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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实体瘤患者面临的困境与医学科技进步带来的希望,重点探讨了实体瘤靶向药试验的临床招募意义。文章指出,靶向药物作为一种精准治疗手段,能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实体瘤靶向药试验旨在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改善生活质量和预后。文章详细介绍了试验的背景、目的、招募对象、流程及注意事项,并分析了参与试验的益处与风险。摘要如下:本文介绍了实体瘤患者的治疗困境及靶向药物带来的新希望,详细阐述了实体瘤靶向药试验的临床招募意义,包括试验背景、目的、招募对象、流程及注意事项,以及参与试验的益处与风险,旨在为实体瘤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玉林】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一项评价RGT-264磷酸盐片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初步疗效的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RGT-264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晚期实体瘤
项目优势:RGT-264磷酸盐片是一种高活性、高选择性HPK1抑制剂,对多种易感免疫激酶具有显著选择性。HPK1,也称MAP4K1,是一个免疫调节相关蛋白,是T细胞受体(TCR)信号诱导T细胞活化的重要负调控因子1。对HPK1激酶活性进行抑制是潜在的肿瘤免疫治疗的研发策略。目前全球尚无HPK1抑制剂获批准上市。
【玉林】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概述:实体瘤患者的困境与希望
癌症,一个让人闻之色变的词语。在我国,每年有大量患者被诊断为各种实体瘤,如肺癌、胃癌、乳腺癌等。传统治疗手段如手术、化疗、放疗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控制病情,但副作用大、疗效有限。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靶向药物逐渐成为实体瘤治疗的新星。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生机与希望。
二、靶向药物:精准打击癌症的“生物导弹”
靶向药物,顾名思义,就是针对特定靶点的药物。与传统的化疗药物不同,靶向药物能够精准地识别并作用于癌细胞,从而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正是为了寻找更多、更有效的靶向药物。
三、实体瘤靶向药试验:临床招募的重要意义
以下是本文的重点内容,我们将详细阐述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的临床招募意义。
1. 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以下是具体内容:
以下是文章的主体部分:
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招募进行时
1. 试验背景及目的
随着肿瘤分子生物学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实体瘤靶点被发现。为了验证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我国多家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本试验旨在为实体瘤患者提供一种新的、更有效的治疗方法,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和预后。
2. 招募对象
本次试验招募的对象为确诊为实体瘤(不限癌种)的患者,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18-75岁;
经病理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既往接受过至少一次系统性治疗,且治疗失败或无法耐受;
具有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体能状态良好。
3. 试验流程及注意事项
试验分为筛选期、治疗期和随访期。患者在筛选期需进行各项检查,符合入组条件后方可进入治疗期。治疗期间,患者将接受靶向药物的治疗,并定期进行疗效评估和安全性监测。以下是具体流程:
筛选期:进行各项检查,包括血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等;
治疗期:按照试验方案接受靶向药物治疗;
随访期:治疗结束后,定期进行随访,监测病情变化。
注意事项:
患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检查和治疗;
患者需按照医嘱服用药物,不得擅自调整剂量或停药;
患者需密切配合医生,如实反馈病情变化和不适症状。
4. 参与试验的益处与风险
益处:
获得新型靶向药物的治疗机会;
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踪,保障患者安全;
治疗期间的相关检查和药物免费。
风险:
试验药物可能存在未知的风险;
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试验可能因各种原因提前终止。
5. 如何参与临床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并愿意参与本次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试验信息,并协助您报名参与。
以下是文章的结尾部分:
实体瘤(不限癌种)靶向药试验,为抗癌之路带来新的希望。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战胜癌症而努力!
以下是html代码输出:“破茧成蝶”:实体瘤(不限
入选标准
1 能够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理解并且同意依从该研究的访视要求和试验流程安排
2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为18~80周岁(含边界值)
3 病理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4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1分
5 预期生存期≥3个月
6 根据RECIST 1.1标准,存在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
7 受试者接受研究治疗前应停用所有的抗肿瘤治疗,且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毒性已恢复至CTCAE v5.0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等)
8 受试者首次给药前的既往治疗需要满足一定的洗脱期要求
9 受试者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血常规检查前14天内未使用任何血液成分或造血生长因子)
10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需要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至末次研究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为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接受首次治疗前的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1 存在无法吞咽、肠梗阻、慢性腹泻或其他经研究者评估认为可能显著影响研究药物吸收的因素
2 曾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3级免疫治疗相关不良事件(irAE)或≥2级免疫相关性心肌炎(除外经激素替代疗法可以控制的内分泌系统irAE或其他经研究者判断允许继续接受免疫治疗的情况)
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4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5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除外:控制良好的I型糖尿病;仅用激素替代疗法可以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6 首次用药前3年内患有其他任何恶性肿瘤,除外已经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
7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
8 目前患有间质性肺炎,或既往曾患需要激素治疗的间质性肺炎(除外不需要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纤维化)
9 存在需要抗细菌、抗真菌或抗病毒治疗的活动性感染(包括肺结核、梅毒等)
10 活动性HBV或HCV感染(HBsAg阳性且病毒拷贝数>500 IU/mL,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高于分析方法检测下限)
11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器官移植史
12 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3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受试者完成本研究的伴随疾病(如控制不佳的高血压、精神病等)或其他任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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