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5-03 21:4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实体瘤(不限癌种)RET靶点靶向药试验,阐述了其意义、参加原因、参与途径及注意事项。RET靶点靶向药物具有高度选择性和显著疗效,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患者可通过专业医疗机构、全球好药网及临床试验注册平台参与试验。注意事项包括了解试验药物、签署知情同意书、定期随访和保持良好心态。通过参加试验,患者有望获得最新治疗手段,为生命带来希望。
【商洛】实体瘤(不限癌种)R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经治肺癌/甲状腺癌/实体瘤】HEC169096片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甲状腺髓样癌和其他实体瘤的I/I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HEC169096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RET
临床期数:Ⅰ期,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携带RET融合,经治肺癌/甲状腺癌/实体瘤
项目优势:HEC169096片为一款高选择性RET抑制剂。RET突变是一种泛癌种的致病因素,可能导致多类癌症,其中包括比较重要的适应症非小细胞肺癌(检出率约1%~2%)以及甲状腺癌(检出率约20%)。
【商洛】实体瘤(不限癌种)R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实体瘤(不限癌种)RET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是指起源于身体各种器官的肿瘤,包括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RET基因是一种原癌基因,其突变或融合在多种实体瘤中均有发现。近年来,针对RET基因的靶向药物治疗取得了显著成果,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实体瘤(不限癌种)RET靶点靶向药试验,就是针对这一靶点的新型药物的临床试验。
二、为什么选择参加实体瘤(不限癌种)RET靶点靶向药试验?
1. 高度选择性:RET靶点靶向药物能够高度选择性地作用于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影响,从而降低副作用。
2. 疗效显著:临床研究表明,RET靶点靶向药物在治疗RET基因突变或融合的实体瘤患者中,疗效显著,部分患者的肿瘤明显缩小,病情得到控制。
3. 新的治疗选择:对于一些传统治疗手段无效或耐药的患者,RET靶点靶向药试验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治疗选择。
三、如何参加实体瘤(不限癌种)RET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患有实体瘤,且经过基因检测发现存在RET基因突变或融合,可以咨询以下途径:
1. 专业医疗机构:联系您所在地区的三甲医院或肿瘤专科医院,咨询是否有开展此类临床试验的项目。
2. 全球好药网: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最新的临床试验信息,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
3. 临床试验注册平台:登录国家临床试验注册中心等官方网站,查找相关临床试验信息。
四、参加实体瘤(不限癌种)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注意事项
1. 了解试验药物:在参加试验前,请详细了解试验药物的适应症、作用机制、可能的不良反应等,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2. 签署知情同意书:在参加试验前,患者需签署知情同意书,明确了解试验的目的、过程、可能的风险及权益保障。
3. 定期随访:试验期间,患者需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随访,以便评估药物疗效及不良反应。
4. 保持良好的心态:参加临床试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患者需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治疗。
五、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RET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加临床试验,患者有机会获得最新的治疗手段,为生命点亮希望之光。全球好药网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助您在抗癌路上走得更远。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入选标准
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2 组织病理学或细胞病理学确认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
3 ECOG评分:0~2分
4 预期生存时间 ≥ 12周
5 按照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V1.1,在I期试验,受试者至少存在一个可评估病灶;在II期试验,受试者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
6 必须有适当的器官功能
7 非哺乳期女性受试者;对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筛选期血妊娠检查必须为妊娠阴性,且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接受最后一剂试验药物后6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 未绝育的男性受试者: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接受最后一剂试验药物品后6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
8 受试者同意提供适当的肿瘤组织切片(可用的存档样本或新鲜活检样本制作的切片)
9 受试者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由本人或监护人签署了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存在明确的除RET以外的已知主要驱动基因改变。
2 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既往治疗史: 1)首次用药前6周内,接受过蒽环类、亚硝脲类、丝裂霉素类化疗; 2)首次用药前4周或5个药物半衰期(以时间者短者为准)之内,接受过其它化疗、小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抗肿瘤治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CAR-T等)、大手术(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治疗的受试者; 3)首次用药前2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疗或者首次用药前4周内超过30%的骨髓放射或更广范围放疗者; 4)首次用药前1周内,接受过抗肿瘤中药(经NMPA批准有抗肿瘤适应症)治疗; 5)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种活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等)和/或计划入组后接种活疫苗者; 6)首次用药前4周或5个药物半衰期(以时间者短者为准)之内参加过任何干预性临床试验(参与总生存期随访受试者除外);
3 未从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中恢复至≤1级或者基线水平(依据CTCAE V5.0)
4 受试者患有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或原发性CNS肿瘤,且表现有进行性神经系统症状或需要增加皮质类固醇剂量以控制其CNS疾病;脊髓压迫症、癌性脑膜炎或软脑膜症者;
5 首次用药前 5年内合并了其他恶性肿瘤。但不包括:转移或死亡风险可忽略不计(如预期5年OS > 90%)且经治疗后预期可治愈的肿瘤(如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接受根治性手术治疗的局限性前列腺癌、根治性手术治疗的乳腺导管原位癌等)或任何已治愈(5年内无疾病复发的证据)的其他肿瘤;
6 具有心脑血管风险因素
7 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受试者,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给药前2个月内有黑便、呕血病史者;研究者认为可能发生内脏出血者;
8 无法控制的症状性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状腺功能减退;
9 现患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或活动性肺炎或现需治疗的放射性肺炎
10 患有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如HIV感染者);或者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活动感染者:筛选期HBsAg阳性或者HBcAb阳性的受试者,需要检测HBV DNA,HBV DNA定量≥104 cps/mL或≥2000 IU/mL;HCV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受试者,需进一步检测HCV RNA,HCV RNA定量检测阳性;
11 存在临床上不可控制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
12 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CYP3A4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或者首次用药前1周内使用过质子泵抑制剂(PPIs);或者研究期间需要长期接受CYP3A4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或PPIs治疗的受试者
13 临床上明显的胃肠道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梗阻等),或全胃切除的受试者;
14 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者;
15 研究者认为患有其它严重急性或慢性疾病、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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