
药品名称:IBI389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D3,Claudin 18.2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二线失败,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胰腺癌等实体瘤(二线及以上)
项目优势:IBI389是信达生物自主研发的一种抗CLDN18.2的T细胞衔接双特异性抗体,通过连接T细胞受体复合体中的CD3和肿瘤细胞表面的CLDN18.2抗原,诱导免疫突触形成,刺激T细胞活化,促进细胞溶解蛋白的产生、炎性细胞因子的释放和T细胞进一步增殖,从而达到持续杀伤肿瘤细胞控制肿瘤生长的目的。
【南通】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胰腺癌患者的困境与希望
胰腺癌是一种恶性程度极高的肿瘤,早期诊断困难,治疗效果不佳,使得患者面临巨大的生存挑战。然而,随着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针对胰腺癌的靶向治疗逐渐成为研究热点,为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二、什么是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
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胰腺癌患者的新型治疗方式。它通过特定的药物,针对胰腺癌细胞上的Claudin 18.2靶点进行精准打击,从而抑制肿瘤生长,提高治疗效果。
三、为何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备受关注?
1. 靶向精准:Claudin 18.2靶点在胰腺癌细胞上高度表达,而在正常细胞上表达较低,因此,针对这一靶点的药物治疗具有较好的选择性,降低了副作用。
2. 疗效显著:临床试验表明,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对于部分患者具有显著的疗效,可以有效抑制肿瘤生长,延长生存期。
3. 安全性高:相较于传统的化疗药物,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副作用较小,患者承受的痛苦较低。
四、如何参与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被诊断为胰腺癌,且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考虑参与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
1. 确诊为胰腺癌的患者;
2. 年龄在18-75岁之间;
3. 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ECOG)评分≤2;
4. 预计生存期≥3个月;
5. 无其他严重疾病。
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可以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并咨询专业医生。
五、参与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参与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不仅可以帮助您或您的家人获得新型治疗机会,还有助于推动我国胰腺癌治疗领域的发展。通过临床试验,可以为更多患者提供有效的治疗手段,提高生存率,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
六、温馨提示
胰腺癌Claudin 18.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胰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在科学研究的道路上,我们从未停止探索的脚步。如果您或您的家人需要帮助,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研究药物:IBI389单药或联合信迪利单抗(I期)
试验类型:单臂试验
适应症:胰腺癌等实体瘤(二线及以上)
申办方: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IBI389注射剂的规格:2mg(2ml)/瓶;用法用量:0.003mcg/kg~MTD IV Q2W或Q3W;用药时程:持续至疾病进展、毒性不能耐受或方案规定的停止治疗标准,治疗最多使用24个月(自首次用药开始)。
信迪利单抗注射剂的规格:100mg(10ml)/瓶;用法用量:200mg IV Q3W;用药时程:持续至疾病进展、毒性不能耐受或方案规定的停止治疗标准,治疗最多使用24个月(自首次用药开始)。
入排标准
1、Ia和Ib期共同需要满足的入组标准:
a.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而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b. 年龄≥18岁且≤75岁;
c. 预期生存时间≥12周;
d. 根据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态评分(ECOG PS)为0或1分;
e. 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定义如下:
血常规:ANC≥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血红蛋白含量≥9.0g/dL;备注: 受试者在采集血样之前7天内不得接受过输血液制品(包括红悬液、单采血小板、冷沉淀等)、促红细胞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支持;
肝功能:无肝转移患者要求血清总胆红素(TBIL)≤1.5×正常上限(ULN);ALT 和AST≤2.5×ULN。有肝转移和已证实患有Gilbert综合征患者要求:TBIL≤3×ULN;ALT和AST≤5×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n(采用Cockcroft-Gault 公式或标准24小时留尿法计算的肌酐清除率);尿蛋白<2+或24 h尿蛋白定量<1g。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1.5×ULN和国际标准化比率≤1.5;
f.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或伴侣为育龄期妇女的男性受试者,需在整个治疗期及治疗期后180天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2、Ia期单药剂量递增阶段的入组标准:a. 标准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b.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1.1版本(RECIST V1.1),有可评估的病灶。
3、Ia期单药剂量扩展、Ia期联合剂量递增和Ia期联合剂量扩展阶段的入组标准:
a. 能提供存档病理组织或新鲜病理组织用于CLDN18.2检测, 且经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CLDN18.2阳性的标准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
b.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1.1版本(RECIST V1.1),有至少1个可测量病灶(既往未接受过放疗)。基线时经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首选静脉注射造影剂)准确测量显示其长直径≥10mm(淋巴结除外,淋巴结的短轴必须≥15mm),靶病灶直径≥2倍影像层厚且病灶适合反复准确测量。如果位于既往接受过照射区域的病灶明确证明出现符合RECIST V1.1标准的进展,则该病灶可作为可测量病灶。
排除标准
1. 正在参与另一项干预性临床研究,除外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处于干预性研究的生存期随访阶段
2 已知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
3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4 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其他单克隆抗体产生过严重过敏反应,或对任何IBI389制剂成分过敏
5 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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